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业务调查费还是救灾款?

2004年07月30日




日前,兴宁部分群众向《南方都市报》反映:该市8个镇的9个行政村被抽取为常年调查点。近年来,这些调查点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灾情,省有关部门都下拨了救灾款,但这笔款却没用在救灾上。为此,记者赶赴当地,了解了多个调查点的调查户,并采访了兴宁市统计局有关人士,发现各方对这笔款的用途存有不同的看法。

群众反映 救灾款大部分被挪用

据群众反映,2002年5月间,兴宁市各调查点出现不同程度的旱灾,其中,坭陂镇将军村田心曾屋村民小组旱情严重。省农调队下拨救灾款1.2万元,兴宁市统计局却只拨给这个村民小组的调查点120元(4户,每户30元),其他受灾村镇的调查户分文未得。

2003年5月间,兴宁有个调查点遭受比较严重的的水灾。省农调队下拨救灾款1.5万元,但兴宁统计局却只拨给合水镇溪唇村万二村民小组9个调查户450元,刁坊镇瑶岗村一个调查户50元,合计发放救灾款500元,其他调查点分文未得。

群众还反映,前几年也有同样的情况:即省农调队下拨的救灾款仅发放极小一部分给个别调查点的受灾户;而某些年份,全兴宁所有调查点的农户分文未得。

记者目击 不少调查户需要救济

田心曾屋村民小组,在兴宁市区北近20公里处。

7月8日下午,记者赶到这里时,发现有大片水稻倒伏,村民正忙碌地收割还在泛青的水稻。他们说,这里刚遭受了台风袭击,现在不收割,水稻就烂在田里了;水稻要完全成熟,还要一个星期左右,现在被迫提前收割,今年的粮食,必定减产。

在一个调查户家中,记者看到房屋正堂摆著几台织布机,房后种了一片菜地,旁边养著两头生猪、十几只鸡。他说,全家4口人,种有两亩多地。这些“产业”每年收入1万多元,支出1万多元,也就够一日三餐和两个孩子上学的费用。这种生活,在全村还属中等偏上,还有许多调查户的日子远不如他家。而本镇的经济水平,在整个兴宁市,已经属中等。2002年旱灾,他家粮食减产一半,市统计局派人调查后,拨给30元救灾款,说是补助一下。其他9个受灾的调查户,也各自得到30元。这次台风,他家的粮食也肯定减产,不知能得到多少救灾款。

记者又赶到叶南镇上径村陈新村民小组。兴宁南部的这个村,离市区有30多公里。

在一个调查户家里,记者看到的是三间旧瓦房,家俱也陈旧简陋。他说一年辛辛苦苦种粮,也只是满足全家的温饱。就这样,还算是村里比较好的,有些调查户日子更困难。

调查户钟焕坤前年病逝,撇下妻子和4个女儿。女儿中最大的21岁,最小的16岁。前3个都因家庭困难,小学三年级都没读完,因文化水平太低,出去打工也没人要。小女儿现在读初一,经常要借学费,借了又还不起,眼看难以为继。全家种两亩多地,一年两造,收获700多公斤稻子,吃都不够。所以,种田之外,还要做杂工、帮别人带孩子,以贴补家用。去年5月17日,家中的两间泥砖房被暴雨冲垮一间,也没得到一分救灾款。

天色已黑,记者看到,狭小的厨房里,亮著一盏昏黄的小灯泡,主人烧火用的,依然是传统的树枝和柴草。

调查户们承认,因为协助调查,统计局每个季度会发给每户30元。有些调查户说,年终有纪念品发放,价值三四十元不等。

市统计局 农调队经费捉襟见肘

兴宁市统计局罗呈祥局长,赖洪坤副局长,农调队黄子桓队长等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他们说,农调队的工资和业务经费是国家发放的,采用包干制,从2002年起每年都是13万元。农调队有10个编制,现在到位的工作人员有7人。这7人的工资按照级别发放,剩下的就是办公费用了。但办公费用严重不足,又是包干制,不能多要。所以,这几年遇到灾情,他们都会向省农调队打报告,要求下拨救灾款。下拨的救灾款也是杯水车薪,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受灾户的问题,也只是象徵性地补助一下。剩下的钱都用在农调队的工作上了,并非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拿去乱花了。

2002年6月19日,省农调队下拨“农调经费”1.2万元,根据调查户受灾程度的轻重,9月6日发给刁坊镇2户60元,新陂镇1户30元,坭陂镇6户180元,共270元;7月31日发给大坪镇兰亭村10户共300元。年终,发放农调住户年报会议补助439元,慰问品热水瓶90只1890元(另有热水瓶上印刷纪念字72元);12月20日发给叶南镇上径村一调查户50元。对於5月9日拨给黄陂镇政府“抗旱经费”2000元,他们解释说,因该镇有两个调查点受灾,属於统计局提前预支。

2003年8月29日,省农调队下拨1.5万元“农调经费灾区补”(原文如此——记者注)。5月21日,兴宁农调队给黄陂镇“救灾捐款”1000元,22日给该镇“防洪护堤费”1000元;6月11日,给合水镇10个受水灾调查户500元;13日给刁坊镇两个受水灾调查户100元。年终,发放农调住户调查年报会议补助442元。

他们解释,每年给上级打报告申请救灾款,确实是为了救灾,但也借这个机会争取一些工作经费。发放救灾款的原则是重的多补一点,轻的象徵性地补一点,一般每户是30元,因为救灾不是农调队的工作重点。

他们说,不清楚省农调队是否有专门的“救灾经费”,反正他们打报告是申请救灾款,但省农调队每年的写法都不同。比如今年上半年,他们打报告说调查户受水灾,所以申请救灾款。省农调队的批示上写的就是,拨给“业务工作困难补助及救灾款1.5万元”。对於多少用於“业务工作困难补助”,多少用於救灾,省农调队并无明确规定,所以只有靠兴宁方面自己来掌握了。
  

摘自 《南方都市报》

200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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