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员工仍在“优化”中煎熬上百人选择集体维权

2011年09月26日
羊城晚报讯

转眼间,离网友“雅鲁藏”爆料“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裁员”已过去两周(注:本报于9月8日以《比亚迪被指“变相裁员”员工发帖称“维权到底”》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但此事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去。“相反,此事逾演逾让人无法淡定。”14日,比亚迪相关员工再度向记者透露,虽然比亚迪董事长王传福在9月9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承认“裁员”一事,但汽车销售公司的领导仍然拒不承认“裁员”的事实,并继续称其为“优化”。鉴于此,部分被裁员工(约300人)已经开始签名,并推选代表、聘请律师,计划联合起来集体维权。



300人计划集体维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关比亚迪裁员的事似乎正在逐渐淡化,归于平静。但对于事实仍然处于被“优化”中的比亚迪员工而言却不得不苦苦的煎熬着。14日,来自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优化”的员工向记者透露,自被通知“裁员”以来就一直在煎熬着,甚至中秋也未能过好。而为了维权,部分被裁员工(约有300人)已经开始联合起来,准备推选代表、聘请律师进行集体维权。

据来自该公司四战区维权员工代表之一李卫(化名)介绍,在媒体的报道下,公司将“裁员”改口为“优化”调整。与此同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企图化解这一问题,如安排这些被裁的员工去第一事业部、三事业部、绿色公交、电动叉车、职能部等。他也接到通知去其他事业部,他没去。

“有一部分人选择了主动离职。”李卫说,也不少人选择留下每天打卡,并打算维权到底,但最近公司电话通知不用打卡。

作为本次被裁的员工之一的曾先生则对记者表示:“我已经找到了新的工作,不想同他们再耗下去。”

不仅如此,据被裁员工介绍,13日下午,被裁员工代表(主要是区域经理)曾与销售公司侯燕、王小飞等主要领导进行了商谈。但公司领导坚称“没有裁员这一说,只有优化。”

被裁员工代表告诉记者,鉴于此,部分被裁员工已经发起一项维权签名,准备授权20位代表,聘请律师集体维权。同时,还拟定了一份《致坪山新区总工会关于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部分员工近期待岗不打卡的情况说明》,并计划在大家签名之后交给深圳坪山新区总工会。“经初步统计,目前已经有200多人签了名,签名截止时间为15日中午,”该代表说。

没有收到有关裁员投诉

“我们目前没有接到一起关于比亚迪裁员的投诉。”针对比亚迪裁员一事,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劳动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办也是从网上、媒体上得知比亚迪裁员的事。“上周,我们领导从网上看到了有关比亚迪裁员一事,便通知负责比亚迪劳动事项的工作人员前往比亚迪了解情况,”该人士说。

据她介绍,此后,比亚迪负责人事工作的部门就此给劳动办发来一份说明,该说明称汽车销售公司是在进行人员优化调整,主要是营销部门人员调整,不存在裁员。如果有裁员,将按照劳动法的要求进行赔偿。

对此,比亚迪一位被“优化”员工魏某告诉记者,他曾打了该片区劳动站的电话反映此事,但没有得到响应。

律师称比亚迪无权优化调岗


虽然比亚迪方面称只是正常的优化调整,但被优化员工认为其是“变相裁员”。那么这样的调整是否合法合理?记者采访了广东迎东律师事务所陈振律师。他表示,变更员工工作岗位与工作内容需得到员工同意,否则就是违法。

他表示,虽然从比亚迪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看,其中第二条关于“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中(二)则规定,“乙方(指员工)同意甲方(指比亚迪汽车销售公司)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业绩情况等,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个人职责、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资形式和劳动报酬等进行调整,包括在甲方的各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之间的异地调动。”但第二条第二款有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

“该条款中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报酬似乎可以随时变更,从而使劳动合同的内容不明确。更有甚者,依据此条款,劳动合同的主体也能随时变更,即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变更为子公司、关联公司(注:子公司、关联公司与比亚迪公司在法律意义上,都是相对独立的法人),从而使劳动关系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因此,该条款可能无效。”

陈振说,“即使该条款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比亚迪公司也不能依此进行优化调岗。”他表示,其《劳动合同》的第二条(二)中规定了所谓优化调岗的前提条件是:经与乙方(即劳动者)协商一致。乙方(员工)如果不同意,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甲方(即比亚迪公司)就没有优化调岗的权利。

陈振表示,现在比亚迪为减少支出而采取优化调岗“变相裁员”,有可能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它可能要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即被裁员工每工作1年,比亚迪就要赔2个月的工资。

对于被优化员工如何维权?他特别提醒有关员工,对于被迫做出选择的员工来说,重要的一条便是不能签离职书。同时,在未书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如果比亚迪公司采取拒绝员工打卡、封锁员工的公司邮箱、不让员工进入公司等方式剥夺员工的劳动权(劳动权既是义务,也是权利),都可以作为比亚迪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之一,员工便可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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