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决策,让农民试验

2003年09月01日

作者:孔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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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有些问题我不得不问,有些话我不得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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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土地集体所有权对农民来说又有多大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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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农民集体能自主买卖农地的权利吗?不能!农民集体有权选择农地的经营者吗?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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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农民集体有权决定农地的承包期限吗?不能!农民集体有权决定农地的用途吗?不能!……如此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居然一次次写进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条文中,真叫人汗颜的还有我们的知识精英却自欺欺人地说这不过是“土地集体所有权不够完善”!土地使用权值几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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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孙大午先生在北大讲演中曾对一般农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作了较为客观的估计:在风调雨顺、市场平稳的条件下,每亩农田的产值约800元左右,扣除成本、税收及其他开支后,剩下不到300元的收入(已公开的调查资料和本人在湖南等地的考察结果都已证实)。人均承包一亩五分地的年收入不到500元(这不到城市居民最低贫困保障金的<<三叁>>分之一),这就是承包权的全部意义!这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全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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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谁该对国家粮食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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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有论者认为:“土地私有化会危害国家的粮食安全。在当前的土地制度下,即使我国当前农业生产比较利益较低,耕地也不能随意用於非农产业。如果土地产权归农民自己所有,在市场经济规律的支配下,土地资源可能会转移到非农产业,最终的结果是耕地面积的大规模缩小。在农业经营效率不可能迅速提高的情况下,耕地面积的缩小会造成粮食产量的减少,危及国家粮食安全。”且不说此论对市场经济的无知和蔑视。是啊,中国的农民有太多的责任:因为那“一亩<<三叁>>分地”,你有勒紧裤带为工业化提供原始积累的责任;为了大城市的市容,你得承担<<著着>>被遣送回家的责任;不管你收入几何,你得负担<<著着>>各种农业税费的责任;在市场化的今天,你得独自承担<<著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责任。对国家粮食安全负责,好一个堂而皇之的理由!曾经工业品短缺的时候,又有谁承担过责任,当卖粮难的时候,为什麽还是农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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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历史能说明什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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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目前,理论界在讨伐私有化的浪潮中,最流行的“历史派”论调是“中国历史证明:土地私有必将导致土地兼并、农民流离失所和社会动乱。”好一个注疏主义[注]的历史论!历史等於现实吗?今天的中国农村与五百年甚至<<三叁>>十年前一样吗?那时有工业化、有城市化、有多种产业吗?那时的农民除了从事单一落后的农业生产还有他途可生存吗?我在中国历史的字里行间见到是世界上最善良、最温顺、最守法、最宽容、最能牺牲自我的农民,即使苛政猛於虎时,也还只是在亡者坟前哭问苍天,不是暴政到了至极,决不会有陈胜吴广!即使在今天,中国农民的至善本性也丝毫未变!他们不想动乱,更不想造反。他们安分守己,思变的“剩馀劳动力”也只是背井离乡地奔走在血泪斑斑的打工路途(注疏主义精英们曾在汗牛充栋的报刊、文件、学术文献中用一个类似於“流寇”的字眼称他们谓“盲流”,真叫现代人蒙羞!)。当他们在农村走投无路
<br>时,也只是极少数人才踏上泣诉的上访之旅,就连这条可怜的上访之旅不也是能被一些地方官员以稳定之名而堵得死吗?中国农民没有政治野心,只是有点小康的追求、民主的梦想和自由的希冀罢了。面对如此“沉默的大多数”,为什麽还要有杞人之忧和小人
<br>之度呢?把土地产权交给这群至善之辈私有,我们还有什麽不放心呢?看来,“历史派”的观点真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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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集体经济还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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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不少人认为集体经济是农民希望的田野,但经过过去集体化的残酷试验,农民已经彻底抛弃了这个幻想,这从分田到户的承包制曾迅速席卷全国的历史事实中早已证明。“苏南模式”的被迫改制,更是一个有力的佐证。还有人说中国的首富村不是集体经济的成功典□吗?是的,从大邱庄、南街村、前宋村到华西村,他们是“成功”了,但他们的成功哪一个不是得依赖“能人+强权”的模式,哪一个不是遵循<<著着>>“不服从者不得食”的原则(朱新美《首富村为何要控制村民的私人财产》《中国青年报》2003年8月18日)。集体经济能走出死□同,那只是某些人的幻想,即使有,也只是昙花一现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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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土地私有意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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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事实上,许多人都明白,土地产权只有真正归农民所有,才能成为农民的真正财富,才能成为一项产业赖以发展的资本,才能赋予土地以真正的资本意义。对农民来说,没有资本意义的土地,必然导致农民放弃对传统农业产业改造的冲动;必然丧失其参与组织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地位的保证;也必然使农民在资金、技术、劳动等方面的长期投入缺乏稳定的预期,导致其经营积极性下降。这就是为什麽在现有条件下农业产业化战略、科技兴农战略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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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事实上,许多人都明白,近二十年来,我们在解决“<<三叁>>农”问题上,尽管取得了许多经验和成绩,但总的说来,我们是失败了。我们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内试过了无数的药方,除了几点零星的火花,我们还是大面积的失败了。尽管很多人不甘心甚至不承认
<br>这个事实,许多人依然还在继续试验<<著着>>各种偏方,想以在浴缸里训练出一个游泳冠军的勇气和努力在这个圈子里兜出一个救农良方来,但中国农民太苦,经不起这个折腾。事实上,许多人都明白,农民有自己的意愿,不一定大多数农民只要某些人所想像的那个
<br>意愿。许多人都知道,“<<三叁>>农”问题的实质不是增收减负问题,不是结构调整、产业化战略和科技兴农战略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土地制度问题。大家心里清清楚楚,土地制度与政治制度关联太大,打破现有土地制度就会危及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如果土地私有,就不能替农民当家作主,就会丧失“管理”农民的权力,在一个注疏主义社会里,还有什麽比丧失权力更可怕呢?土地私有也许是农民的最后一根希望之草,但这必定也是压垮“某种东西”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我们的精英们在堕落与良知之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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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在“<<三叁>>农”问题上,农民需要的是支援,而不是替他做主。让农民自己去决策(而不是备选答案的决定和选择!),让农民自己去试验吧!当初的承包制不就是小岗村的押<<著着>>身家性命按<<著着>>血红手印决策和试验出来的吗?!当初在城门紧闭之时,不正是我们的农民杀开了一条办乡镇企业建小城镇的自救血路吗?!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知识精英(包括政府)又有哪一次在<<三叁>>农问题上比我们的农民更显智慧更具创造力呢?请相信农民吧!<<三叁>>农的前途,除了农民自己,我们还能相信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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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新浪论坛 20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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