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一起跨性别者的劳动争议中,劳动者获得胜诉判决,但性少数群体遭遇的职场歧视,仍是长期存在但又鲜有被看见的问题。在这个骄傲月(Pride Month),我们一起回顾中国性少数群体的职场经历。
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小马被公司辞退了。此后两年,她只能辗转于零散的工作之间——声演、播客……
“为了拿到一份工作,我不会特意向新公司表明我的跨性别身份。有时,招聘人员看到我第一眼就会直接骂‘人妖’,真的非常侮辱人。”小马说。
小马的前雇主是杭州一家娱乐公司,2019年,公司突然终止了与她的劳动合同。公司表示,鉴于小马做了性别重置手术,他们在工作安排上“不知道是(让她)跟男艺人好,还是跟女艺人好”。
随后,小马以平等就业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成为了中国首个跨性别平等就业权案。“平等就业权”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日起新增的民事案件案由,这一改动有望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就业法》所规定的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性别等原因遭受歧视在司法层面得到进一步保障。此前,中国跨性别者曾以被违法解雇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院在2020年作出的终审判决判定,公司并没有侵害员工的平等就业权,公司拥有用工自主权。小马说:“公司说炒掉我是因为我上班迟到,这明显是个借口,我们上班时间很灵活,大部分同事也经常迟到,但他们都没遇到什么事。”
从小马的经历中,我们也能看到中国跨性别劳动者普遍面临的职场困境。《2017中国跨性别群体生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跨性别群体的失业率高达11.87%,是同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的3倍。另一2016年发表的研究显示,14.3%的受访样本曾因自身性取向或性别认同失去过工作机会。
北同文化(原北京同志中心)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下,于今年五月发布了更为详尽的《全国企业性/别多元友善度调查报告》。在该调查涉及的122家企业中,仅有13.9%的企业规章制度明文规定了反歧视或机会平等的内容,已经开展性别多元培训、设有性别多元友善小组更是不足10%。
图片来源:Ludovic Bertron (Wikimedia Commons)。
在跨性别者发起的劳动争议中,2020年一起罕见的胜诉判决引起了较多关注。该案原告高某某为跨性别者,在休了两个月病假、完成性别重置手术后,她却被公司辞退了。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其雇主电商平台当当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不少人将该案视为中国跨性别人士权益保障的一大进步,“当当网男员工变性以旷工被解雇”的微博话题阅读量高达3.8亿,法官在判决书中写下的一段话更是被广为传播:
“现代社会呈现出愈加丰富多元的趋势……我们习惯于按照我们对于生物性别的认识去理解社会,但仍然会有一些人要按照自己的生活体验来表达他们的性别身份,对于这种持续存在的社会表达,往往需要我们重新去审视和认识……”
法院判决当当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继续履行与高某某的劳动合同,支付高某某病假及正常出勤的工资共计12万元左右,并认为高某某有权使用办公室的女厕所,其他同事应当接受高某某的新性别。该院强调,高某某的性别更改经过公安机关认可、有法律效力,“其他员工的恐惧、不安和伦理尴尬”造成了职场歧视,同事应以包容的心态与其共事。
不过,就在该案一审结束后、当当网准备提请上诉时,公司向高某某发送信函,言辞间尽是冒犯与挑衅——不仅以“先生”称呼,还建议高某某作为“精神病人”,自行配备安保人员,以免精神病人发作时其他员工受到伤害。
目前为止,该案被视为最清晰、最大程度保障跨性别人士职场权益的法律胜利。但该案是以劳动争议而非平等就业权为案由,案件的三点争议集中在劳动合同上: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合同是否应继续履行、病假期间及合同违法解除后员工工资应如何计算。可以说,平等就业权在本案中是否遭遇侵害,并非判决的核心内容,也没得到充分的讨论。对此,任职于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中心的龙大瑞(Darius Longarino)指出:
“法院判决并没有明确表示不论性别认同,人们都应该得到平等对待。判决书更多聚焦在高某某满足了从一个性别转变到另一个性别的法律条件。”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教授刘明辉表示,要打赢跨性别歧视的案子仍十分困难,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光这一点已经很难满足:
“人们对跨性别者的同理心越来越强,媒体对这类法律案件的报道也能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要给性少数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还有更多切实的工作要做。”
更多有关职场歧视内容,请参阅《工作场所中的歧视》。
本文首发于2021年6月29日,最后更新于2021年7月17日。更正:本文的早先版本引用了北同文化的工作人员。该组织希望强调,它未在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中国劳工通讯的采访。我们对因此产生的任何误解而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