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1-2013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出台

2011年04月18日
 “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与其跟同事、亲友抱怨,不如跟企业老板协商协商。记者4月13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联合下发的《甘肃省2011-2013年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已于日前出台。

《规划》明确,职工工资水平较低时,企业工会可以出面约企业行政方(即资方)来 “谈谈”。同时,我省力争今年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60%以上,到201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工资集体协商3年覆盖全省所有企业

职工拿多少工资也能跟企业协商,这样的政策也许会让不少职工怀疑。但根据《规划》,这并不难实现。据悉,工资集体协商以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增长幅度、劳动定额、计价单价等为主要内容,在企业特别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按要求,从2011年到2013年,甘肃省将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在全省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中,2011年工资集体协商率达到60%以上;2012年达到80%以上;2013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锁定五类企业今年率先开展工资协商

据介绍,规划的3年中,甘肃省将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推进建立县级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没人谈”、“不会谈”、“不敢谈”和“谈不成”等突出问题。

今年是《规划》实施的头一年,也是“工资集体协商攻坚年”,我省将集中力量在以下五类企业中首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即: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职工工资的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劳动生产率提高,职工工资增长没有达到工资指导线下限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没有达到上年度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水平的企业;职工工资明显低于本地区、本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的企业;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资矛盾突出、劳动争议多发、职工诉求强烈的企业。

工资水平较低,工会出面约老板“谈谈”

职工认为自己的工资水平低,该怎样与企业协商呢?《规划》中明确规定,各级工会每年要组织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企业主动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协商要约。也就是说,职工认为自己的工资水平低,可以通过所在企业工会主动向企业行政方发出协商要约,及时启动协商谈判程序,双方就工资增长比例等方面进行协商。最后,企业行政方需给予职工明确答复。

工会出面约企业老板“谈谈”,如果企业行政方不“赴约”怎么办?据了解,对拒绝或者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违法行为,人社部门将及时介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企业联合会将督促企业经营者履行社会职责,主动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收入的正常增长。

涨薪因企制宜,不同企业协商重点不同

有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怎样才能执行好是职工最为关心的。《规划》明确指出,各地要积极探索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特点和规律,找准不同的协商重点和内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

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和福利待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实行岗位工资制的企业,要以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为重点;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要按照“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的原则,合理确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的企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工资分配比例;劳务派遣用工企业,要对派遣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开展专门协商;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要正确处理工资分配、股息红利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着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文章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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