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款157万余元 “集体致富”他们还真有招

2004年07月12日

2004年5月20日,广西宾阳县,人称“吃路贪污指挥部”的6名成员,在原南柳高速公路宾阳段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韦善传、副主任黄春尤的“带领”下,一个个低垂著脑袋,无精打采地站在被告人席上。他们分别是原指挥部会计班小娟、成员张树坚、林凤英和陈济润。

2002年,已投入使用两年多的广西南宁到柳州高速公路宾阳段沿线的村民,对公路征地补偿款支付不公、存在错误的反映越来越强烈。村民代表多次到县人大、政法委及检察院等单位上访,要求对补偿款问题还他们一个公道。

村民们愤怒的呼声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2003年1月,宾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在查处该县王灵镇一干部涉嫌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中,发现南柳高速公路宾阳段沿线的征地补偿款发放确有不公,且问题严重。检察机关决定,清查宾阳指挥部的有关帐本,彻底将问题查个水落石出!

宾阳指挥部是个原有8名成员的临时单位,撤销后,所有帐本已交回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保管。检察官们借出整整三麻袋帐本和单据,认真对征地补偿款的有关条目进行了审查。

同时,办案人员分成三个小组,开始对公路沿线乡镇的农民搬迁、征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很快,各种问题反馈回来:和吉镇莲花村签名领取征地补偿款的有唐文金等3人,但经核实,一笔徵用土地20多亩的补偿款共计2万多元,他们根本没有领到;该村下辖只有7个生产队,可在宾阳指挥部支付征地补偿款的帐册中,却出现了“第八生产队”的名字;和吉镇有人冒领征地补偿款10多万元;甘棠镇有人冒领补偿款20余万元;古辣镇、王灵镇也陆续发现了大肆伪造单据多报、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的不法行为……

办案人员经综合分析认为,宾阳指挥部涉嫌集体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证据确凿!

宾阳指挥部是个临时单位,南柳高速公路於2000年建成通车后,该指挥部也就随即解散。除上级指派的指挥长(另案处理)外,至案发时,原指挥部副指挥长吴受新、办公室主任韦善传、成员张树坚已退休,出纳方楠病故。原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黄春尤在县土地局担任副局长,会计班小娟在县交通局当会计,成员林凤英、陈济润分别是县土地局干部和县黎塘公安分局干警。2003年4月,检察机关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这几人都已在宾阳县城新开发区买地建起了“小洋房”,有的还买了小轿车。

2003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韦善传等6人的住宅进行了搜查,共缴获赃款150余万元,扣押了3辆小轿车。通过审讯,6人分别交代了他们集体贪污、梦想“共同致富”的犯罪经过——

1996年11月,宾阳指挥部负责日常事务的办公室主任韦善传向吴受新等人提出,指挥部经费开支过大,要想法子解决。几人经商量,决定在徵用农民土地的亩数上做文章,把多报的钱款当做经费开支使用,具体事宜由韦善传安排进行。

既然是“组织”的决定,韦善传便安排管征地的张树坚、林凤英专门负责开具虚加征地亩数、虚报补偿款数额或虚假工程款的单据,由自己或黄春尤审核签字,报吴受新审批后,向总指挥部报账,领取征地补偿款,再交由会计班小娟核销,最后把冒领的钱款放入“小金库”备用。

1996年12月,张树坚填写了一张徵用和吉镇岭甲村周增文、韦光学、唐少奇土地,支付补偿款9.8万元的单据。领款收据上有周增文等3人的签名;

1997年初,张树坚又填写了一张徵用和吉镇莲花村第八生产队土地数十亩,支付八队集体土地补偿费9.8万余元的单据……

事实果真如此吗?办案人员深入岭甲村调查核实后吓了一大跳:签字领走征地补偿款的周增文,早已於50年代死亡,韦光学和唐少奇也都是年近90岁的老人,根本没有签字领过补偿款。更令人吃惊的是,和吉镇莲花村只有7个生产队,哪来的第八生产队领走近10万元补偿款?自然,这些钱都落入了韦善传一伙的腰包。

据查实,仅1997年一年,韦善传等人就作案24次,伪造支出补偿款、冒领贪污公款60余万元。

其实,对於修建南柳高速公路征地损失的赔偿问题,上级领导一直十分重视,有明文规定,凡修路中徵用、租用沿线农民土地造成损失的,要依法给予合理赔偿,把农民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

然而,韦善传、黄春尤等人,却没有把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反而张开血盆大口,无情地侵吞农民的应得利益。

进入1997年雨季,因修路堵塞排水渠道,高速公路旁水流不畅,造成水灾,淹没了农民的庄稼,农户纷纷到指挥部要求补偿损失。韦善传等人合谋,在为13个村及生产队上报申领水灾补偿款中,将实际补偿额12.6万余元,加大到20.8万余元,从中冒领贪污了8.2万余元,予以私分。1998年至2000年,韦善传等人又以同样手段,多次冒领贪污水灾补偿款,私下分赃。

在调查取证中,和吉镇莲花村的两位村民向办案人员诉说了他们的遭遇:两人均以养鱼为生,因修建高速公路,排水渠道被堵,水淹没了鱼塘,鱼跑了不少,给他们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他们向指挥部反映,要求补偿损失。

没想到,负责此项工作的指挥部成员张树坚一点儿也不同情他们的遭遇,反而以发放补偿款为由,向他们又是要鱼,又是要“红包”,折腾得他们雪上加霜。

按照规定,凡在建路施工中租用农户土地,推土施工的,工程完工后必须支付给农户合理的土地平整费,减少农民兄弟的损失。但韦善传等人的行为却与这些规定背道而驰。

1998年12月,在高速公路建设中,施工单位租用了沿线一个村庄的大片土地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为尽快种上庄稼,减少损失,农户们纷纷在没有领到平整土地补偿费的情况下,自己先行动手平整了土地。见此情景,韦善传一伙心里乐开了花:这笔平整土地补偿费眼看又要到手了。

按照分工,张树坚、林凤英等人很快填好了补偿农户平整土地费的有关单据,数额为6万余元,经韦善传批准后,从上级部门将款领出,几人私分。

在韦善传等人贪污、分赃的过程中,还有这样富有戏剧性的一幕。

1998年8月,指挥部出纳方楠病故,此前,他一直保管著指挥部集体冒领贪污的几十万元钱。病故前,方楠将单位还有一大笔钱要分,他也有一份的“秘密”,告诉了亲属。

方楠病故,就在指挥部其他成员庆幸自己可以多分一点儿时,方楠的亲属找上门来了,要求领取方楠生前“应得的份额”。韦善传等人怕此事闹大,令他们罪行败露,便一口答应下来。

不久,韦善传为方楠的亲属专门举行了一次丰盛的宴会。席间,他“公开清账”,把当年指挥部集体冒领的64万余元假称为15万元,按一定比例分给方的亲属1.77万元。就在方的亲属酒足饭饱,高高兴兴拿著钱走后,韦善传等人又马上重新算账,每人又分得4.3万元。

2003年5月,宾阳县检察院反贪局决定对韦善传等7人立案侦查后不久,林凤英就被带到了检察院。办案人员从其挎包中发现了两张共计30余万元的存款单,上面的姓名是原指挥部会计班小娟的。

班小娟的存款,存单怎么会在林凤英的包里?经办案人员调查,原来,这两张存单中还隐藏著一个“小秘密”。

2000年秋,宾阳指挥部被解散撤销前,按照规定,指挥部的财务账目应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然后上交上级有关部门。指挥部的成员都知道,他们以造假手段多报出的征地补偿款还有30余万元没分,这钱就一直由当时的出纳陈济润保管。

一转眼到了2002年秋,指挥部撤销已经两年了。韦善传等人一直念念不忘吞掉这笔巨款。当年11月,韦善传把黄春尤、张树坚、林凤英、陈济润和班小娟几人叫到一起,6人均分,每人拿走5万元钱。

没过多久,2003年初,当韦善传得知检察机关正在调查农民反映的征地补偿款问题时,惟恐事情败露,又急匆匆地将几人叫来,想把这笔钱退出。

“检察院还没查到我们头上呢,我们先自己把钱退出来,那不是太笨了吗?”

“不如这样,大伙儿先把钱交回来,集中存入银行,由一个人保管。待事情过去之后,咱们再把钱分掉,如何?”有人出主意道。

“这个办法好!”韦善传等人决定后,又把刚分下去的30余万元钱集中起来,以班小娟之名存进了银行,存单则交由林凤英保管。这就是林凤英挎包中两张银行存单的由来。

经过办案人员的艰苦侦查,终於查实,1996年12月至2000年11月的4年中,宾阳指挥部集体以支付征地补偿款、水灾补偿款、租地补偿费、取土补偿费等名义,以虚开支付款单据、少支多报等手段,共计作案111次,贪污侵吞公款157.7万余元。

其中,1998年已退休的吴受新在担任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私分贪污公款3.895万元,并在1997年下半年利用其担任县交通局局长之便,为一包工头介绍高速公路的线外工程,从中收受贿赂10.1万元。日前,吴受新已因贪污罪和受贿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宾阳指挥部的其他成员,还在等待法律的严正判决。

2004年07月09日新华网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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