什么叫“买断工龄”?通俗地讲,就是让那些几乎干了一辈子的员工,特别是那些为了企业累折了腰、累吐了血、榨干了油的老弱病残,拿点“遣散费”走人,从此死活与我无关。一般的是按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的工资来计算,一般的每人也就拿个两、三万块钱。这两三万块钱,还要自己去缴劳动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直交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交完后所剩无几。至於你怎么活?人家不管,去当你的“弱势群体”吧。
为啥“买断”呢?一位领导在买断的动员大会上说了:“现在,我们的企业像一艘在海中行驶即将沉没的大船,如果不让一部人先离开大船,船就有可能不胜重负,有可能沉没,所有的人,只有死路一条。如果在大船还没有沉没之前,让一部分人先离开,减轻船的负担,大船才能驶到对岸……”
听听,多可怕!我就不明白了,就算“船”要沉了,也得先说说,好好的大船怎么会就说沉就沉了,是谁把他把它搞成现在这样子,谁是罪魁祸首?第一个应该把他推下去喂鲨鱼!然后再说别的。
那么是谁把好端端的一条大船搞的要沉了呢,这罪魁首先就是“船长”。因为是他叫那么多的“闲人”上了船。毫无疑问,这些“闲人”全都是超员且没票的,而且肯定都是“船长”家的“亲戚”,或者是“船长”他“爹”请来的客人。不信就到全国的大大小小的“船”上去看看,最起码也是“检票的”放进来得。就是眼下 “船”要沉了的当口,正在逼著船上的老弱病残往水里跳的时候,还有不少“船”上掌权人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外甥小舅子在船边上等著上船呢!
实际可不是这样子,第一看谁是有关系上来的,有没船票没关系。有关系的留下,没关系的候选。没关系的里面年轻能干的留下,老弱病残的先推下去!能行了就算了,倘若不行,再在留下的那些没关系的里面再选……。选到最后连开船的、烧火的、扫地的都没了,剩下“船长”和“船长”关系最近的留了下来。
那这“船”还能开吗?能,人家找来几个农民工,打发俩饭钱就成了,一来节约了成本。二来提高了效益。“船长”及“船长”的亲戚们的工资奖金与效益挂鈎,实行了“年薪”制,最近听说又要实行“管理层持股激励机制”,这条减轻了负担的破船,向著光辉的彼岸,劈波斩浪,轻装前进了!
没准有人担心,会不会有朝一日他又要沉呢?没关系,真要有那么一天,他们还可以卖废铁嘛,若大的一条船,就是卖破烂也能卖好一阵子呢,够他们花的,说不定连他孙子的都有了呢!哈哈。
不过也有大人物说不能这么干,前任总理好像说过这么干“违法”,也有什么专家说违反“劳动法”,“法”那玩意儿是干啥的,咱哪知道?反正十多年了一直都这么干著,没见法院抓起来一个买人家工龄的人来,也没见工商取缔一桩这类“买卖”。
来源:搜狐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