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工龄谁得到好处?

2003年05月14日

作者: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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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在分析东方社会主义企业产权关系问题时,十分正确地指出了一个事实:“那种不能解雇的工作岗位,应被视为近似的产权”。――中国现在有一大群靠拾人牙慧过日子的经济学家,但他们却不敢正视斯蒂格利茨的这个论断,更不敢向自己的人民说明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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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是的,斯蒂格利茨说得完全正确。“不能解雇的工作岗位”实际就是一种产权,即从资本的统治之下获得解放的劳动者反过来统治资本的权利。它体现为联合起来的劳动者有权占有和支配社会生产资料,有权获得自己劳动的全部产品。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不可剥夺的劳动权利不是一句空话,它正是以劳动者所有制以及全面就业为保证的。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权利包含<<著着>>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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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今天的情形完全不同了。一个“买断工龄”的活动正在全国半公开地进行<<著着>>――没有文件,没有统一标准,也没有规□的程式。对於那些工作多年的国企职工,按每年工龄开价一千到数千元不等,累计一次发给,从此解除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
<br>开始是少数频临破产的国有企业这样做,之后是所有的国有企业纷起效尤。如今的说法是因为国有企业要退出竞争性行业,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要改制成多元投资主体,因而原国企职工必须改变身份。“买断工龄”就是买断“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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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事情已经非常清楚:给你一笔钱,你的身份就由国有资本的所有者变为真正一无所有的 “自由劳动者”。劳动者对国有资本不再拥有任何权利,一切由我说了算。我需要你时,只买你的活劳动;我不需要你时,你立即给我走人。因此可以说,真正买断的是他们曾经拥有过的那一份资本所有权。这和四十年前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赎买政策具有同样的性质,只不过关系倒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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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花一点小钱,打发一个庞大的阶级,夺得一笔钜额资产,世上再没有比这更好的买卖了。 那麽――“我”是谁呢?“我”是那些代表企业买断他人身份而自己无须改变身份的人。在大多数人都买断工龄之后,就剩下这为数不多的拥有国家资本的人们――如果还能称这种资本为国家资本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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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杨军声点评:谁买我们的工龄,就是那些让我们普通管理者,劳动者下岗变成无产阶级的官僚阶级。他们正向资产阶级演化,他们靠的是无耻的掠夺,反对他们掠夺我们的权力与资产,买断应当是双方的事,我们需要一个公正,双方认可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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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转自北大论坛 200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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