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上海被打死 家属不满厂拒赔

2008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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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打工的15岁河北少年王增勤,今年上半年被同厂职工殴打,伤重死亡。虽然官方认定死者未到法定工作年龄,属於童工,但厂方拒绝为此承担责任。而当局对使用童工的工厂,罚款5000元了事。分析认为,罚款数额轻微,是中国童工普遍存在的其中一个原因。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报导。

今年二月到上海冠星阀门公司打工的王增勤,年仅15岁,来自河北省鹿泉市石井乡。死者母亲龚询霞表示,儿子是在上班时间被打死的,虽然上海社保局已裁定该公司非法使用童工,但是公司老板称与公司无关。龚询霞星期一告诉本台:“出了事的第二天,通知我们去的,我们去了三四天,他们从旅馆里把我们赶出来了,不让我们住房,我们没有办法,又找到他的店里(商铺)。开始时,老板娘、老板就没有跟我们见面。工厂说,跟他们没有关系的,(王增勤)没有在他厂里面干几天”。

记者:你儿子在这间工厂工作了多长时间?
死者母亲:一个半月。

记者:工厂发给他工资了吗?
死者母亲:给了。

记者:现在确定是童工吗?
死者母亲:对,这个案子讲,凡使用童工是非法的嘛。

据龚询霞委托的上海律师周晓军对大陆维权网站民生观察工作室表示,今年3月29日下午五点半左右,王增勤和工友何剑等人在上海市闵行区九星建材市场内的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营业部门口发生冲突,王增勤受伤突然倒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何剑随后被刑事拘留,现在取保候审阶段。

王增勤死后,其代理律师周晓军除了报警外还向劳动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追究冠星阀门公司的责任。今年6月,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冠星阀门公司雇用王增勤,是非法使用童工,并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

尽管王增勤被认定是童工,但是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仲裁委员会7月对王增勤的家人,要求赔偿的请求做出不予处理的仲裁,理由是该案上海市警方正在立案处理中。

记者星期一致电周晓军律师,但他不愿透露案情。“因为那天有个维权的打电话,我后来想了想,觉得事情不对,我虽然给他讲了案情”。

记者:我已经向死者母亲了解了情况。
律师:向当事人去了解情况的话,和我们没关系的。

记者:现在这个案子是不是在进行当中?
律师:对对对。

周晓军向民主观察室表示,上海冠星阀门管道有限公司非法使用童工王增勤,王增勤的死亡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而王增勤在上海冠星阀门公司上班时,又被厂方安排作搬运工,从事重体力劳动。对此,厂方完全应承担非法使用童工的一次性赔偿,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处理该案的作法是违背法律的。

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於9月26日,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开庭,但未宣判,而直到现在,王增勤的尸体还停放在上海益善殡仪馆。

死者母亲对本台表示:“你看我孩子在哪里冻(冷藏)了这么久了,实在是没办法,我们家里现在也挺困难的”。

虽然中国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工厂非法雇用员童工的情况,仍相当普遍。上海的王增勤案并非特例,而广东拐卖儿童和使用童工的情况,也非常严重。曾有来自四川的儿童,被人贩子骗到东莞及珠三角地区打工,如果童工想逃走,他们还面临死亡的威胁。

分析认为,原因在於地方当局对使用童工的现象视而不见,其中牵涉到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而对上述被裁定使用童工的工厂,仅罚款五千元,这种惩罚实在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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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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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年10月06日    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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