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死亡事故拖延四日未报 深圳将严惩责任人

2004年08月24日

前天,深圳市建设局连续通报了多起施工违规事件。其中,今年8月6日深圳软体园一期A标段钢结构悬挑装饰板工程在发生一名工人死亡的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后,工程总包、分包单位竟拖延四日不上报,建设局表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8月3日,深圳市建设局组织8个检查组,对龙岗、宝安两区的24个工地及市内6个工地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仍有少数工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人员或人员未在岗、总监不到位、未注册人员行使监理工程师职责、专案经理不在岗及未履行职责等现象,有2个工地还存在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前天,深圳市建设局对违规的10余家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拖欠工人工资的专案分别为东方园1-10号楼及会所幼稚园、碧雅名园1-8号楼。

除部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遭到通报之外,深圳软体园一期A标段钢结构悬挑装饰板工程最近的一起重大施工安全事故遭到严肃处理。今年8月6日下午,该工程2号楼在进行钢梁安装施工,脚手架局部坍塌,造成一名工人从脚手架上坠落至地面死亡。深圳市建设局经查认为,该专案钢结构施工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严重欠缺。情节恶劣的是,事故发生后,总包、分包单位没有按规定将事故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使在8月7日新闻媒体曝光后,总包、分包单位仍然拖延不报,至8月10日建设局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查处时,事故已拖延不报达四日。

为严肃法纪,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和拖延不报责任,深圳市建设局要求深圳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广东十六冶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分包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该局在通报中也表示,对这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记者:李斌

来源:新华网、《南方都市报》

200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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