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自由工会联盟秘书长致国际劳工组织理事长的信
尊敬的璜 苏玛维亚先生:
您大概记得,国际自由工会联盟去年已经在国际劳工组织提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控诉案,因为它不断侵害自由结社的原则和组织工会,集体谈判的权利。尤其是我们在该案中提到了辽阳铁合金厂的四名工人代表,姚福信、肖云良、和庞庆祥、王兆明於2002年三月被逮捕。
我们刚刚得知,可能被判以终生监禁,甚至会判以死刑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被强加给姚福信、肖云良,另外两名工人代表则状况不明。
国际自由工会联盟已经在控告案中表明,这些工人代表的被捕,只是因为行使了他们的组织起来,进行集体谈判的合法权利。我们就他们有被长期监禁,甚至被处决的可能,感到震惊。更多的细节请见我致中国国家元首江泽民的信,该信的副本谨附上作参考。
上述可见,我有理由请您为上述被捕的工人代表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交涉,要求他们释放这些工人代表并取消一切对他们的控告。
您诚挚的
国际自由工会联盟秘书长
盖-里德
200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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