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在哪里?

2005年01月17日

蔡崇国

1,温情驱不散瓦斯

在2005年到来之际,我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如何在新的一年真正有效地减少中国的矿难。

中国煤矿如此这般地持续爆炸,不仅是政府的耻辱,也是所有的中国人的耻辱。没有什么比这件事更生动地体现了中国的各界精英的自私、冷漠、胆怯、得过且过的短视和人与人、阶层与阶层之间关系的残酷。同时,中国人的心灵被这轰隆隆煤矿爆炸锤炼得更加坚硬和冷漠,政府的信誉也在这种沉闷的爆炸中逐渐崩溃:它显示了政府的无能。也就是说,煤矿矿难的牺牲者决不只是矿工和他们的家属,而且是整个的社会。今天,指出这种利害关系十分重要,因为,在一个道德原则被普遍嘲笑的国度,哀伤的感叹永远不会影响有实际作用的政治行为。

在本文的写作过程中,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到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流著泪,渡过了他的2005年新年。一时间,我感动了。大家知道,自去年春节他在黑龙江鸡西煤矿矿井下和工人一起吃饺子以来,中国的矿难更为惨列。一般说来,在官场上,官员作过一次亲民动作以后,没有解决问题,他会自觉难堪而从此不会再出现在同一场合。目前看来,这位中国总理似乎不是这样。这十分难得。

但,问题是,温家宝如何使他的这个真诚能在腐败的中国官场上,转化成一种普遍的、有实际成果的行为?政治家究竟不是慈善家,诚实和慈悲不能治国。我们不能指望用温家宝的一行眼泪去扑灭矿山的汹汹大火,不能指望用他的善意去驱散矿井下浓厚的瓦斯。没有面包,即使是上帝的仁爱也不能填饱人们的肚皮。

这里的关键不是真诚与否等道德问题,而是,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不理解现实。他们不懂,为什么经过几年的严厉整治,矿难竟是愈演愈烈?解决问题的途径究竟在哪里?他们甚至也不懂他们自己,他们中有人即使真诚,其思想却完全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当我们看到,温家宝对工们承诺“相信我会把安全工作抓好”,要替工人作主时,我们要问,您为什么不让工人自己替自己作主呢,自己也来抓好安全工作呢?,温家保对工人说“你们有困难可以给我说,写信也行,打电话也行”,这更是开玩笑:全国有数十万煤矿工人,给他打电话、写信真会“行”吗?在无数的人因信访而无人理会,甚至遭受迫害的今天,谁还会相信这些话呢?

实际上,2001年11月,在山西发生了系列的煤矿爆炸事故后,中国政府就开始了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厉的整治。三年来,《中国劳工通讯》就此发表了系列文章。我们早就指出并反覆强调,如果不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体制作根本的改革,如果没有工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的直接参与,中国政府采取的那些整治措施,主要包括严惩有关的矿主和企业、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关闭安全生产不合格的矿井,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等等,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早就预见了周期性的煤矿事故的高潮并提出了我们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十分不幸和令人气愤的是,三年来,事实完全证实了我们当时的预见。

我们尤其要注意,自11月28日,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死亡166人的矿难以来的一个月时间内,全国又发生了至少是十次重大矿难。之所以指出这一点,是因为,每次重大矿难发生之后,特别是像一次死亡148、166人这种罕见的矿难悲剧发生之后,整个中国的国家安全监督机构,乃至整个中国的国家机器,都为矿山的安全生产而动员起来了。而且,早在2004年三月,中国政府召开了空前规模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在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大爆炸的前夕,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会上,安全生产,特别是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是讨论的重点。之后,也就是陈家山煤矿爆炸的前两周,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召开了传达、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於煤矿安全生产的精神的全国会议。据王显政 在 11月 11日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中共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温家宝、黄菊等中央领导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就多达90多件、120多条,国家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增加了40多亿元人民币。

尽管是这样,矿难在继续。

2,政府完全在状况之外

对此,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显政表现出来的是不知道还能做什么的惊慌失措。在12月13召开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视频调度会议上,他在全国人都为没完没了的事故而震惊、愤怒、不安时,除了重覆那已经重覆了三年、被事实证明是无效的“整治措施”外,还不识时务地大讲成绩:煤矿事故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煤矿开采百万吨死亡率创下了历史最好记录等等。实际上,他比谁都清楚,他的那些统计数字完全是假的:因为这三年来,地方政府和矿主,甚至还有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串通一气隐瞒煤矿事故比过去严重得多!

为频繁发生、累禁不止的煤矿事故而恼怒但却仍是不知所措的,还有中国政府的领导人。他们在11月28日发生的死亡166人的陈家山煤矿大爆炸后的11天,即在12月9日山西盂县大仙煤矿又发生了死亡33人的重大瓦斯爆炸后,他们的那种不知所措而自我压抑的沈默,突然爆发。据上述的那位王显政局长透露,这次事故后,国家主席胡锦涛特别批示:近来连续发生多起瓦斯爆炸事故,安全形势严峻。需责成各地实行责任制,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状况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

於是,胡锦涛这句话:“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状况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顿”,成为中国政府目前整治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也就是说,中国政府仍然拒绝正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体制的问题,仍然继续著被严酷的事实证明是完全无效的整治措施。

胡锦涛的这个“批示”的意义仅在於显示出他一时的恼火和情绪激动。一项重大的决策,竟然仍然和过去一样,可以如此草率地形成!在煤炭生产行业,几乎没有人不知道,胡锦涛的这个“批示”完全是仅凭直觉而说出的外行话,它没有新东西,完全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经重覆了无数次的内容的再次重覆。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研究中心12月27日发表的“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的资料,2004年,中国煤炭产量预计达19点5亿吨,而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只有12亿吨。这意味著,如果胡锦涛的“批示”真的能落实,中国煤炭的产量就得在一时间减少7亿吨。这在煤炭供应已经十分紧张、煤炭价格高居不下的今天,它所带来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人们会为煤炭的价格涨到如同黄金白银一般而疯狂。在国家能控制的,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大、中型煤矿减产的同时,在煤炭高价的刺激下,非法开采的小煤窑将会象山花一样开遍全国,利令智昏、挺而走险的矿主会成倍地增加,他们会在大批地收买、腐蚀地方政府极其官员的同时,将更多的煤矿工人推向死亡。“矿难频繁--整治严厉和关闭煤矿--炭减产导致价格升高再刺激煤炭乱开采--矿难频繁”这种回圈会达到其高峰。

当然,胡锦涛的这个批示是不可能得到落实的。这是因为,煤炭价格太高,而国家又不愿,也无能控制其价格。在这种条件下,挺而走险的矿主是前仆后继。同时,已经破产了的农村也给这些矿主提供了用之不竭、走投无路的农民工。腐败且因财政困难而同样是走投无路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於公於私,也一定要或明或暗地鼓励煤炭的持续、甚至是扩大的开采。

胡锦涛的批示还表现了他离中国的现实十分遥远,他的本能深处,还是当年计划经济的东西。确实,如果是二十多年前,煤矿的开采完全是政府控制的国营煤矿的事,煤炭的价格完全也由国家控制,他的批示是能起作用的。但是,今天的中国已变了,除了无数的私人煤窑的存在外,国营煤矿也已经是承包经营,政府管不住了。尤其是,现在是市场的价格,是利润使企业领导和老板利欲薰心,挺而走险,他们的心态和行为方式和十年、二十年前完全不一样了,工人不再是他们的“同志”,甚至不是人,而只是他们随时可以丢弃赚钱工具。在这种现实中,胡锦涛的批示所显示出来的“决心”,如果会有实际的效果,那也只是将可能发生在国家能控制的煤矿中的大事故变成大量分散的、发生在私人煤矿的小事故,而死亡的人数根本变化不会减少。

事实证明,几年来,在煤炭供应紧张,价格高涨的情况下,政府采取的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安全条件不合格的煤矿,禁止煤矿超过设计能力的增产等措施是完全失败的。因为它不但不能得到执行,而且在实际上和心理上严重地影响了能源市场,进一步导致煤炭价格的高涨。而价格的高涨又使煤炭的非法开采和盲目超产更严重,矿难也就更严重。

同样,严厉惩治矿主和有关部门官员的所谓责任制也越来越没有了效果。这是因为,一方面,暴利在导致前赴后继的挺而走险,另一方面,它也使官员之间,官员和矿主之间的利益联系更为一致,为隐瞒煤矿事故而串通一气的现象更普遍。同时,官员的“处分”也越来越变成工作调动式的官样文章。

现在,在煤矿集中的省市和地区,人们普遍地将中央政府的“严格检查,加强责任制”的要求当作转瞬即逝的一阵风。在风头上,事故会减少,风头过后,一切又照常。这就是中国的煤矿事故的高潮呈周期性的原因。一段时间,通常是两、三个月的平静,往往是在酝酿更多、更可怕的事故。

那么,出路在哪里呢?

3,要根本地改变安全整治的思路和体制

首先我们来看问题在哪里。现在最重要的,是煤炭供求关系紧张和和煤炭安全生产之间的尖锐矛盾:要制止煤炭开采的挺而走险,就得扩大煤炭的产量,使煤炭的价格降下来,这会导致煤矿事故的加剧;而要减少煤矿事故,就得关闭不安全的煤矿或禁止煤矿超过设计生产能力的生产,而这又会导致煤炭价格飞涨、加剧煤矿开采的疯狂和煤矿事故的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定要打掉在现有的条件下,在煤炭价格高涨,煤炭开采有超额利润的时候能根本改善煤炭安全生产的幻想。也就是说,当务之急,是稳住并适当降低煤炭价格。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达到这个目标,政府除了要进一步遏制经济过热外,必须在 尽快地、切实地改善国营大、中型煤矿的安全设施,特别是安全管理监督体制的同时,扩大安全生产状况已经确实改善了的煤矿的产量。换句话说,改变目前仅靠关闭煤矿,煤矿减产,不顾煤炭供求关系紧张来改善安全生产的不切实际的方针,实行整治煤矿安全生产和扩大煤炭供给并举的方针。

具体地说就是,1,银行设立低息煤矿安全设备贷款基金,将国家容易控制的大、中型煤矿作为重点,加大安全设备投入,提高这些煤矿矿工待遇,稳定矿工队伍,改革、强化工会,组织工人参入国有煤矿的安全管理、监督和培训。同时,扩大这些煤矿的产量,推进其对其他煤矿的兼并;2,对其他中、小煤矿实行严格的安全等级评估,改变现在“一矿一日有难,百矿百日停产”的整治方法,发现问题,仅对安全等级低的煤矿实行停产整顿措施;3,改变现在地方政府只管停产整顿,不管恢复生产的做法,因为这种一刀切和对一矿遥遥无期的停产整顿,是地方煤矿隐瞒事故,擅自重开有问题煤矿的重要原因。对停产整顿的煤矿,一旦整顿切实有效就令其恢复生产。

当然,实行这种具有过渡性质的整治安全和扩大供给并举的方针,远不是万全之策。但是,中国政府应该明白的是,现在只能做到的是“两害相权求其轻”,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地并持续地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寻求万全之策是最危险的幻想。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是如此严重,而且,这个状况的改变也比人们,比政府的领导人所想像的要困难和复杂得多。在这里,中国的历届政府和它御用的经济学家们,要负重大的历史责任。和世界各国政府,特别是和“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对本国的能源消耗和生产的长远预计和计画相比较,“社会主义”的中国政府和经济学家们几乎完全失职!他们竟然没有能力在四、五年前预计和计画今天国家能源的供需平衡。他们在中国煤炭生产的管理上表现出来的无能无知和只见眼下利益的短视,令人震惊。数年前,煤炭价格在一时间下降,中国政府便立即“卸包袱”,置国家控制能源的生产和计画这通行的国际惯例於不顾,将大量的煤矿扔给地方或承包给私人,大量减少甚至完全停止了对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的投资,其对私人开采煤矿的放任,也是举世罕见。这些,是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如此恶劣,改变这种状况如此困难,在一时间不可能有万全之策的根本原因。

实行整治煤矿安全和扩大煤炭供给并举的方针之关键,是如何能有效地整治煤矿的安全生产。在上述的内容里,我指出了目前为止,政府的整治措施的无效及其原因。这也意味著,要改变目前的状况,就必须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的方法和体制作根本的改变。要建立一种见效快,效果持久,投资较少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在这里,我们再一次重申我们的建议:立即让工人组织起来,参与对国营大、中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使组织起来的矿工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上级工会,与媒体有制度化和法令保障的联系。改变目前这种早已被事实证明是完全无效的“自上而下”,“由外向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形成一个“自下而上”,“由内向外”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网。

当然,这样的一个以矿工有组织的参入为基础的管理监督网,不会是万能的。它不能,也不应该取代政府目前已经采取的那些整治措施,如开矿必须“三证”齐全,关闭安全生产不合格的矿井,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的投入,惩治与事故有关的官员和矿主的责任制,加强对矿工和煤矿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等。这些措施也只有在这个自下而上的监督管理的网路存在的基础上,成为这个网路的一部分,才可能有效果。

4,一个最重要的技术措施:让工人参入!

这里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不应该将工人独立地组织起来参入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的问题政治化。实际上,在中国,特别是在煤炭行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工人在煤矿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中完全没有发言权,他们没有任何权利地被人宰割,是煤矿事故累禁不止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最近,在河北、山西、河南的一些矿山就安全生产问题组织了“谁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的大型讨论会,参加者主要是工人。据报导,这些讨论会的一致的结论是,工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这些讨论会的组织和其结论表明,不但是工人,而且地方政府的官员,甚至煤矿的领导,都认识到工人在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只是,他们都知道,“让工人组织起来”是一个“要中央表态”的敏感的政治问题,所以,话从心里到了嘴边,最后又不得不咽了回去。

让工人独立地组织起来参入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在中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的今天,本质上是一个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的、国际上通行的最重要的技术问题。它和政治无关。真因为如此,越来越多对政治完全没有了解和兴趣的普通人才看到了这一点。导致166人死亡的“11•28”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爆炸以前,工人知道矿井下火灾没有完全扑灭而不愿下井,但,是矿山的领导以解雇相威胁逼迫工人下井。11月20日,导致70人遇难的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铁矿的火灾事故也与此相似,井下的火灾发生时,矿主不报警,却逼迫毫无消防经验的工人去灭火,十个已经在地面上的工人就这样被重新推入火坑丧失了生命。而更多的情况是则与2002年6月20日,黑龙江鸡西煤矿大爆炸,死亡115人的悲剧相似。在这次瓦斯爆炸之前,井下的工人瓦斯监测员向煤矿领导多次发出瓦斯浓度超标的警报,但这些领导就是不理!

这是儿童都能理解的道理:如果工人有自己的组织,如果瓦斯监测员向井下的组织起来了的工人同伴发出警报,工人们就会撤离矿井,大量的悲剧就会避免;如果组织起来了的工人有法定的权利在面临危险时拒绝下井,而且他们不会因为这种拒绝而被解雇,他们就不会如此地残遭屠杀。这种紧急的、生死悠关的问题,工人不组织起来,单个的人能抗拒得了吗?即使政府如上帝般仁慈,它远在天边,管的了吗?此时此刻,工人们是要么下井送死要么被解雇,他还能象温家宝总理说的那样,给政府领导写信打电话吗?

矿难如此频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煤矿工人的素质问题。他们中的多数缺乏安全生产的经验,没有经过充分的,甚至完全没有经过安全生产培训。为什么?因为矿下工作风险高、劳动强度大、待遇低、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险等,所以工人流动性强。也就是说,工人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在这里导致著另一个恶性循环:工人流动性强、缺乏经验和安全生产知识导致煤矿事故频繁,频繁的事故更加据了工人的流动性,使安全生产培训更困难。这是工人必须要有真正的自己的工会组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因为,只有工人组织起来,他们才能提高自己的地位,才能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煤矿工人队伍才能有基本的稳定,工人的安全生产培训才能有效地进行。

十个以上的工人在一起,其中总是有那么几个爱读报刊听广播,爱思考议论问题的“机灵鬼”,也总是有一、两个深沉稳重、能为弟兄们作主、爱打抱不平的“老大哥”。如果工人有了经过他们自己选举其领导的组织和参入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在井下,这“机灵鬼”和“老大哥”多半会被工人们指定负责安全监督工作。“机灵鬼”的聪明才智有了发挥和展示的正经场合,他就会自己去学习研究那些安全生产的知识,并会在井下,在澡堂里,在餐桌上和熄灯前的大卧房里,口干舌燥地给其他工人讲解;“老大哥”也就能在井下名正言顺地帮助那憨头憨脑、容易出错的老实人,看管住那毛手毛脚、什么都不在乎、容易闯祸的冒失鬼。也就是说,由於生死相关,组织起来了的工人就可以在井上井下进行安全生产的自我培训和自我监督。这是现场的培训和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监督,它自然会大大减少诸如矿井下吸烟、违章拆卸矿灯、瓦斯超标时电焊等事故苗头。而且,井下的工人还能因此盯住那些责任重大,但却经常因疲惫和不认真而怠忽职守的瓦斯监测员。不难理解,有一个这样稳定的、能自我培训和监督、并为矿山老板不得不尊重的矿工队伍,会减少多少事故!而这些,是再完备的安全设备也不能取代的。

煤矿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还在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既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的无效。这个政府机构人员少,在山西、陕西、河北、河南等煤炭生产的大省里,有不少拥有几百上千的大小煤矿煤窑的县。由於县财政紧张和编制的限制或被挤占,这些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常只有数名官员,其中还有不少是兼职的。他们中还有不少人是领导干部的亲戚朋友,在这里是为了捧著一个公务员的铁饭碗,完全没有专业知识。当然,这里也有认真负责的人,但,他们,包括这个所谓的安全监督管理局本身,却属於一个却什么权力也没有的空架子。他们在整个的企业的决策过程和经营管理之外,没有任何的人事权和财权,更不是象公安局、工商管理局和税务局那样,他们完全没有司法权。在这种情况下,对矿山的安全生产,他们能“管理”什么,能“监督”什么呢?对煤矿领导和矿主,他们没有基本的权威和威慑力,谁的级别都比他们高,后台都比他们硬,都可以蔑视他们、烦他们。出了事,就像10月20日,河南大平煤矿瓦斯爆炸,148人死亡的事故发生以后,三名安全生产监督局的成员被处分一样,他们还会是政府官员的替罪羊。

在很多矿难发生之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员已经对有关煤矿发出了警告或停产整顿的命令,甚至给矿井贴上了封条锁上了铁练,但,那些矿主和矿山领导完全将这些警告和命名当耳边风,他们甚至撕下了封条砸开了锁继续生产。如果这些监管员能以组织起来了的工人作自己的后盾,如果他不只是向煤矿老板,而且也同时向组织起来了的矿工们发出可能发生事故的警告,工人能根据他的警告而拒绝下井或能迅速地撤出矿井,他的作用就会大得多。他具有这样合法的对工人的号召力,老板也将不得不尊重他。

工人独立地组织起来参入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的关键有两条。一个是政府要有明确的法令,这个法令不仅要使工人组织的合法化,而且要规定,当煤矿的安全生产不能保障时,工人有权利拒绝下井,任何一位工人不能因为这种拒绝而被解雇;另一个是工人组织的领导必须真正是由工人选举产生的。如果有这两条,这个组织使用什么名称就不重要了。考虑中国目前的现实,它可以是中华全国总工会在煤矿的基层组织,并和全总的县、市、省级工会建立密切的联系。坚持真正的民主选举在这里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它关系到民主的原则、工人组织的代表性和权威问题,而且,它能保证这个组织因周期性的竟选和选举而具有持续性的活力。这样,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就不会再是什么“贯彻紧急通知”的“刮风”,而会有来自矿井内部的、持续的动力,选举过程也可以成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监督的过程。

在这里,我们不难理解,允许煤矿工人成立自己的组织并参入煤矿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近几年鼓吹的两件事相吻合:一个是推动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另一个是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中建立工会。因此,它不但不会对中华全国总工会造成威胁,而且会为这个工会的真正改革提供一个契机,也会为全总根本地改变自己那已十分糟糕的形象,提供一次重要的机会。

在这里,我必须再次重申,工人独立地组织起来参入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是整治中国煤矿安全问题的最重要的技术问题。是的,它和《中国劳工通讯》多年主张的独立工会的理念一致,但,任何一种将劳工的悲剧服务於政治或狭隘集团的利益的企图都是可耻的,这种事实和理念的一致只是说明,我们的理念植根於中国实际的土壤,这个理念因此具有技术上的可操作性。上述的论述,特别是通过近年无休止的煤矿爆炸,事情是十分明显的了。我们要问,为什么中国政府就看不到这一点呢?或者,它看到了,为什么就不去推动呢?实际上,在这里,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很可能表现出一种心理极不正常的政治臆想症,很可能表现出一种难以置信的胆怯、自私和虚伪。他们可能害怕可能出现的煤矿工人的独立组织,会蔓延到全国,从而会影响他们的统治;他们还可能认为,这个问题由我们这些“反政府”人士提出来,就一定包含著阴谋。

也就是说,如果中国政府继续拒绝工人组织起来参入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那就证实了,对中国政府及其领导人来说,他们的地位和利益,要比工人的生命重要得多,那些要贴近人民的承诺,都只不过是掩盖其多疑、自私、胆怯、和不知如何预见和控制改革后果的无能之虚伪的宣传!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治理,就是这样展示著中国政府最基本的执政能力和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附录 近三个月的矿难统计

1,10月20日,河南大平煤矿瓦斯爆炸,148人遇难。

2,10月20日重庆松藻矿务局逢春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3人死亡。

3,10月20日,河北省武安德盛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29人遇难。事故发生后,矿主只报6人被困,瞒报了23人。

4,10月22日,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挽澜联营煤矿瓦斯爆炸,15人死亡,3人受伤。

5,10月30日,抚顺西露天煤矿发生特大毒气泄漏事故,15名矿工瞬间死亡。

6,11月5日3时10分,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石崖湾煤矿瓦斯爆炸事故,16人死亡。

7,11月9日淩晨3时20分左右,江西省横峰县铺前煤矿二矿区发生瓦斯爆炸,井下五人全部遇难。

8,11月11日,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新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3人。

9,11月13日,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瓦斯爆炸事故,7人受伤,19人遇难。

10, 11月23日1,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乡王封村红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主故意隐瞒不报。

11,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的李生文铁矿11月20日发生的火灾事故,70人遇难。

12,11月28日,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重大事故,死亡166人。

13,12月1日1时30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淤泥乡说么备煤矿瓦斯爆炸事故,4人受伤,找到16名遇难者尸体。

14,12月2日,甘肃省靖远县东升乡红湾村2号井发生冒顶,3名矿工受伤,3名矿工窒息死亡。

15,12月9日,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大贤三号坑发生瓦斯爆炸,33人遇难。

16,12月12日,贵州省思南县许家坝镇天池煤矿发生透水。有36名矿工被困井下,生死不明。

17,12月13日,湘潭县谭家山镇新立煤矿发生井下火灾 。还有18人死亡。

18,12月14日,重庆永川石马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8人被困井下。

19,12月19日,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银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4人死亡。

20,12月22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南午沟煤矿发生有害气体窒息事故,13人死
亡。

21, 12月29日11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大龙村与溯社乡中许村交界处红水河滩十五滩地区一非法开采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经公安机关核实,井下有10名作业人员失踪,矿主逃逸。

22, 12月31日19时,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珍珠岭煤矿发生事故,10人来窒息死亡。


蔡祟国

《中国劳工通讯》

200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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