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矿工们的生命--重庆市綦江市保险公司经理谈为矿山承保( 二)

2004年07月24日

2004年7月24日广播

上星期,我给大家播出了我跟重庆市綦江保险公司王经理就保险公司通过为矿山承保,可以为促进和改善煤矿生产安全起些什麽作用进行的谈话。上次王经理介绍说,由於目前煤矿用工混乱,当初煤矿买了保险的工人与实际在井下下井的工人名字不符,致使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无法确定遇难工人是否就是受保人,所以不能尽快办理赔偿手续。另外,王经理还认为,政府如果不加强煤矿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保险公司有可能不敢再为到处是事故隐患的煤矿承保。这样的话, 井下煤矿工人的利益就又少了一份保障。今天请大家继续收听王经理跟我谈话的第二部分:

韩东方(简称韩):那麽, 我们可以假设如果政府方面对所有的煤矿要强制性的要参加保险,而保险公司如果要是在安全检查方面有很严格的标准,这样一来政府和保险公司两方面起作用,就是说这些煤矿就必须要在安全投入方面就要加大、就要注意呀。

王经理:对对,应该是这样的。因为政府应该考虑这方面的风险比较大,要求煤矿应该积极参加保险,政府应该是这样的。其次,就是说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各方面的制度。由於发生事故都是因为违章、违规这些行为造成的,那麽, 如果光制度建立了,落实不够是不行的。那麽, 我们的安全管理部门它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韩:对,那麽,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如果要是在安全检查上面没有什麽角色的话,如果以后光是接保, 然后一笔一笔的往外赔,如果总是这样的话这个门也不得不关那!

王经理:对对对,是这样的。

韩:你们怎麽看未来保险公司在这方面, 怎麽样又可以起到对预防安全事故作用的同时,又可以避免这道门不会因为风险太高而关上呢?

王经理:这项工作因为煤矿它是在一个特殊的环境下,它要求懂它这方面的安全管理人材,我们保险公司现在没有,还没有。所以,安全管理主要还是靠政府责任部门来进行这方面的管理。保险公司只是看每个矿的安全制度,落实的如何,风险大小如何来确定今后怎麽承保的问题。要是让保险公司要求煤矿防灾、防治的检查, 在煤矿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 还是有一定的困难。

韩:如果要是保险公司自己没有机会进入煤矿安全这部份的话, 最后还是有一些部份是不确定的, 是吧?

王经理:对,应该是这样的。保险公司也有它的局限性,它有局限性。因为煤矿的安全制度、安全方面、井下的施工要求对保险公司来讲比较陌生这里面。现在保险公司只是看煤矿按照现在的设施来确定的。那麽,小煤窑这里面在安全制度上肯定存在>大量的问题。

韩:假如说有一个小煤窑来你们这投保,比如说,投30个人的保,那你们会怎麽做呢?

王经理:小煤窑我们可能要附加些条件了,就说30个人的保险,那我们就要限制你名单要求比较准确了。第一先要你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 这些过去我们没有完全规□的,要求煤矿可以配合这方面的工作,要求他们的身份证、还有名字,也是在某种意义在用人的问题上, 它就不能这麽随意性的,今天叫几个人来,明天放几个。保险公司保险名单上事故索赔的依据,这可能从管理上也可能对煤矿也有好处。我要你名单提供身份证,不是随便写几个人的名字来我就给你保了。因为人员经常更换,乡镇煤窑人员大量的进、大量的出, 这个里面, 所以安全教育、上岗条件不一定很符合现在的规定。但这个我们还没有细细的核对它这方面的情况,这完全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这些人员是不是有上岗证?是不是经过了教育?保险公司要这个名单就是要相对固定的人员,不能随意的今天进、明天出,名单上没经过把你批改的名单,或者你人员变了要告诉我,我给你批单,如果没有搞这个工作可能就是个问题,保险公司只能以名单上的人员准确来确定你相应的名字, 就死亡承担责任。

韩:对对对。你们保险公司是从什麽时候开始进入这个市场的?

王经理:今年3月份嘛,我们大概是在3月、4月份开始进入这个市场的。

韩:到现在为止你们綦江县有多少煤矿投这个钱呢?

王经理:这个数字不是很准确,应该是讲……这个数字不是很准确, 大概从全面来了解,我们綦江煤矿的井下工人应该是两、>千人嘛!

韩:已经投保了?

王经理:不,这个人员有这麽多。但是,在我这里保的保险一部份,还有在人寿保险的一部分,还有在其他部份保险的这部份,这个数字我现在没有。

韩:这次是第一次理赔?

王经理:不是,不是,前些日子也有,不是第一次。

韩:从开这个保以来,到现在为此,这收费和理赔平衡起来是赔还是赚?

王经理:这肯定是亏了现在(笑),现在肯定是亏。现在还有已经向我报案的,还没有索赔的,我们正在调查的,这个里面煤矿里头可能是亏损比较严重的一个明显的现实。

韩:照这个发展下去, 有没有可能如果赔得太厉害了而安全情况得不到改善,会不会把这部份保险给关了?

王经理:也有可能,也可能出现这个问题。因为我调整我的承保条件,我们现在承保的条件肯定是有一些变化了,不像现在这样了。保险金这上面确定我可能要一些调整,承保标准上我也要调整,因为这个风险保险公司也不能老亏呀!保险公司也是要保饭碗,是不是呀?每年必然发生这麽多危险,必然要赔这麽多钱,保险公司肯定它不敢进这个市场,如果进入了它一定要提升条件。

韩:从培育保险市场、从改善安全生产情况来说,从保险公司来看, 政府是不是有比较大的空间可以改善政府的工作呢?

王经理:应该是这样的, 政府有责任安检部门,是吧?现在还有劳动管理部门、劳动局, 是不是呀?还有安检局,应该在这方面是需要他们大量的工作做的。

韩:您觉得如果保险公司在承保以后,对相应的煤矿承保的这些工人,如果协助这些工人成立这种工人安全生产委员会,就是独立的监察委员会,那对保险公司的风险是不是会降低呢?

王经理:应该是的,应该是的。工人成立一种自我保护的组织的话,就可能对矿上, 或者对企业的老板, 肯定他在下井以前对安全的条件他肯定要提出要求的,这个对他自身的生命也是一种尊重,肯定也有这方面的要求, 如果成立这方面肯定是。现在煤矿小煤窑比较多,有的人多、有的人少,在成立组织可能还是有一些困难。

韩:那行,谢谢您了王经理!

王经理:不客气。

韩:有什麽事再给您打电话。

王经理:好的。

韩:再见!

王经理:再见!

近年来, 煤矿重大特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一次死亡超过10人的煤矿事故已经越来越不新鲜了。对於煤矿死人的事故以及煤矿恶劣工作条件和矿工的悲惨生活, 国内传媒记者们的报道在过去两年间也越来越多, 但是, 面对令我们中国人汗颜的矿工生活和地狱式的煤矿工作条件, 人们从过去的震惊到失望, 从失望到绝望, 以至现在国内有关这方面的报道多了, 社会反应反而却变得越来越麻木了。煤矿事故不断吞噬矿工的健康和生命,除了增加报道揭露之外,在制度上已经到了必须调整和改造的时候了。就此,《中国劳工通讯》劳工教育主任蔡崇国先生曾经反覆强调,要真正有效的减少事故的发生,必须从让井下一线煤矿工人选举产生独立的工人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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