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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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报载,只因向老板讨要100元的误工费未果,南京一工地再次上演一场跳塔秀。8月26日上午,爬坐上45米高塔吊上的民工,最终在民警的劝说下自己从塔吊上爬了下来(见8月27日《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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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在此之前,一项由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郑州、长沙、南京等31个城市参与的《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日前在石家庄市正式签署,这意味<<著着>>到异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可以在家乡为追讨工资等事宜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城际间法律援助的协作维权。(见8月25日《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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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为民工追讨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是一个很好的举措,为什麽还有民工爬上吊塔,不惜冒<<著着>>生命危险讨要工资呢?我看原因主要有两条,一是某些雇主并没有将《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当回事,连区区100元误工费都拖欠不给,可见此协议对某些工头、雇主威慑力并不大;二是对大部分民工而言,尽管为追讨工资等事宜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具体到如何追讨工资、找谁追讨工资心里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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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为民工办实事维权,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决不能让深受民工欢迎的追讨工钱办法成为一纸空文或花瓶一般的摆设。如果有关方面不尽快将替民工追讨工资的地点、部门公开昭告社会,只怕类似在楼顶上、塔吊上讨要工钱的现象还会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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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正义网 2003-0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