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劳工议题建议整理:年龄性别歧视、产假政策、灵活就业

2022年03月11日

2022年3月4日至11日,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以下是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劳工议题建议的不完全整理,涉及就业年龄歧视、女性就业权益、制造业人才培养、灵活就业、工时制度等方方面面。

就业年龄歧视

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就业年龄歧视问题,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放开公务员考试35岁年龄限制,立法打击就业年龄限制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大学研究员、作家蒋胜男建议,逐步放开公务员录用的“35岁门槛”。公务员考试取消35岁门槛限制,将对全社会起示范性作用,成为社会组织、个体行为的参照准绳,有利于解决就业市场年龄岐视。倡导全社会招工消除职场年龄岐视,帮助再就业人群打破35岁年龄限制。

全国政协委员洪明基呼吁相关部门研究并建立相关法则,惩治年龄歧视,探索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甚至直接从北上广等经济较发达的大城市开始实行。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中华职教社常务副主任胡卫在提案中建议,应修订相关劳动法规,要求用工企业不得将年龄作为招聘、晋升或辞退的红线,并在各类企业中保证一定的40岁及以上人员比例。另外,可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考虑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中明确40岁及以上人员比例,对部分社会经验要求较高的工作只向40岁及以上人员开放。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吕国泉表示,全国总工会早已关注到35岁就业限制问题。全总已于今年1月启动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并会根据调研结果,及时向人社部门等积极反应、提出对策建议。​​​​

图片来源:WillMillerChina / Shutterstock.com

女性就业与生育权利

随着人口结构变化、生育率逐年下降,国家开始施行“三孩政策”,全国多地延长产假,引发了公众对于职场性别歧视的担忧。针对这一问题,两会期间涌现了不少关于提升女性平等就业权利、优化生育假期政策的提案,包括推行男性育儿假、国家承担产假成本、提升女性职场发展空间等。

全国人大代表、太平洋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建议,将男性带薪育儿假延长至30天,并强制执行。强化父亲育儿责任,降低因育儿责任分配不平等带来的女性就业困难。给予促进女性就业的企业税收优惠,并保证企业招聘女员工配额。对积极雇佣女性职工的企业予以激励措施,适当减轻企业雇佣女性员工的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建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设生育二孩奖励性产假,将目前98天的产假适当延长到半年,增加产假灵活性,允许新生儿母亲视情况分散休假。各地或大型国企单位应大力推行男性陪产假,并可灵活使用。完善生育补贴制度,将生育补贴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表示,目前产假和陪产假的规定主要侧重于增加女性假期,加剧了生育对女性就业的不利影响,应改善产假、陪产假及育儿假规定,设立30至42天父亲育儿假,促进生育鼓励。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宣传部部长黄细花表示,目前各省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延长了产假,但如果延长产假的成本由企业负担,那么企业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就会尽量不招聘女职工。因此,国家财政应承担延长产假的成本,消除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女职工应享受全额带薪产假,且重返工作岗位时累计工龄。

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在小组会议发言时建议,国家应当为企业承担一部分因雇佣育龄、产龄、怀孕女性造成损失和负担。

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建议,加大对女职工聚集企业的支持力度,给予相关企业一定的政策优惠。对企业招收育龄女性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收女性职工,支持企业设立妇委会,为女性就业争取权益。支持大专院校及人才中心开设女性专场招聘会。

全国人大代表、联想CEO杨元庆建议规定不同岗位女性最低就业比例,鼓励企业对育儿女性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完成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完善保障女性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机制。建议规定不同岗位的女性最低就业比例,保障男女员工同工同酬,推动全岗位无性别差异的人才选拔等。建议政府将吸纳女性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支持并鼓励企业建立完善的女性就业制度,出台女性员工招聘比例的指导原则。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亚兰指出,“三孩政策”的施行,可能进一步加剧女性在职场中面临职场性别歧视、职业生涯被迫中断等问题。李亚兰建议制定具体的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标准。完善企业女职工就业性别歧视司法救济模式,通过由企业提供举证并承担不提供举证的后果,降低女职工维权成本,解决女职工提供就业性别歧视证据难度较高的问题。同时,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等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女职工在遭遇就业性别歧视时的维权积极性,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李亚兰代表亦提出,放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列举的女职工劳动禁止范围,通过加强劳动安全建设以及生命健康保障等方式,保障女职工自主参与工作的权益,进而有效拓宽女职工的就业渠道,使其劳动权益受到更加完善的保障。

针对职场性骚扰问题,李亚兰建议,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用人单位在发生职场性骚扰时所采取的保护受害者、惩罚加害者的各项措施,通过立法的完善有效遏制职场性骚扰行为。

制造业

全国人大代表、小康集团董事长张兴海认为,外卖、电商、网络直播等吸引大量的年轻人就业,很多年轻人不愿意去工厂,导致产业工人空心化现象愈加突出。张兴海建议,政府要予以方向性引导,不断改善制造业就业环境,同时营造更佳的舆论环境,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制造业,吸引、鼓励更多人才和有志青年投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府可以为企业提供新员工就业补贴,对参与订单式生产的临时用工给予一定的收入补贴及保险补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实施差异化人才政策支持等。建议完善人才培育体系,要逐步构建起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梯度发展的制造业人才培育体系,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鼓励校企合作“订单班式”就业。

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亦提出,通过职称评定、提高待遇等方式,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吸引年轻人成为技术工人。

“95后”全国人大代表、中建五局总承包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员邹彬建议,应大力加强新时代工匠人才的培育,大力发展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职业教育、类型教育,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更好地实现工匠人才由“学”到“用”的转换。同时,要增强建筑工匠人才的保障工作,在晋升、技能评定、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增强工匠人才的获得感、归属感。

工会界委员也提出了有关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建言,包括出台鼓励企业落实技能人才培养使用主体责任的政策,完善劳模和工匠人才激励措施,设立“大国工匠”国家级荣誉,加快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加强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

教育行业

全国人大代表、郑州市上街区实验小学校长沙宝琴表示,在落实“双减”过程中,国家推行5+2延时服务,周一至周五四点钟放学后,要有两个小时的延时服务时间。教师正是“双减”和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执行者和推动者。建议在“双减”背景下减轻教师负担并提供有效激励与保障。让教师回归教学,让教育回归本质,让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镇海中学党委书记张咏梅提出,应“妥善处置‘双减’后教培行业教师回流公办学校”。“双减”实施后,教培业“野蛮生长”的时代结束,不少教培机构教师以前是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还是“教学骨干”,出于种种原因离职,现在希望回归公办学校。她建议,公办学校教师编制“逢进必考”的原则不应打破,对教培业教师回归公办学校要科学设置招考条件。在教龄认定方面,对“脱编”后重新“进编”的教师,建议将之前的教龄“归零”。

全国人大代表庞丽娟建议,完善和推广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政策,建立乡村小学教师培养补充的常态化经费保障机制,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刘秀云建议,加大对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艺术教育相关培训机构合作,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在师范类中职和高职院校着力培养小学阶段“全科教师”。刘秀云建议,要努力提高美育教师待遇,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或其他社会人员报考艺术类的教师资格,为艺术教师的招考、聘用提供较为充足的师资储备。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绮建议,尽快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查询平台。呼吁教育部尽快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提供给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查询,让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查询到拟聘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可能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建议公安部主动对接教育部的统一查询平台,共享与提供被查询人性侵违法犯罪相关的信息,为各教育相关的单位提供录用教职员工时查询拟聘人员性侵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与可操作性。

灵活就业人员劳动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司马红建议完善社保制度,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目前,非本地户籍劳动者如果没有交够15年社保无法在工作地享受退休待遇,可以选择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接续,但其中仅养老保险可转向户口所在地,且仅可转移个人部分,企业缴纳部分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司马红认为,现行制度下,大量由低收入地区劳动力创造的社保资金,最终沉淀在了发达地区,客观上加剧了不同地区间社会保障的贫富差距。她建议,将社保的社会统筹部分金额与缴纳地解绑,企业与个人缴纳费用,均纳入社保权益转移接续范围,实现“钱随人走”,以支持更多灵活就业群体纳入高保障的社保体系之内。

工会界委员今年也聚焦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建议提案涉及构建全链条外卖配送员职业伤害综合防治体系、完善快递员等劳动者多层次职业伤害保险体系、推进新业态企业建立工会组织、规范互联网直播人员短视频发布及直播行为等内容。

此外,政协委员韦震玲提交提案,建议让全职太太、全职先生成合法职业,享受社保等待遇。

“996”工作制与灵活办公

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建议,对“996”工作制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各项职能,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董明珠表示,“有些岗位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企业置员工的身体、心理健康于不顾,这是绝对不可行的。”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建议,探索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用“3+2”混合办公模式。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结合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用工实际,积极推广混合办公模式,允许员工每周三和周五选择1至2天远程办公,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生活,提升员工幸福感和满意度。

此外,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今年共筛选整理出42件建议提案,除了上文所述有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方面以外,工会界别亦在职工维权、完善劳动法律法规等议题建言献策。工会届提案包括促进提升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完善特殊工种退休政策、加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推动解决青年单身职工婚恋交友问题等。针对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工会界委员建议建立政府主导和多方参与的托育托管服务体系,并建立生育假成本分担机制,更好维护女职工权益,着力推动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同时,工会界别有12件建议提案事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包括建议出台劳动保障监察法、社会责任法、集体协商法,重新制定劳动法,修改完善社会保险法,规范劳务外包用工,特别是提出完善劳动合同基本用工制度,加快基本劳动标准立法,覆盖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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