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劳动纠纷每年递增20%。其中,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突出,2002年比2001年增加了52%。
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如此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劳动关系不对等,从而造成大多劳动合同的名存实亡、流於形式,一切“甲方”说了算。记者11月份以来对十几个行业的“乙方 ”进行调查的结果表明,仅有不到25%的人“敢”或说能与老板“琢磨”劳动合同。
“中国就是不缺人”
全国法院近年来一年审理的劳动纠纷案件达7.63万件,比劳动法实施第一年的1995年增长了1.7倍,而因劳动合同引起的争议成了“祸首”。
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度上升,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外,主要原因是: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缺乏保障,如长期拖欠或无故克扣职工工资、不及时支付职工医药费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劳动合同管理不规□等。
“从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已进入多发期,劳动争议受案□围日趋扩大,劳动争议的主体、内容也日趋复杂。”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韩延斌说,“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成了案件的主要事由。”
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聘用主体的甲方通常有能力和条件制约作为受聘主体的乙方,而乙方则通常没有条件和能力制约甲方。
“虽然合同上列举了相应的条款,但单位在我们没有犯错的情况下要扣工资或开除我们理由很多,甚至毋需理由。”在东四十条一家企业工作的王先生无奈地向记者表示,“反正工资掌握在他们手里,谁还能怎麽样。”
“我两年前就应聘来这家旅游类杂志社工作,可至今我的相关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仍未兑现。”刚离开王府井大街某杂志社的胡小姐忿忿地说,“我也曾多次间接向有关领导请求过,可得到的同样是一个间接的答覆:福利没有,如果一定要,那就走人。”
就业压力这麽大,有几个敢越甲方的“雷池”?“我进单位后,工作一直很好,按当初的公司老总的承诺,我提出加薪要求,并与老总理论,无果。”在海□一家中介公司工作的小秦说,“老总在我走出他的办公室门时故作轻松满脸推笑半开玩笑式地说了一句‘中国什麽都缺,就是不缺人’,之后,我也不再争取了,或许是怕失去这份工作吧。”
这些有文化的所谓城市白领如此,那些在建□、餐饮、商业促销等行业从事劳动的人们就更是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说。
在四通桥附近一家建□公司因工受伤造成手臂骨折的濮心中告诉记者,他打算在同来北京打工的贵州老乡那里养几天后回家。“我们干这一行的受了伤,谁给你医疗费,你用了老板的医疗费,算工资的时候就会少给,羊毛出在羊身上。本来承诺一天是35元的工钱,你要他付医疗费,他一天只给你算25元。”濮心中胸前吊>受伤的右手沮丧地说,“更何况,老板宣称我的骨折是违规操作所至。本身就没挣几个钱,哪敢与老板较量?”
记者随即到四通桥这家公司总部,找到该公司老板,这位四十几岁的老板对记者说:“我们这种公司那有什麽保险,员工进公司,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受伤及个人事故概不负责,愿干就留下。”“那不跟《劳动法》相违背吗?”记者问。“我们公司规模不大,讲不了那麽多。”“工人受伤,你是不管不问、铁石心肠,不跟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一样了吗? ”记者说。老板笑而不答。
“甲方”有多少行为与法相悖离
在国有、集体企业以及由此转制而来的企业中,劳动争议相对较少。而且,发生了争议,因有依据,调解和处理也较容易。而在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中,存在>较多的问题,劳动争议的大幅上升,已成为一种社会隐患。
就企业在劳动关系上存在的主要问题,记者的调查和采访表明,主要有四大方面:
建□、餐饮、商业销售类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在这些企业中,一般职工不签劳动合同,口头合同盛行。有些企业劳动合同内容也不规□,业主与职工处在极不平等的地位。劳动合同文本多为企业自留,不给职工。在产生劳动纠纷时,职工往往处在不利的地位。
工资过低,不按时发放工资。不少企业抓住员工怕失去工作的心理,给的工资极低。在航天桥一家餐厅工作的服务员小齐一天工作时间在13小时以上,每月只有一天休息,而月工资只有350元,还要押一月的工资。乍看起来,许多企业都符合《劳动法》关於工资最低限额的规定,但实际工人的付出与报酬远远不成比例。但在劳动力市场供大於求的形势下,“乙方”也□得忍受。有的企业,看似职工每月有好几百元上千元的收入,但那是靠加时、加班得来的。而且不按时发放工资已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参加社会保险的面不广。这个问题主要集中於规模不大、效益不佳和领导法律及道德素质底的企业,在这些企业没有专门的部门或个人负责员工保险和福利管理,不少的国有集体企业只在意所谓“正式工”的保险福利,对聘用的员工则能拖便拖、能唬弄便唬弄。
格式合同单方合同较为普遍。企业事先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订的合同示□文本,事先打印好一个聘用合同,只等“乙方”在上面签字或盖章,不容分说。企业利用谋职者迫切求职的心态,只约定劳动者有哪些义务,要如何遵守企业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於劳动者的权利往往表述不清、概念模糊。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员工工伤自理,一些私营企业女员工不准怀孕等。
从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看,“乙方”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弱势方,劳动权益比较容易受到侵犯。工资无保证,超时劳动无报酬,合同条款模糊,社会保险无人管,劳动安全无保障。
为何不敢和老板“琢磨”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甲方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依据。在劳动关系上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然而却有那麽多人不敢与老板谈论和推敲双方的劳动合同,言必称敏感。
就业形式严峻和就业压力太大的现状是个中首要原因。且不论那些无技术、无学历的体力劳动者,就是北京地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也有相当难度。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就业难度比去年大了不少。“北京毕业生总数增长了36.1%,人数和增幅均为历史上最多的一年,而用人单位的需求却基本与去年持平。其中,专科生、高职生占毕业生总数一半,约1.8万人,但需求只有2000多人,只占总需求的8.7%。”北京市人事局大学生处赵处长表示,“明年北京地区院校毕业学生将突破10万,就业难度将更大。”
“从1999年起连续扩大高校招生规模以来,200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115万人,2002年为145万人,2003年达到212万人。” 北京市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告诉记者,“毕业生人数猛增,同时社会需求有限,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
其次,个人能力、年龄和身体状况等也是不敢对格式合同提意见的重要原因。因为,知道自己的能力、年龄和身体等没有优势,所以也就只能忍气吞声。
再者,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常常把举证责任归於原告□□职工,采取“谁主张谁举证、谁先主张谁先举证”原则,也让员工不敢轻易理直气壮维权与老板“较量”。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明显不平等,企业是主动处罚的强者,而职工是被动受罚的弱者。职工的出勤、劳动、违纪等行为均是由企业单方面记录在案,并由企业单方面认定、存档。职工无记录权(即使私自记录也属无效),即不可能持有自己出勤、劳动、遵章守纪等行为的直接的书面证明。一旦企业领导人有意打击报复、随意处罚职工,职工则由於自身无权、被动、弱势等特定条件限制,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於是不可能的。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有其特殊性,不属於一般的民事纠纷。大多劳动争议案件中,是企业首先实施了处罚职工的纪律行为,职工不服而起诉才引起纠纷的。”华泰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把这些特殊的劳动争议当作一般的民事纠纷来处理,是不平等、不公正的。”
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是出路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主和劳动者应当是平等的,但实际上经济地位和实力对比悬殊,很难有实质上的平等,这往往迫使劳动者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尤其是在目前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於求的情况下,许多人为了保住饭碗,忍辱负重,助长了某些“甲方”的老大气息。
张律师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信访机构调查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民事诉讼以及申请再审等方式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基础上进行协商,在法律允许□围内相互让步或一方让步,自愿达成协议,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这是最好的途径。
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法律途径,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劳动争议。
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后,仲裁裁决失效,人民法院将依诉讼程序审理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自收到判决15日内可向上一级法院起诉,超过期限判决生效。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程序同一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裁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起。
劳动关系不对等是个问题,而解决这个的根本出路就是要给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他们参与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来,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收入分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城市劳动要素不平等。”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副研究员李志宁先生对记者表示,“劳动要素不平等导致收入分配不平等,一是劳动力市场存在歧视,劳动力获得收入的机会不平等,二是劳动力要素提供者的身份和要素改善上的差别,主要是农村劳动者如何能有与城市劳动者平等的身份,以及获得与城市劳动者差别较小的教育,提高素质,从而获得现代部门的就业机会。”
李先生认为,要促进劳动力要素的平等,必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平等和劳动力本身素质和身份的平等。
千龙新闻网
20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