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递生涯四十载,工龄养老成水漂

2011年05月03日

今年59岁的魏光顺从1972年开始任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进都乡邮递员,至今已经39年了。三年前,2007年底,县邮政局领导要求全县六十多名乡邮递员签署一份邮政代办协定,不签便按自动离职处理,领导还说,签代办协议只是走个形式,工资待遇都不会变。就这样,包括魏光顺在内的全县六十多名乡邮递员因为怕丢饭碗便都签了字,可没想到一个月后,2008年1月,魏光顺的工资卡户口只存入了280元,相当於原工资1500元的不到五分之一。

魏到县邮政局询问,被告知你跟邮政局已经不是劳动关系了,而是代办关系,每个月的代办费就这么多,嫌少就走人,有的是人想干。就这样,干了35年乡邮递员,曾二十多次获得明星邮递员称号的魏光顺与三台县六十多名乡邮递员一样被县邮政局领导以欺诈手段弄得不但失去了劳动关系和三十多年工龄,更从2008年1月开始,为了留住一线希望,干起了自己贴钱的乡邮递员。

被迫签代办合同,每月工作倒贴钱

2007年12月,三台县局领导来了几个人,把邮递员们召集到支局会议室,要求邮递员们签劳动合同。一开始邮递员们都不愿意签代办协议的,要签劳动合同。但邮政局领导说签的协议只是形式,每月还是拿以前的工资。而且不签的话,就等於自动离职。

“县邮政局领导下来喊我们签劳动合同,当时我们一看签合同了但不是劳动合同,他跟我们签的是代办邮政协议,当时我们就不愿意签,我们说的是要签劳动合同,那怎么是代办协议?邮政局领导就说:‘这个签的啥都一样,是个形式,反正你们每个月照样拿工资就可以行了,你管它是什么呢’。”

原来魏每月工资有1,500余元,但从签了此份代办合同以后,从每个月只发了两三百块钱,而且以前由乡镇出的邮递员摩托车燃油费现在需要邮递员自己掏腰包,每个月都要两三百元。像魏遭受这般境遇的邮递员大约有五、六十名。

“每天来取的邮件,包括包裹、报纸,每天都是一百几十斤,我们每天在固定地去接收邮件,每个月的燃油费要两百多点。摩托车是我们自己买的。每个月摩托车的购置费要两百,邮政所分的办公房一年2400,每个月要两百,加上摩托车的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费,每个月要750来块钱的支出才能够。每个月只给我们拿了二百多、三百多。”

魏推测,邮政局在07年底与他们前代办合同,估计是要规避即将於2008年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邮递员省局门口打条幅,110民警出面协调

08年1月份,邮递员们发现工资卡里的工资少了这么多的时候,便去找县县政府讨说法,“但三年了,都没有什么回复。”县邮政局的工作人员说邮递员们已经和邮政局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了。然后,邮递员又去找了省邮政局,无奈省邮政局连楼都不让邮递员们上。

“我们那天去了有六、七十号人,他们态度是坚持不见,不理我们,不让接待,人也不让上楼,他有保安嘛,进不去嘛!省邮政局连楼都不让我们上。

后来邮递员们在大门口实在没有办法,便打出三幅大幅标语去街头游街。“到最后110就来了,110就把我们拉了去,不准我们去游街,我们把我们的详细情况向他们反映了,我们工作四十年了,连饭都没有吃的,只有工作没有饭吃。”

110里的公安民警就打电话到省邮政局,把邮政局的领导喊了一个下来。“但领导还是坚持我们是代办员,没有劳动关系,他还是坚持在说。”

邮递员们说他们已经县、市、省邮政局十几次,但对方的回复是邮递员们和邮局一直都没有劳动关系。“县、市和省局给出的解释是邮递员的性质已经变成了代办。”

政府与邮政局之间相互推皮球

从2008年3月份开始,邮递员们开始去县人民政府上访,一直坚持到现在。“第一次是一个叫李洪波的副县长接待的,第二次是梁副县长接待我们,第三次是县委书记陈金接待的,第四次就是今年(2010年)的7月21号是县长代表接待的。”但无论是谁接待,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覆。“他们听到我们说,听到过后就算了嘛!”

邮递员们也去了一趟省政府,却被工作人员挡在门外。

“我们刚到门口,他(工作人员)就把我们挡著,不让我们进去,他说:‘你们不要进了,我晓得你们是乡邮递员’。他说你们不要进来,你们在这儿没法解决,他说你要找你们的主管部门,当时我们就有点发火,我们就问他:‘你是干什么的,你这个态度我们举报你’,他才没把我们挡过去,然后他就跟我们说,‘你们的问题我们地方政府都没法解决,你直接找你们的主管部门’,到最后把我们推到四川省邮政局,所以我们又找了四川省邮政局。”

邮递员们也去找过工会,但得到的回应却是,“他们说我们连雇用劳动关系都没有,有啥子工会不会的哦,他们都不承认我们的。”

联网与否造成116个乡镇邮递员待遇差距

魏解释道,三台县原来有116个乡镇及116名邮递员。后来在2006-08年间搞储蓄联网,但仅有60余个联网指标,於是把这些联网指标给了稍微大一点的乡镇。

“联网的邮递员就可以高薪。我们的乡镇小的,偏僻的这些就没联网。”

邮政局以个人自由职业者名义为邮递员买社保


1996年起,三台县邮政局发文,开始从每位邮递员的月薪里扣25%,作为邮递员的社保保险金,一直扣了十年。结果2008年1月邮递员们去查的时候,邮局提出将邮递员们过去十年交的社保金退还。

“邮政局说退给我们就是了,扣你多少退你多少,我们这是四年过后了,那个物价涨了十几翻,你扣我们好多退好多,那就等於没退,所以我们要求坚持要买保险。最后,他就给我们以个体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就买了一份保险。”

“民告官永远打不赢”

魏表示他也想过走法律途径,但对诉讼的前景非常不乐观。

“我们晓得地方上,我们的官司,这个民告官,我们是永远打不赢官司的,因为我们没有权,我们没有金钱,双手没有钱,哪个也不会帮我们说话,他邮政局他有钱,他们(法官)就帮他们说话,那他们就不会帮我们说,我们再有理,他们也会说成没理。”

魏说他对法律的不信任不是假设,而是之前其他县已经有邮递员去打过官司。“打官司他(邮递员)是第一审赢了,第二审就输了,还是和邮政局没有劳动关系。所以我们就没法去打官司花冤枉钱,要花钱还要最后官司打输,这多么不划算。”

邮递生涯四十载,工龄养老成水漂

魏68届初中毕业,1972年开始到乡政府做邮递员,没有任何聘用手续,每月工资28元,每年随著乡镇的干部涨工资,并且每年免费获发两、三套邮政制服。魏既是属於公社邮递员,又是公社的投递员。公社邮政所属於公社办公室管。

直到1987年的时候,县邮政局根据四川省1973年12号文件,与邮递员们所在的乡政府签过代办协议。邮递员的福利和工资分别全部都由县邮政局支付。乡政府只在协议上盖了一个公章。

魏说他本人就有省市级奖状、荣誉证书二、三十张。1994年绵阳市邮政局和邮政局工会为其颁布明星邮递员荣誉证书;1996年获得四川省邮政局和邮政局工会颁发的明星邮递员称号等。

魏也曾试图以得到的荣誉为由,证明他与有证据是有劳动关系的,但绵阳市邮政局领导说,“那个是以前的事情。”

魏对目前的境况颇为感慨,“我们就晓得我们每个月做的事,每个月的工作,我们不服气的就是我每天在工作,不管我属於哪种形式,不管有无劳动关系,那么我在工作,我就该有碗饭吃,我想著每天要工作,我既没有饭吃,我也提不起来工作,更不服气。”

魏向记者表达了邮递员们的诉求:“首先承认我们的劳动关系;按国家的政策同工同酬,给我们发放工资;另外把从08年1月份起到现在我们工作一个月倒贴三百块钱,把这个工资给我们补齐,饭钱给我们补齐,我们多少要吃点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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