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事件中是否有花费千万元的做法,已有调查结论。但目前尚未公开。”河南省平顶山市副市长王廷近日在与2011年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座谈时透露,“4·22”事故发生后,河南省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已对相关当事人采取了司法措施。
当地政府曾否认发生事故
2010年4月22日,平顶山市兴东二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当这一消息传出来时,当地政府却连续两次“辟谣”。
据报道,在“4·22”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卫东区政府就接到举报。卫东区政府的第一次调查结论发布在当年5月18日的平顶山新闻网上。这一《关于核实举报“卫东区兴东二矿瓦斯爆炸”的情况说明》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区纪检委、安监局、地矿局、公安分局等组成的核实工作组,“经过现场核实,入井勘查,兴东二矿主、副、风井井筒及井架完好无损,无爆炸冲击现象,井下未发现人员伤亡。”落款时间是“2010年5月6日”。
第二次调查结论则是以领导询问矿主的形式出现在电视新闻中。当年5月28日,在平顶山电视台播出的新闻节目中,一位市领导当面询问兴东二矿矿主网传矿难是否发生,该矿主予以否认。
卫东区政府在通报中特别强调:针对“平顶山兴东二矿瓦斯爆炸”一事,相关部门已经处理完毕,希望各界人士不要再作出任何与事实不符的猜测与报道。
王廷告诉记者,“4·22”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接到过举报,并责成卫东区政府调查。调查无果后,又接到过一次举报,一位副市长亲自带人到矿上查看,并询问矿主,矿主“拍着胸脯说绝无事故发生”。直到后来多方面的调查发现了事故真相,才发现这是一起瞒报事件。
河南省组成调查组查“瞒报”
王廷没有明确当地政府是何时发现瞒报真相的。事实上,公众获知“瞒报”被揭穿,是3个多月后。2010年7月27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一份公告首次进行了披露。
矿主如何能“瞒过”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又是如何调查后得出“无事故”的结论?令人疑窦丛生。王廷承认:监管部门的监管确有缺位和失职问题。
有媒体报道说,“4·22”矿难发生后,兴东二矿为瞒报花费上千万元。
在媒体列出的兴东二矿瞒报公关流程中,贿赂官员正是其中重要一环。第一步:安抚伤者,防止走漏风声。第二步:疏通官员,贿买媒体。第三步:政府两次公开辟谣。第四步:村干部担保与遇难者家属签赔偿保密协议。
监管人员中是否有兴东二矿成功公关的对象?王廷透露,早在事故调查之初,参与调查的公安厅有关领导就提出过是否涉及卫东区政府官员的疑问。经调查后,仅发现煤炭监管局的一位副局长和被派驻煤矿的一名监管人员有涉案行为。其中,监管人员曾收了500元餐费,而就在他去吃饭缺席岗位的时候,事故发生了。
是否确有上千万元的费用于瞒报?王廷表示,“4·22”事故发生后,河南省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已对相关当事人采取了司法措施,瞒报事件中是否有花费千万元的做法,已有调查结论,但目前尚未公开。
政府对“4·22”事故讳莫如深
如果不是死亡12人的平顶山市兴东二矿“4·22”事故被瞒报,发生在同一煤矿60天后的更大灾难——两吨多炸药爆炸,49条生命被吞噬的“6·21”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座谈会上,在采访团每个成员面前,都摆着一份题为“牢记沉痛教训创建安全卫东——平顶山‘6·21’特别重大事故反思与整改情况”的材料。
但不知是有意还是疏忽,这份材料称“‘6·21’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前,卫东区煤矿曾取得安全生产4000多天的成绩”。让人产生错觉:难道两个月前的“4·22”事故没有发生?
难得的是,这份材料在事故原因分析中,承认了官煤勾连现象的存在,称“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与非法矿主相互勾结,收受贿赂,充当非法矿主的‘保护伞’”。
“平顶山几乎是煤炭业支撑起了整个城市”,同行的一位河南记者说。在平顶山,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煤矿,《平顶山市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显示有160座。
王廷介绍,官煤勾连一直都是平顶山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打击的对象。自开展煤矿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查处工作以来,已有12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收受不法矿主贿赂、入股煤矿被问责,受贿入股金额达1000万元。涉案人员中最高级别为正县级。
数次灾难过后,平顶山市政府的痛定思痛已有表现。于去年到任的新市长陈建生,原是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陈市长是从企业干出来的,特别务实”,是他身边人常给的评价。陈建生长一再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媒体的监督和批评有利于工作改进。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当地政府曾否认发生事故
2010年4月22日,平顶山市兴东二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当这一消息传出来时,当地政府却连续两次“辟谣”。
据报道,在“4·22”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卫东区政府就接到举报。卫东区政府的第一次调查结论发布在当年5月18日的平顶山新闻网上。这一《关于核实举报“卫东区兴东二矿瓦斯爆炸”的情况说明》称,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区纪检委、安监局、地矿局、公安分局等组成的核实工作组,“经过现场核实,入井勘查,兴东二矿主、副、风井井筒及井架完好无损,无爆炸冲击现象,井下未发现人员伤亡。”落款时间是“2010年5月6日”。
第二次调查结论则是以领导询问矿主的形式出现在电视新闻中。当年5月28日,在平顶山电视台播出的新闻节目中,一位市领导当面询问兴东二矿矿主网传矿难是否发生,该矿主予以否认。
卫东区政府在通报中特别强调:针对“平顶山兴东二矿瓦斯爆炸”一事,相关部门已经处理完毕,希望各界人士不要再作出任何与事实不符的猜测与报道。
王廷告诉记者,“4·22”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接到过举报,并责成卫东区政府调查。调查无果后,又接到过一次举报,一位副市长亲自带人到矿上查看,并询问矿主,矿主“拍着胸脯说绝无事故发生”。直到后来多方面的调查发现了事故真相,才发现这是一起瞒报事件。
河南省组成调查组查“瞒报”
王廷没有明确当地政府是何时发现瞒报真相的。事实上,公众获知“瞒报”被揭穿,是3个多月后。2010年7月27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一份公告首次进行了披露。
矿主如何能“瞒过”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又是如何调查后得出“无事故”的结论?令人疑窦丛生。王廷承认:监管部门的监管确有缺位和失职问题。
有媒体报道说,“4·22”矿难发生后,兴东二矿为瞒报花费上千万元。
在媒体列出的兴东二矿瞒报公关流程中,贿赂官员正是其中重要一环。第一步:安抚伤者,防止走漏风声。第二步:疏通官员,贿买媒体。第三步:政府两次公开辟谣。第四步:村干部担保与遇难者家属签赔偿保密协议。
监管人员中是否有兴东二矿成功公关的对象?王廷透露,早在事故调查之初,参与调查的公安厅有关领导就提出过是否涉及卫东区政府官员的疑问。经调查后,仅发现煤炭监管局的一位副局长和被派驻煤矿的一名监管人员有涉案行为。其中,监管人员曾收了500元餐费,而就在他去吃饭缺席岗位的时候,事故发生了。
是否确有上千万元的费用于瞒报?王廷表示,“4·22”事故发生后,河南省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已对相关当事人采取了司法措施,瞒报事件中是否有花费千万元的做法,已有调查结论,但目前尚未公开。
政府对“4·22”事故讳莫如深
如果不是死亡12人的平顶山市兴东二矿“4·22”事故被瞒报,发生在同一煤矿60天后的更大灾难——两吨多炸药爆炸,49条生命被吞噬的“6·21”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
座谈会上,在采访团每个成员面前,都摆着一份题为“牢记沉痛教训创建安全卫东——平顶山‘6·21’特别重大事故反思与整改情况”的材料。
但不知是有意还是疏忽,这份材料称“‘6·21’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前,卫东区煤矿曾取得安全生产4000多天的成绩”。让人产生错觉:难道两个月前的“4·22”事故没有发生?
难得的是,这份材料在事故原因分析中,承认了官煤勾连现象的存在,称“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与非法矿主相互勾结,收受贿赂,充当非法矿主的‘保护伞’”。
“平顶山几乎是煤炭业支撑起了整个城市”,同行的一位河南记者说。在平顶山,分布着大大小小的煤矿,《平顶山市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显示有160座。
王廷介绍,官煤勾连一直都是平顶山安全生产监管重点打击的对象。自开展煤矿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查处工作以来,已有12名国家工作人员因收受不法矿主贿赂、入股煤矿被问责,受贿入股金额达1000万元。涉案人员中最高级别为正县级。
数次灾难过后,平顶山市政府的痛定思痛已有表现。于去年到任的新市长陈建生,原是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陈市长是从企业干出来的,特别务实”,是他身边人常给的评价。陈建生长一再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媒体的监督和批评有利于工作改进。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