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我是1966年参加工作到水电七局的,记不清是哪年加入工会的了,但绝不会少於二十年。自入会到现在,工会既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又不能替我排懮解难,根本没有"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所以我已没有必要再保留我的会员身份了。现特履行书面手续退出工会。
此致
敬礼!
水电七局保卫部
王全鑫
2002年4月12日
抄送:四川省总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
附:
水电七局工会既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又不能替我排懮解难的事实太多,仅举两例:
a.水电七局没有经过任何程序、没有任何手续地长期克扣我的工资(先是人劳处私分我的工资含量奖,我诉诸法律后他们又采取克扣我的岗位工资、施工津贴费和基本工资等来进行疯狂的报复),工会熟视无睹。
b.我爱人下乡11年返城后一直没有工作。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因物价上涨和我家没有增加就业人口造成生活困难那十几年到现在,我没有得到工会一分钱的困难补助。今年,没有下过一天岗的双职工有困难补助,而我这个下岗5个月靠一个人的下岗生活费维持夫妻两个人生活的职工却没有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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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工通讯2002-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