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正在伸向青少年

2003年09月12日
作者:唐柏桥


最近从国内网站上读到这样一则新闻:湖南省桃园县武陵进修学院八百青少年学生被骗往广东东莞打工,其中一部分学生未满十六岁。该报道还透露,这些童子军每天超时工作仍拿不到最低的工资,而据说该校校长每月却从他们身上赚取数万元介绍费。尤其严重的是,由於长期工作在恶劣的环境下,部分学生染上了可怕的皮肤病。过去几年来,由於市场经济的畸形发展和法制不健全,童工问题已变得越来越严重,且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危险。尤其是最近一两年来,沿海地区一些中小型企业为了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大量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充当童工。儿童是社会未来的希望,如果我们不好好爱护我们的下一代,我们将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童工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童工指的是15岁以下被强迫全天候从事高强度劳动的人。中国将未满16周岁而开始工作的未成年人确定为童工。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童工。劳动部颁布的《使用童工的罚款标准》,对单位或个人使用童工及为未满16岁的儿童介绍就业等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此外,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四)也对使用童工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尽管如此,童工问题始终没有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最新统计,目前在中国至少有超过一千一百万未成年人从事全时间的体力劳动,占同一年龄层总人数的11.55%。而且这一趋势还在迅猛发展。

童工的悲惨遭遇最近几年来时有所闻。中国青年报曾披露,武汉市一家个体服装作坊里,一位名叫刘丽的小女工在高温下连续做工16小时后中暑身亡。记者在走访这家作坊时发现,在这家个体作坊的同一楼里,居然有近200名女娃子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下作苦工,其情景之悲惨令人震惊。记者用现代"童奴"来形容她们。另一个轰动一时的案子是2001年4月江西芳林小学的爆炸案,50多名八、九岁的小学生因生产花炮而被炸死。笔者最近还读到这样一则令人感到愤慨的报道:湖南省永州市一对未成年的兄弟结伴去浙江打工,被人骗至一家暗不见天日的黑厂。他们发现上当后企图逃离工厂。没想到却被凶神恶煞的老板派人一路追杀,最后历经千难万险才脱离虎口,回到家乡。据称这位老板曾多次威胁他厂里的童工:"谁想回家就打断谁的腿!"很显然,以上几例只不过是童工悲惨境遇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麽,如何才能有效地解决童工问题呢?

首先,整个社会的一些落后观念需要改变。在一些封闭的乡下,不少父母至今仍认为让自己的未成年的的孩子外出打工挣钱“天经地义”。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二,政府应该投入更多的资源用於扶贫和提高农民的收入。同时让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福利如免费医疗和养老金等,使广大农村青少年能免去后顾之忧而安心上学。

>,改善中小学教育的落后状况,尤其是乡村中小学的教学品质。国家应该提高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同时设立奖助学金帮助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学。目前我国教育投资只占国民总产值的3.2% ,如果增加到世界平均水准的5%,每年就能多出将近两千亿元教育经费。只有从制度上让广大农村地区的孩子减少辍学,童工问题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四, 进一步健全法制,严格执法。杜绝官商勾结的现象。

五, 要求国际性公司遵守国际劳工标准以杜绝童工现象。并与国际性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以保护儿童的各项权利。世界银行,国际货币组织,联合国发展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过去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保护儿童权利。我们可以借助他们的资源来解决童工问题。

六, 允许工人建立自己的独立工会。只有当工人们有了自己的独立工会后,他们的权利才能真正得到保护,童工问题也会逐渐减轻。

七, 最重要的一点是新闻自由。有了新闻自由,各种社会不正之风就能及时被披露出来而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个社会没有新闻自由和足够的透明度,公民的各项权利就无法真正得到保障,社会一系列问题包括童工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自由亚洲电台 200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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