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狱中工运人士名单

2007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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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通讯
2007年6月4日

中国狱中工运人士名单
关於中国狱中工运人士的信息经常难於获得,因爲致使这些人士被关押的许多工人运动或抗议活动,均发生在没有独立新闻媒体的城市,因而许多此类事件均未被报道出来。因此,我们整理的以下23位的名单,自然无法尽录目前被关押的所有中国工运人士。

I.狱中工运人士名单
● 高洪明
高洪明是1978-79年西单民主墙运动参与者。1998年1月,高洪明和查建国联名致信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建行,申请成立一个自治的工人组织 - 「中国自由劳动者工会」。在一封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信中,高洪明主张:「中国的各级工会已经成为官僚机构,工会干部已经成为官僚,由此导致工会与工人之间的隔阂」。1999年初,因参与组织中国民主党,高洪明和查建国被捕,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8月2日,高洪明和查建国分别被北京中级法院判处8年和9年有期徒刑,1999年9月17日,北京市高级法院驳回两人上诉。现高洪明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二监狱,预计将於2007年6月28日获释。
                     ……………………………………………………………[8年]
● 何朝辉
何朝辉,45嵗,原为郴州铁路局工人,1989年民运时出任「湖南省工人自治联合会」副主席,并与同年5月份组织了铁路工人罢工。199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何朝辉刑满释放后,於1997年至1998年间,在郴州地区组织了十几起工人示威和罢工行动,并向海外人权组织通报了有关工人行动的情况。据说,何还积极参与筹备一个支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组织。1998 年4月,仅根据美国某大学教授寄给他的一张三百美元支票,当地公安部门就认定何朝辉「向海外组织提供有关湖南工人抗议行动的情报」而将其拘留,其后因证据不足而将其释放。1999年5月,何朝辉被捕并被控以「为境外组织非法提供情报」之「危害国家安全罪」;仅经过3小时审判后,何於1999年8 月24日被判刑十年。何朝辉於2004年12月获减刑一年,将於2007年10月10日获释。
                 …………………………………………………………… [4年+9年]
● 胡明君
中国民主党四川党部负责人胡明君和工运部长王森,因在发生大规模工潮的四川达州青花钢铁总厂散发支持工运的传单和抗议书而於2001年4、5月间被捕。在2000年12月18日,大约1,000名该厂的工人因工厂拖欠工资而示威。了解到工人的情况后,胡、王二人遂与工人联系。胡明君,成都人,在2001年5月30日被捕;王森,达州人,在2001年4月30日被捕。起诉书最初指控被告人胡明君、王森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后改爲指控二人犯「颠覆国家政权罪」。2002年5月,胡明君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王森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明君现被关押位於四川南充市高坪区的川中监狱,在 6 中队服刑。据中国人权消息,王森在狱中健康状况急速恶化,糖尿病日益严重,目前正申请保外就医。
                    …………………………………………………………… [11年]
● 胡石根
胡原任北京语言学院讲师,1991-1992年间,先后与其它工运、民运活跃人士创立「中国自由工会」、「中国自由民主党」。1992年5月,他与其它15名人仕被捕,被拘留两年后始被转送法院审理。胡在16人中被罚最重,他被控以「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5年12月,他获减刑7个月,将於2011年10月26日获释。他目前在北京第二监狱服刑。
                    …………………………………………………………… [20年]
● 蒋存德
蒋存德,上海人,原东新工具修理厂工人,据官方説法,1985-86期间,他鼓吹“仿效波兰团结工会推翻现政权”,并计划建立“中国人权委员会”。1987年5月,蒋及另外二人被控“预谋劫机”,并以反革命罪被判无期徒刑。1993年1月,据传因患精神疾病,蒋从上海提篮桥监狱被保外就医。1999年6月,因“参加激进组织、写激进文章寄给新闻媒体,利用1999年美国轰炸我驻南斯拉夫大使馆搅起事端”,蒋被送回提篮桥监狱继续坐牢。2004年8月,蒋的刑期获减至20年,估计将於2024年8月获释。
虽然蒋存德被控以国际公认的刑事犯罪,但鉴於以下3个原因,中国劳工通讯仍将蒋存德列入非暴力狱中工运人士名单:1)根据一位从提篮桥监狱获释的狱中人士最近披露,最初对针对蒋存德的“劫机”指控完全是警方捏造;2)1999年重新监禁蒋,完全是因爲蒋争取结社自由及言论自由权利的活动;及3)自1985年以来,蒋一直是独立工会的倡导者。
                    …………………………………………………………… [20年]
● 孔佑平
孔佑平,55嵗,原为辽宁省的企业工会干部,2004年9月16日被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孔的同事及同案被告宁先华,则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孔佑平原为辽宁一国有企业工会主席,但他对下岗工人的支持和对政府贪污的批评令他先后失去在工厂和工会的职位。孔佑平参与组织中国民主党的辽宁省支部,於1999年被拘留,被沈阳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此外,他组织成立独立工会及在网络上张贴批评政府官员贪污,呼吁平反六四的文章。孔佑平及宁先华2004年被判15年及14年有期徒刑的具体罪名不详。
                    ………………………………………………………  [1+15年]
● 李旺阳
1989年李因参与邵阳巿工人自治联合会和带领工人在民主运动中罢工而被捕,并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13年的有期徒刑,於2000年6月出狱。2001年2月,他进行了一次持续22天的绝食抗争,要求对其在服刑期间患上的心脏病、视觉神经萎缩、颈椎及腰椎等多项疾病进行赔偿。因进行是次绝食,李又被公安拘捕。同年9月5日,邵阳巿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审讯李旺阳,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判有期徒刑10年。
                    ……………………………………………………… [13+10年]
● 李信涛
李信涛,男,53岁,孔君,女,43岁,该两名山东工运人士於2005年5月11日被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及「扰乱社会秩序罪」,孔与李分别被判处2年及5年有期徒刑。(李信涛据报瑜2004年11月被拘捕;孔君被拘捕日期不详。)李与孔曾组织抗议活动,反对烟台市华美服装有限公司破产,并曾向山东省级官员递交抗议信。李与孔声称,该公司在2002年破产,但自2001年3月即开始拖欠工人的最低生活工资和劳保。李信涛及孔君均希望就其判决进行上诉,但据报当地的律师无人敢接这个案子。孔君在服完刑期后被释放。
                     ………………………………………………………… [5年]

● 刘健
刘健,40多嵗,刘智华,年龄不详,1989年6月前均曾为湖南省湘潭巿电机厂的工人,“六四”后他们带领一千多名工人抗议政府暴力镇压民主运动。行动中,该工厂保安人员将一名示威者的手臂打断,激怒的工人冲击了保安主管的家。刘健和刘智华于同年8月或10月被法院以「流氓罪」和「蓄意伤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当地政府从未公布任何有关刘建和刘智华参与暴力事件的证据。同工厂的另外两名工人(陈刚及彭实)也被判无期徒刑,两人后获减刑并於2004年出狱。刘健是该事件中被捕的4名湘潭巿电机厂工人中唯一未被减刑至有期徒刑的。刘健曾被关押在湖南省第六监狱(龙溪监狱),但该监狱已被关闭,现被关押地点不详。
                          ……………………………………………… [无期徒刑]
● 刘智华
刘曾为湖南省湘潭巿电机厂的工人,因於“六四”后参加抗议政府暴力镇压民主运动,於1989年10月判处无期徒刑(该事件详情及对刘的控罪,见前列刘健案)。刘智华於1993年9月获减刑至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但是在1997年以「在狱中故意受伤」而被加刑5年,使其实际刑期为16年(自1997年1月至2013年1月)。2001年6月,刘智华再获减刑两年,将於2011年1月16日获释。刘曾被关押在湖南省第六监狱(龙溪监狱),但该监狱已被关闭,现被关押地点不详。
                          ………………………………………  [刑期共计22年]
● 罗明忠
1953年生,四川宜宾天原化工厂(天原股份有限公司)退休工人。他曾领导工人争取工厂改制后的合法权益。2004年3月22日因阻拦公路、妨碍交通被行政拘留10天。2005年7月,罗及天原退休工人詹先富、周少芬、骆惠全等人,因不满内退职工转制补偿金安排,带领其他工人围堵工厂大门,宜宾市公安机关其后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逮捕上述4人。
2006年4月,宜宾市翠屏区法院判决4人犯有“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罗明忠、骆惠全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詹先富有期徒刑1年半、缓期2年执行,周少芬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
罗明忠与骆惠全提起上诉,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罗、骆二人将於2007年8月获释。
                            ……………………………………………………[2年]
● 骆惠全
1957年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详细资料见前列罗明忠案。
                            ……………………………………………………[2年]
● 苗金红
苗金红和倪夏飞因带领一批在浙江省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堵塞铁路和冲击公安局於2000年10月被拘禁,其后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具体罪名不详)。
                            ……………………………………………………[8年]
● 倪夏飞
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详细资料见前列苗金红案。
                            ……………………………………………………[8年]
● 宁先华
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详细资料见前列孔佑平案。
                               ……………………………………………[12年]
● 佘万宝
佘万宝,49岁,四川人,工运组织者和中国民主党成员,1989年11月3日曾被四川广源中级法院以反革命宣传与煽动罪判处4年监禁,1993年7月获释。大约5年后,他因中国民主党的活动再次被捕。1999年10月25日,四川高级法院支持广源中院的“颠覆罪”判决,判处佘万宝12年有期徒刑。自2000年4月5日起,佘被关押在川中监狱。2005年9月9日,佘获减刑6个月,估计将於2011年1月1月6日获释,并将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3年。
                            …………………………………………… [4+11.5年]
● 王妙根
1989年民主运动发生时,王妙根是上海的一名手工工人,也是1989年5月成立的「上海市工人自治联合会」的召集人。六四镇压后,王妙根因参与「非法工人组织」,未经审判被公安部门劳动教养两年半。1993年4月,因抗议公安部门对他多次的骚扰和殴打,王妙根在上海市龙门派出所门口自残。事发后,当地公安部门为了掩盖事实真象并阻止王妙根上告,将其强行送到市公安局所办的安康精神病医院长期关押。至今王已在安康精神病医院被关押超过14年,并被禁止与外界联络。
                       …………………………[2.5年徒刑+14年精神病医院关押]
● 王森
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详细资料见前列胡明军案,
                       …………………………………………………………[10年]
● 姚福信
姚福信,辽宁省辽阳市轧钢厰工人;萧云良,原辽宁省辽阳市铁合金厂工人。2002年3月,姚福信和萧云良参与组织了辽阳市2万多工人的一系列示威游行活动。工人们抗议辽阳市铁合金厂管理层的腐败行爲 - 工人们认爲这些腐败行爲直接导致了该工厂破产 – 并要求支付下岗工人工资及养老金等其他待遇。2002年初工厂宣布破产后,工人们随即成立了「辽阳巿破产失业职工工会筹委会」,选举姚福信为发言人,负责与政府的谈判工作。
2002年3月底,姚福信(今年56嵗)及萧云良(今年61嵗)被辽阳市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秘密拘留。此后,公安部门指控他们曾参与中国民主党的活动后 – 姚、萧二人一直否认参与该类活动– 姚、萧又被控以更加严重的「颠覆国家政权罪」。2003年1月15日,姚被辽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将於2009年3月获释。萧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已於2006年2月23日获释。入狱后,姚、萧均受到严重疾病折磨。据定期前往看望的姚福信家人讲述,目前被关押在辽源第二监狱的姚身体状况一直不是很好。
                       ………………………………………………………… [7年]
● 岳天祥
岳天祥原为甘肃省天水市运输公司司机,1995年下岗时被拖欠3个月的工资。当公司领导拒绝发还拖欠的工资和向下岗工人支付法定的生活津贴后,岳天祥和另一位下岗工人郭新民决定向天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该仲裁委员会裁决,运输公司应当尽快为这两位工人安排工作岗位,但是遭到公司方面的拒绝。1999年1月,岳天祥与郭新民办了一份「中国工人观察」期刊,在这个期刊上发表了一系列与劳工权益有关的文章,也揭露了他们所在公司的领导的贪污问题。他们还致信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要求中央政府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1998年末,在没有收到任何政府的回应后,他们将这封信转交给国际媒体。1999年1月,他们被天水市公安部门拘留,后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1999年7月5日,岳天祥被天水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5年3月,岳天祥获减刑1年,将於2008年1月8日刑满。(郭新民则在同时被判刑,1年后获释)。
                       ………………………………………………………[10年]
● 查建国
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详细资料见前列高洪明案。
                       ……………………………………………………… [9年]
● 张善光
张善光原为中学教师,因参与1989年的民主运动,组织「湖南省工人自治联合会」而获刑7年,在狱中患上了严重的肺结核病。1998年初获释后,他曾接受海外几家媒体的采访,介绍了其家乡溆浦县下岗工人和农民游行示威事件,并筹组溆浦县「下岗工人权益保障会」。至1998年7月,已经有3百多名工人、农民、知识份子和干部参加了这个维权组织。
1998年7月21日,公安拘捕了张善光,搜查了他的家并没收了全部有关「下岗工人权益保障会」的文件。张的妻子何雪竹受到公安人员的询问和威胁,并被要求与其离婚。张善光的支持者为其释放不遗余力,多次发出申诉文件甚至发动绝食行动。其中一封信写道:「张善光的工作肯定鼓励了湖南人和全国的人去进行更大规模的行动,以争民主和自由。」1998年12月27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为境外敌对组织提供情报罪」判处张有期徒刑10年。据了解,张现被关押於湖南省第一监狱,他的肺结核病加重了,健康状况极差。
                       …………………………………………………  [7+10年]
● 赵常青
赵常青,今年39嵗,在1989年民主运动中,赵常青因在陕西师范大学组织学生自治组织被关押4个半月。1998年,赵常青因竞选当地人大代表、公开批评中华全国总工会不能代表工人利益而被捕。在1998年1月11日写给其工厂工人的公开信中,赵说:「你们应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即使我不能以正式候选人身份参与选举,但如果你认爲我能代表你并能为你争取权利,那麽请你在选票上写上我的名字。如果当选,我将不负你的信任,并将以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的忠诚。」
在1月14日工人投票前,警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将赵秘密逮捕。1998年7月,赵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2002年11月初,赵常青出狱,并在全国发起并联系了192名异议人士,共同签署了「致中共十六大公开信」,是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国异议人士最大和最受关注的政治声音。在这封由赵常青起草,许多人参与讨论通过的公开信中,他们提出六项政治要求,当中包括平反六四和要求民主公开的选举。2002年12月,他第三次被公安拘捕,其后被西安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据报赵常青在狱中曾经因为拒绝参加军训和接触法轮功学员遭单独监禁。
                       ………………………………………… [4.5月+3年+5年]
II狱中死亡人士
● 邵良臣
在1989年的民主运动中,邵良臣为「山东省济南市工人自治联合会」的主要成员。2004年下半年,邵自山东省微湖监狱被保外就医后不久因白血病死亡。保外就医前,邵一直因抵抗1989年6月4日的军事镇压而在监狱服刑(17年有期徒刑)。他最初被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后,改判无期徒刑,最终获减为17年有期徒刑。(中国劳工通讯近期方获得邵的死讯,因此我们2006年6月4日的中国狱中工运人士名单中,仍将邵列爲“狱中工运人士”。邵的死讯一直未被正式确认。)

III其他关注个案 / 不确定个案
● 丁秀兰,刘美凤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中恒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人,丁秀兰和刘美凤领导工人在该公司门口聚集抗议,要求给下岗工人以合理的补偿。由於没有得到公司的答复,丁秀兰,刘美凤领导数百名工人在2004年10月2号到盐城市政府前进行抗议示威,向政府提出反对公司不合理破产,希望得到合理失业补偿的要求。10月20号,丁秀兰和刘美凤被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逮捕。此后未有关於该2人情况的进一步报道。
                       ………………………………………… [未知判决结果]
● 朱芳鸣
1989年时,当时28岁的朱芳鸣是湖南省衡阳巿面粉厂的工人,同时亦是衡阳巿工人自治联合会的副主席。民运期间,他组织工人到巿政府门外示威。六四镇压后,他带领工人到巿公安局要求当局公平对待六四事件。根据《湖南日报》报道,朱於1989年12月以「流氓罪」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据信朱目前仍被关押在衡阳监狱(湖南省第二监狱)。2005年10月中国政府再次重申朱芳鸣“从未因为89事件被惩罚”,他仍在衡阳面粉厂工作。中国政府的説法,显然与最初《湖南日报》关於朱被判刑的报道冲突。
                       …………………………………………  [无期徒刑]

IV 确定/估计已被释放人士
● 杜红旗
在以「聚衆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后,杜红旗估计已於2006年11月获释。杜红旗和妻子李廷英都是原重庆三三八厂的职工,该厂对外称「重庆明光仪器厂」,是生产各种火炮瞄准仪的军工厂。工厂破产后由另一企业接管,并拟转为生产民用仪器,包括杜红旗夫妇在内的700多名工人被迫失业。杜红旗夫妇在2003年9月组织了「工人维护权益会」,并组织了数次集体行动以要求厂方改善劳动条件。失业后,这个工人组织代表工人要求厂方向每名失业工人支付1万元的失业补偿金,并要求当地政府协助工人重新就业。杜、李二人于同年11月24日被公安部门拘留,12月8日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正式逮捕。 (李廷英同於2003年11月底被捕,但随后即被释放,未被审判或判刑。)
                        ……………………………………………………  [3年]
● 孔君
2006年底或2007年初获释。详细资料见前列李信涛案。
● 廖实华
廖实华,今年57嵗,服完6年有期徒刑后於2005年6月5日获释。廖原为湖南长沙汽车电器厂工人,湖南省中国民主党筹备组成员。1998年10月,他发动了一场工人抗议行动,要求清查厂领导的贪污问题,并要求厂方为退休、下岗工人提供医疗、房屋津贴。1999年6月,数百名来自湖南常德的下岗工人在省会长沙市省政府门前抗议示威,要求解决工作和生存问题。廖实华在现场发表「反腐败、要人权」的演讲后,被一不明身份者带走,随即被控以「煽动群众围攻国家机关」而被正式逮捕。1999年7月7日,廖实华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和「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 萧云良
详情请见前列姚福信案。萧云良已於2006年2月23日提前24天获释。萧曾於2002年3月在辽宁省辽阳市领导大规模工人游行示威活动。与姚福信一样,萧云良在狱中身体状况很差;获释后身体情况也一直不好,目前他已部分失明,并患有慢性气管炎等多种疾病。

● 杨建利
杨建利本是居住在美国的学者及持不同政见者,1989年六四期间杨由美国返回中国声援民主运动,被中国公安部门列入禁止入境的49名民运人士名单。2002年4月,杨建利使用友人的护照进入中国,考察当时在东北沈阳、大庆和辽阳等地发生的大规模工潮。他於4月26日被拘留,28日被北京国家安全局正式逮捕。随后15个月一直被秘密关押,不许会见亲属,也不许律师介入,未获任何审讯,这段羁押期已经远远超过中国的法律规定。2004年5月13日,杨建利经北京第二中级法院不公开审判,被以「间谍罪」和「非法入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杨已於2007年4月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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