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之痛

2004年08月05日



近段时期,安徽省政府门前经常聚集众多上访群众,情绪激烈,打著横幅,穿著带有上访标志的服装,围堵省政府机关大门,堵塞长江路交通,有的群众从周日晚上就开始睡在省政府大门口,以便周一得“先机”上访,严重扰乱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市区交通秩序,引起市民围观和广泛议论,同时不得不调集警力维持秩序,给各方均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安徽省有关部门分析指出,群众来省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和异常上访数量大幅度上升,主要是因为少数地区和部门对群众集体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重视不够,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上访,不知不觉给社会各个方面都带来阵痛,作为任何人,尤其是政府方面人士,不能把上访认识简单化,我们必须找出症结所在,感觉到这种阵痛的冲击--

群众心痛:谁在逼我们上访?    


去年下半年以来,曾以经济实力强厚而被誉为“安徽第一村”的合肥市城东乡隆岗村,村民数百人次群体上访持续不断,拉横绳阻拦市区交通,连续多次围堵省政府,如今变成“上访第一村”。隆岗村如何变得以上访远近闻名?村民到各级政府和道路上的连续“操蛋”,引起很多人的关注,就连计程车司机都问:「一个好端端的富裕村,村民为何频频上访?」

记者在村里采访,村民们反映的问题一大堆,记者总结了持续上访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村民丧失了永久的生活保障,让村民对未来担心。拥有2000多村民的隆岗村,原本有蔬菜耕地600多亩。自1994年合肥市政府开徵隆岗村第一笔耕地以来,如今隆岗600亩耕地全部被徵用,村民片地不留。村民除了过去每亩获得800元青苗费外,失去永久生活保障的另一回报是,每人於2004年初从村里领取了12000元"安置补助费",村民对这个安置费大加质疑,普遍要求政府给予持久生活保障。

村民王永兰拿著经过公证的“安置补助协议书”对记者说:「这是明显的不平等协议,给点钱就想把我们一脚踢开。」记者见协议书第三条写道:「乙方(村民)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或照顾补助费后,不论发生任何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本人及子女的就业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村社居委)要求重新安置或向已用地单位提出任何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王永兰忧心说:「这点钱花光了咋办?今后日子怎么过啊?你们干部为什么都有养老保险?」据了解,隆岗村大约70%劳力在家闲置,村民们靠每月四五百元的房屋出租费维持生活。

二是各级干部对村民上访态度冷淡,让村民对现实寒心。村民简单介绍了他们的上访经过。去年底曾连续三天上合肥市一环路,拉线阻断交通,但三天里没有一位领导或干部来劝解看望,任凭村民想怎么拦路就怎么拦路,村民说:「真是奇怪,只要上级领导不管不问,下面的干部也肯定不去理睬。」无奈,村民去围堵省政府大门,前后有过三次。5月13日,记者看到约200村民举著横幅,直接阻挡於政府大门,后被员警强力驱散。55岁的村民杜桂珍赖在地上,被员警强行拖走并质问:「下次可敢来了?」杜桂珍说:「上街拦路已经不起作用,但到省政府上访还管点用,最起码在现场看到了区乡村干部做工作。」这次上访后,隆岗村所在的瑶海区主要领导答应一定重视村民反映的问题,承诺5月底给予合理答复。


村民们等到6月初,没有一位领导约见村民给答复,村民只好又集体去瑶海区委,找纪委书记李永生同志。6月2日下午,工作人员说领导在开会,没空接待。第二天村民们再去,工作人员把村民一会儿指上,一会儿指下,却一次次找不到人,村民们差点愤怒,李永生及时下楼接待了他们。村民唐礼斌说:「不光是领导说话不算数,就凭工作人员的这点态度,谁指望我们对干部有好感啊。」


三是村集体帐目不清,反映问题如石沉大海,让村民灰心。记者在采访中,村民们反映刚离任不久的原村党委书记宋业贤等干部的经济和作风问题,以及村集体财务混乱等系列问题,大大小小累计有48项,村民从去年开始向市、区、乡等各级一直反映,但没有得到一条回复。去年8月份,以副区长陈永朋为组长的工作组进驻隆岗,但调查一个多月下来,村民等待的仍然是一无所获。唐礼斌说:「那么多问题,哪怕给一条答覆,我们也觉安慰,盖子干嘛捂得这么紧?"


记者无法对村民反映的48项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试图采访调查过或正调查的有关领导。记者联系去年的工作组组长、瑶海区副区长陈永朋,因其办公室没人,电话打到区政府秘书科,记者要求提供陈永朋手机号以便直接联络,秘书说此事须经区委宣传部联系,领导手机不便向外提供。经区委宣传部联系,陈永朋转告说,隆岗村问题已转到纪委书记李永生处理,其本人不接受采访。记者电话找到李永生,一连几天,记者电话中相约见面采访,最后李还是说:「手头在查办一个案件,正处案件关节点,与隆岗村有点关联,日后有空再说。」


时间之痛:人生能有几个19年?    


事情得追溯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1985年9月,安徽涡阳县石弓乡发生一起小小邻里纠纷,后被当地法官枉法裁判致为冤案,不仅当事人王清侠因此导致精神病,而且其姐姐王凤枝从那时起,为了妹妹的冤案平反和获得赔偿艰苦上访,这一上访持续至今19年,王凤枝本人满头青丝已变白发,曾订下婚约的她也因故退婚终身未嫁。


记者近日前往涡阳县进行调查,王凤枝刚从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上访返回。记者首先采访了当地法院和检察院有关知情人,了解了那起冤案的简单经过。1985年9月份的一个下午,石弓乡农民王清侠和弟弟们搬新家时,把架车放在邻居罗淑萍的门旁。为此,罗跑出来大骂,认为架车挡了她家的路,最后两人厮打起来。随后赶来的罗的大女儿、丈夫也一起殴打王,后来围观的群众拉开了这场持续时间很短暂的厮打。


参与此案件调查的原涡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俊才告诉记者,第二天上午,罗淑萍莫名其妙地住进了医院,28天后罗主动要求转进了县医院,并一住就是104天。在这期间,县医院开出一份证明:罗的小脑受伤,患抑郁精神分裂症。后经了解,开具这份证明的医师既不是科主任也不是罗的主治医师,也不是分管医师。仅凭这一疑问重重的医院证明,涡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清侠有期徒刑一年,赔偿罗淑萍经济损失1200多元。郑俊才不解地说:「罗淑萍就靠著县里有点关系,硬是把王清侠送进了监狱。想不到这起明明白白的冤案平反起来却是那么艰难;更可悲可叹的是,这份判决从此毁了两个无辜少女的一生。」

1987年年初,王清侠本该刑满释放,但涡阳县人民法院以王家没有交纳赔偿金为由,对王清侠进行了第二次逮捕,左手给释放证,右手递逮捕证。王清侠没过几天就在狱中疯了,整天光著身子,也不知道吃饭。在个别好心法官和亲友的资助下,王凤枝交了赔偿金,妹妹这才被释放。一连串的打击和灾难没有使王凤枝灰心,为给妹妹讨回公道,当年28岁的她伤心退掉婚约,从此踏上了漫长艰辛的上诉、申诉、上访之路。一审之后,王凤枝立即上诉。

1986年12月,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王家人再提起申诉。1988年7月,中原作出撤销原一、二两审的判决裁定,案件发回涡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1988年12月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王家再提起上诉。1989年阜阳中院仍维持原判。王凤枝再次不服,提出申诉。事情拖到几年后,在新闻媒体等强烈关注下,1997年6月12日,阜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罗淑萍的伤情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重新鉴定,罗的伤情与那次厮打“无直接因果关系”,阜阳中院宣判王清侠无罪!

面对这一纸薄薄的判决书,王凤枝没有一点笑容,她为此已经奔波了12年。记者在王凤枝家看到,她其中一年的跑路车票就塞满了一个中型玻璃瓶,发霉的车票散发出阵阵怪味。

1997年9月开始,王凤枝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惩处当年制造冤案的法官,一方面分别向涡阳县法院、阜阳中院及安徽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7年来,王凤枝不断奔县城、上阜阳、到合肥,已数不清跑了多少趟。如今,没有人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妹妹也没有得到丝毫国家赔偿。各级法院认为,虽然王清侠无罪被羁押了一年,但羁押行为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的规定,法院不予赔偿。2001年,在安徽省信访部门的协调下,地方政府以生活补助名义给予了王家8万元。王凤枝说:「8万元远远不够我妹妹治病。」

记者近日赶到王家,19年艰难上访路,原本清秀活泼的青春少女,如今头发花白、背影佝偻;妹妹王清侠目光呆滞,整日发呆,生活起居全靠年迈老母亲服伺。为了打赢官司和给妹妹治病,王家早已徒有四壁,负债累累。在上诉、申诉、上访过程中,王凤枝经常是带一大袋馒头做干粮,馒头吃完了就帮小饭店洗菜换口饭吃,大冬天就睡在水泥地上。王凤枝泪流满面:「我的腿跑湾了,泪哭干了,心也早碎了。但是至今无人过问处理制造冤案的人员,信访部门也已经不再搭理我的上访了,更谈不上申请国家赔偿。」

记者到涡阳县人民法院采访,法院的同志对王凤枝姐妹遭遇表示同情。法院纪检组组长燕辉说,本人已接待王凤枝四次来访,法院领导对其反映情况很重视,但认为她的要求很难满足。首先,追究当年办案人员责任,现在这些办案人有的死了,有的在外单位退休了,追究责任很难办;另外要求赔偿,依照法律规定也无法给予国家赔偿。

妹妹丧失了正常人的生活能力,姐姐失去了永远的青春,家庭根本谈不上一点点欢乐。记者在采访中,很多人对王家姐妹的无辜悲惨遭遇深表同情。时任审判王清侠案件的书记员、现任涡阳县法院法官巩庆轩说:「无论最终有没有处理结果,王家悲剧应该公之於天下,警示教育现在的所有公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千万不要人为制造悲剧。」王凤枝说:「19年上访,没有一位政府干部到我家看看,谁能体味我和家人的凄凉?我还要继续上访,一定得有个合适说法,哪怕等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社会之痛:是体制出了问题?    


合肥市司法局副局长唐明德近日找到新华社记者,反映其3年前遭遇一起简单侵权事件,至今有关部门未作合理行政行为。唐明德由此反思:政府官员遇见不平都不得不找媒体倾诉,更何况普通群众如也遭到不平,他们怎能不去上访或过激上访呢?他结合自己的案例分析了体制弊病造成的社会之痛。

2001年7月,工行安徽省分行未经合肥市规划局批准,擅自在其可苑新村区宿舍顶曾加盖隔热及设备层。唐明德於於当年8月入住可苑新村区3栋一楼,进入冬天便发现,工行宿舍的加层严重影响唐家的采光,整个冬季2个多月不见丝毫阳光。唐明德很快通过合肥市市长热线反映此事,当时合肥市规划局口头告知,工行宿舍的加层是违章建筑,属於必须拆除一类。但此后,市规划局一直没有采取行动,事后了解才知道规划局要工行做唐的工作,否则要拆除。

唐明德见规划局一直无行动,迫於无奈向法院起诉工行侵权。在区法院、市中院长达一年的诉讼中,因从技术上无法计算具体加层建筑物如何影响住宅日照,法院遂驳回了唐的侵权请求。但是法院确认,工行宿舍加层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住宅日照。而且在影响日照这一点上,工行方面也承认,并承诺可以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唐明德说:「我不需要金钱补偿,只想要回采光权,我不得不把目光投向市规划局。」2002年11月18日,唐以本人名义通过合肥市政务中心,向市规划局递交申请,请求履行职责拆除违章建筑,一直没有回音;2003年8月14日,唐所在宿舍楼的9户居民,联名写了一份申请,再次通过市政务中心,递交规划局,依然无动於衷。

迫於无奈,唐明德於2003年12月1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市规划局对申请给予书面答复。在向法院起诉后,合肥市规划局於2004年2月通过法院转交了一份答复。从形式上看,只在这份答覆的抬头见“合肥市规划局”字样,表明是规划局的用纸,但落款并没有任何单位签字和盖章,只有年月日;从内容上看,答覆又否认了其当初在市长热线中的承诺,重新踢出了皮球:「若工商的行为对你们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你们可以通过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予以解决。」

唐明德说「这是一份典型的不合理答复,是在为自己长时间不履行职责推脱责任,我随即再次对市规划局提起诉讼。至此,我最想问的一句话是:一起简单的违法建设,本来只需规划局依法行政就能很快解决,可从2001年至今,时过3年,不知道规划局对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是如何理解的?如果政府机关都如此对群众的事漠不关心,又怎能让群众相信,让群众放心?」

政府部门不积极依法行政,不仅仅给当事人带来不满,还带来方方面面的深刻问题。一,纯粹白白浪费社会公共资源。唐的遭遇历时3年,本来完全可以通过行政行为解决,但我被迫去法院提起4次诉讼,法院这块公共资源被我们白白占用。4次官司,法院须派出几批人力多次调查、判决,如果我们不去打官司,法院可以腾出精力做其他更需要做的事情。

二,徒增当事人负担,极易产生过激行为,给社会造成影响。别的不说,4次官司,如果请律师,律师费至少1万元,幸好唐明德本人是律师,这项费用可以省却。唐还是个司法局副局长,合肥市政协委员,事态发展没有恶化,相信最终可以依法解决。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一般群众身上,不是忍气吞声就是四处上访。当群众发现正常途径不能解决问题时,就会通过不正常手段来达到目的。

三,对权力部门监督缺乏合理机制,现有手段已经软弱无力。唐明德说,我在工作中发现,权力部门官员办事,最爱看领导可有批示,只要是影响自己升迁的事情,办起来又快又好。结合我的实际,为什么规划局对市长热线答复及时?因为市长热线有记录,办事不力要扣分;而后来他们对我的申请一拖再拖不予答复也就不足为奇了。

唐明德还认为,目前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已越来越显得微不足道。2002年度合肥市政风评议,群众评出几个政风较差单位,结果这些部门的领导不仅没有相应处罚,反而全部提升!这是一个很坏的误导信号,引导人可以无须重视群众意见。另外,眼下的舆论监督越来越艰难,作用越来越小。只要不影响个人升迁,没有多少低层领导重视舆论监督,基本上你批评你的,我做我的,反正新闻单位又不能把我怎么样。当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两种重要力量很难显出威力时,我们不得不尽快从体制上寻找原因,否则后果将更加严重。

新华网安徽频道
记者 储叶来

200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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