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温家宝总理:
您好!
正当全国人民和>明媚的阳光,伴>缤纷的焰火,欢度2004年新春佳节之时,我们四川省达州市1053辆计程车业主及其所涉及的几千个家庭,却是在一种绝望、痛苦、忧郁、恐慌的心情下送走了原本祥和、欢乐的传统节日。这是因为:达州市新一届政府领导无视上一届政府有关计程车管理的正式文件及这一行业在此十几年的经营模式和经营条件,独断地制定了《达州市城区出租汽车有偿使用实施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倾刻间便使计程车业主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计程车业主们先后到市、省、甚至北京中央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没有结果。而此时,市政府的竟拍及组合方案,无疑更是令业主们雪上加霜。在我们心如冰点之时,在电视中看见温家宝总理在佳节之际,亲切慰问人民群众,并真诚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句温暖人心的话语,出自我们日理万机的总理之口,让我们联想到:温总理握>熊德明的手,因为她的一句真话,在全国掀起了追讨农民工工资的热潮。我们当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我们的好总理,您是那样真真切切的关心您的子民。我们多想见到您和蔼可新的面容、多想和您说说我们内心的苦衷和无奈、多想听到您的声音……可我们没有机会能见到您,我们只有把我们的真实情况和希望寄予这小小的信笺。
四川省达州市是位於四川省东部的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小城市。从1992年出租汽车在达州市悄然兴起至今共有出租汽车1053辆,2003年11月20日之前,在达州市要跨入计程车行业,有>条途径:(1)在车辆饱和前,先得买一辆新车(政府规定之车型),然后缴纳3至4万元入户费(顶子钱),再按政府规定缴纳有偿使用费,办理完相关手续便可营运。(2)将具有经营资格的未到报废期的车辆,经政府指定部门(客管办)办理过户手续后方可参与经营。(3)购买一部即将到报废期限的营运车辆进行过户,而后到政府指定部门(客管办、交通部门、金属回收公司)报废更新。为了便於管理,1053辆出租汽车分别与政府成立的14家出租汽车公司鉴定挂靠合同,每月只是到公司缴纳规费和200元的管理费。
为了更有效地规□和发展这一行业,2000年上届市政府委托达州市交通局、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达州交运2000)字第166号即《达州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原车主的根本利益和计程车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允许计程车经营权转让(2003年的报废车转让费达9.5万元左右),允许续缴有偿使用费(缴纳数额由政府按当时的情况而定)。实质上明确了计程车经营者的资格不变,经过>年的实施、整顿,计程车行业得到了发展,有偿使用费>年共收取2284万元。城市公共资源开发为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正当这一行业在达州市呈现月渐旺盛之势时,2003年11月20日,新上任的市政府领导,突然召开了有车主参加的听证会,在未与车主找到任何切入点时,12月1日便制定好了《达州市城区出租汽车有偿使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尔后又於12月9日召开了一次纯属走过场式的听证会。市政府未采纳车主提出的任何一点合理化建议,便将这一《实施意见》见报公布,遭到全体车主的强烈反对。
首先,达州市政府没有充分尊重1053辆计程车合法的私有财产权。这1053位业主,95%是下岗工人,无职业者,企业买断工龄者及小部份退伍军人和山峡移民等,为了获得计程车的个人经营权,在这个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小城市,可以说业主们几乎投入了自己一家人或连同父母、兄弟姐妹几家人的全部家产。而按《实施意见》之规定:2003年12月底,达州市1053辆出租汽车经营权采取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权,每50辆一组,共分21组(最后一组53辆),出让期限为6年。实际上是将个体经营权无偿收回,而这种收回,心然让1053位业主一夜间便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其次,达州市政府没有给自己的行为搭建好充分的合法性基础,达州市计程车业主,原本就相当於个体经营者。计程车经营也相当於市场化的经营。而政府强调所谓公司化、集团化的管理,要统一收回经营权,重新组合,为何又不事先告之?达州市1053辆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按市政府说法是於2003年9月30日就已到期,那麽2003年9月30至11月20日,市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居然还在为那一辆辆已无经营权的车辆在做过户转让登记。更有甚者,2003年11月20日下午召开听证会,11月20日上午,居然还有一辆川S22551的>厢富康车顺利地办完了过户手续,且过户转让费14.5万元。试问:每天营运24小时,已营运3年且已无经营权的>厢富康车,有此价值吗?政府在出台任何一项改革政策,将会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群体,是否应有提前告之的义务?而达州市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不但未提前先之,而且纯属明知不告(有悖中央精神)。谁将对因这次改革造成严重伤害的1053辆出租业主负责?达州市政府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关键的问题在於:政府的这一改革政策不但非常不合理,而且极不可推行。政府将1053辆计程车的经营权竞卖后,将原有的14家计程车公司变为现有的16家计程车公司〔编注:据《达州晚报》1月12日报导,有13家计程车公司竞得经营权〕。(老公司有>家退出又新增5家新公司)而这16家在政府手中竟得计程车经营权的公司,不仅将所有的有偿使用费一分不少的全部转嫁给了全部车主,而且还加收6年的有偿使用费总额的15%,车主到银行贷款,公司不仅一分不认,同时新公司的管理费还由原来的200元增加为300元。这种既不承担任何风险,又不用购车,买任何费用,却从中谋取暴利的公司,纯属玩空手道的皮包公司。是政府允许他们加重对车主的负担的。本已被此次改革改得血本无归的车主,面对新公司的盘剥岂不是雪山加霜?其合理性何在?同时,现在的1053辆出租汽车面临报废的时间长短不一、参差不齐,政府不依照具体情况而定政策,却一味硬性要求业主一次性购买6年的经营权。而达州市政府给业主算的一笔账(附件1),在零风险的情况下,在城市扩建完成后,在政府加强力度取缔二轮、>轮摩托车后,每月纯利润仅为600元。那麽
,我们车主也给政府算一笔账,达州市政府对於从事出租营运的车辆,要求购买富康车型和桑塔纳车型。购置一辆新车(富康)所需人民币11.28万元,加上6年经营权所缴有偿使用费(按竞卖中价算)每年1.33万元和公司所收有偿使用费总额的15%,共8.28万元。一辆价值19.56万元的新车,冒>随时可以出现的各种不可遇料的风险,经营6年后,共亏损15.24万元。况且每月600元的纯利润连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请问市政府有关领导:如果让您去从事这一行业,您会去吗?您有何感慨?这一改革政策可行吗?如若不可行,市政府强制业主一次性必购买6年经济权,岂不是强人所难吗?这样的改变不仅会将现有业主改得遍体鳞伤,而且会将这一行业改得由衰败直至死亡!
敬爱的温总理,做为中国人,我们深爱我们的祖国,深爱我们的党,深爱我们的人民。我们也深知:我们党是非常关心我们人民的。16届>中全会提出的>个代表,其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点为多少群众解决了困难。而今温总理的“人民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充分证明我们的党和中央领导对人民的尊重和关怀。我们认为:达州市政府的改革有悖中央精神,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关出租改革的风波不仅仅是达州市,《中国青年报》所载《对张家港计程车风的反思》及央视《共同关注》所播:有关海口计程车改革失败后所引起的经营惨重问题等,的确值得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深思。谁来为错误的决策负责?在此,做为计程车业主,我们呼吁:各级政府在实施改革的时候,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最为根本的是要符合中央精神,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要通过改变,让人民越来越富足,行业越来越兴旺。这才应该是改革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我们迫切希望中央能派一个暗访组到达州来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之所以要暗访是因为我们害怕要是明查的话,调查组一来达州,吃了政府的酒席,就解决不了问题了。
最后,祝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我们的党更加灿烂辉煌,我们的人民更加富足安康!
总理的健康是人民的财富,祝温总理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四川省达州市1053位计程车业主呈上
2004年2月19日
您好!
正当全国人民和>明媚的阳光,伴>缤纷的焰火,欢度2004年新春佳节之时,我们四川省达州市1053辆计程车业主及其所涉及的几千个家庭,却是在一种绝望、痛苦、忧郁、恐慌的心情下送走了原本祥和、欢乐的传统节日。这是因为:达州市新一届政府领导无视上一届政府有关计程车管理的正式文件及这一行业在此十几年的经营模式和经营条件,独断地制定了《达州市城区出租汽车有偿使用实施意见》。这一政策的出台,倾刻间便使计程车业主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计程车业主们先后到市、省、甚至北京中央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却没有结果。而此时,市政府的竟拍及组合方案,无疑更是令业主们雪上加霜。在我们心如冰点之时,在电视中看见温家宝总理在佳节之际,亲切慰问人民群众,并真诚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句温暖人心的话语,出自我们日理万机的总理之口,让我们联想到:温总理握>熊德明的手,因为她的一句真话,在全国掀起了追讨农民工工资的热潮。我们当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我们的好总理,您是那样真真切切的关心您的子民。我们多想见到您和蔼可新的面容、多想和您说说我们内心的苦衷和无奈、多想听到您的声音……可我们没有机会能见到您,我们只有把我们的真实情况和希望寄予这小小的信笺。
四川省达州市是位於四川省东部的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小城市。从1992年出租汽车在达州市悄然兴起至今共有出租汽车1053辆,2003年11月20日之前,在达州市要跨入计程车行业,有>条途径:(1)在车辆饱和前,先得买一辆新车(政府规定之车型),然后缴纳3至4万元入户费(顶子钱),再按政府规定缴纳有偿使用费,办理完相关手续便可营运。(2)将具有经营资格的未到报废期的车辆,经政府指定部门(客管办)办理过户手续后方可参与经营。(3)购买一部即将到报废期限的营运车辆进行过户,而后到政府指定部门(客管办、交通部门、金属回收公司)报废更新。为了便於管理,1053辆出租汽车分别与政府成立的14家出租汽车公司鉴定挂靠合同,每月只是到公司缴纳规费和200元的管理费。
为了更有效地规□和发展这一行业,2000年上届市政府委托达州市交通局、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达州交运2000)字第166号即《达州市城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一《暂行办法》充分考虑了原车主的根本利益和计程车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在制定政策时,允许计程车经营权转让(2003年的报废车转让费达9.5万元左右),允许续缴有偿使用费(缴纳数额由政府按当时的情况而定)。实质上明确了计程车经营者的资格不变,经过>年的实施、整顿,计程车行业得到了发展,有偿使用费>年共收取2284万元。城市公共资源开发为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正当这一行业在达州市呈现月渐旺盛之势时,2003年11月20日,新上任的市政府领导,突然召开了有车主参加的听证会,在未与车主找到任何切入点时,12月1日便制定好了《达州市城区出租汽车有偿使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尔后又於12月9日召开了一次纯属走过场式的听证会。市政府未采纳车主提出的任何一点合理化建议,便将这一《实施意见》见报公布,遭到全体车主的强烈反对。
首先,达州市政府没有充分尊重1053辆计程车合法的私有财产权。这1053位业主,95%是下岗工人,无职业者,企业买断工龄者及小部份退伍军人和山峡移民等,为了获得计程车的个人经营权,在这个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小城市,可以说业主们几乎投入了自己一家人或连同父母、兄弟姐妹几家人的全部家产。而按《实施意见》之规定:2003年12月底,达州市1053辆出租汽车经营权采取竞价方式,公开出让经营权,每50辆一组,共分21组(最后一组53辆),出让期限为6年。实际上是将个体经营权无偿收回,而这种收回,心然让1053位业主一夜间便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
其次,达州市政府没有给自己的行为搭建好充分的合法性基础,达州市计程车业主,原本就相当於个体经营者。计程车经营也相当於市场化的经营。而政府强调所谓公司化、集团化的管理,要统一收回经营权,重新组合,为何又不事先告之?达州市1053辆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按市政府说法是於2003年9月30日就已到期,那麽2003年9月30至11月20日,市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居然还在为那一辆辆已无经营权的车辆在做过户转让登记。更有甚者,2003年11月20日下午召开听证会,11月20日上午,居然还有一辆川S22551的>厢富康车顺利地办完了过户手续,且过户转让费14.5万元。试问:每天营运24小时,已营运3年且已无经营权的>厢富康车,有此价值吗?政府在出台任何一项改革政策,将会对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群体,是否应有提前告之的义务?而达州市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不但未提前先之,而且纯属明知不告(有悖中央精神)。谁将对因这次改革造成严重伤害的1053辆出租业主负责?达州市政府是否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关键的问题在於:政府的这一改革政策不但非常不合理,而且极不可推行。政府将1053辆计程车的经营权竞卖后,将原有的14家计程车公司变为现有的16家计程车公司〔编注:据《达州晚报》1月12日报导,有13家计程车公司竞得经营权〕。(老公司有>家退出又新增5家新公司)而这16家在政府手中竟得计程车经营权的公司,不仅将所有的有偿使用费一分不少的全部转嫁给了全部车主,而且还加收6年的有偿使用费总额的15%,车主到银行贷款,公司不仅一分不认,同时新公司的管理费还由原来的200元增加为300元。这种既不承担任何风险,又不用购车,买任何费用,却从中谋取暴利的公司,纯属玩空手道的皮包公司。是政府允许他们加重对车主的负担的。本已被此次改革改得血本无归的车主,面对新公司的盘剥岂不是雪山加霜?其合理性何在?同时,现在的1053辆出租汽车面临报废的时间长短不一、参差不齐,政府不依照具体情况而定政策,却一味硬性要求业主一次性购买6年的经营权。而达州市政府给业主算的一笔账(附件1),在零风险的情况下,在城市扩建完成后,在政府加强力度取缔二轮、>轮摩托车后,每月纯利润仅为600元。那麽
,我们车主也给政府算一笔账,达州市政府对於从事出租营运的车辆,要求购买富康车型和桑塔纳车型。购置一辆新车(富康)所需人民币11.28万元,加上6年经营权所缴有偿使用费(按竞卖中价算)每年1.33万元和公司所收有偿使用费总额的15%,共8.28万元。一辆价值19.56万元的新车,冒>随时可以出现的各种不可遇料的风险,经营6年后,共亏损15.24万元。况且每月600元的纯利润连一家人的基本生活都无法维持。请问市政府有关领导:如果让您去从事这一行业,您会去吗?您有何感慨?这一改革政策可行吗?如若不可行,市政府强制业主一次性必购买6年经济权,岂不是强人所难吗?这样的改变不仅会将现有业主改得遍体鳞伤,而且会将这一行业改得由衰败直至死亡!
敬爱的温总理,做为中国人,我们深爱我们的祖国,深爱我们的党,深爱我们的人民。我们也深知:我们党是非常关心我们人民的。16届>中全会提出的>个代表,其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一点为多少群众解决了困难。而今温总理的“人民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充分证明我们的党和中央领导对人民的尊重和关怀。我们认为:达州市政府的改革有悖中央精神,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关出租改革的风波不仅仅是达州市,《中国青年报》所载《对张家港计程车风的反思》及央视《共同关注》所播:有关海口计程车改革失败后所引起的经营惨重问题等,的确值得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深思。谁来为错误的决策负责?在此,做为计程车业主,我们呼吁:各级政府在实施改革的时候,要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最为根本的是要符合中央精神,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要通过改变,让人民越来越富足,行业越来越兴旺。这才应该是改革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我们迫切希望中央能派一个暗访组到达州来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之所以要暗访是因为我们害怕要是明查的话,调查组一来达州,吃了政府的酒席,就解决不了问题了。
最后,祝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我们的党更加灿烂辉煌,我们的人民更加富足安康!
总理的健康是人民的财富,祝温总理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四川省达州市1053位计程车业主呈上
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