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名绿化女工骑电动自行车不幸被泥头车碾死后,警方称死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标。家属表示质疑,因为死者从不喝酒,而且事发当天与死者同吃的多名工友也证明她没喝酒。
3月10日,家属从鉴定部门得到消息,被警方用来查验的血液竟然不是死者本人的。对此,交警部门对家属进行道歉,称提取血样时“搞错了”,并表示将追查出错环节。
3月21日,家属没有等到交警关于出错环节在哪里的回复,而是又被告知,重新找出来的死者的血液乙醇浓度同样超标。目前,家属已向自治区交警总队反映,有关情况仍在继续调查中。
骑车女工命丧泥头车车底
1月23日晚10时20分,家住南宁市沙井大道的绿化女工苏凤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时,在五一西路一个路口和一辆泥头车相撞,当场被碾死。
在事发近3小时后,苏凤明的丈夫黄先生接到交警的电话,得知了该事件。惊闻噩耗的黄先生表示马上赶去现场时,警方告知不用过去了,尸体已经被运到殡仪馆。黄先生后来才得知,警方是从死者的手机得到家属电话的。当时,黄先生产生这样的疑问:警方为什么在事发3个小时后,且已清理完现场的情况下才通知家属。
1月24日上午,黄先生来到南宁交警五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警方告知,事故车辆仍在鉴定,当事双方的血液酒精含量仍在检测中。
鉴定结果拖延20天才告知
1月31日,黄先生再次来到该中队。警方让他来领取1.4万元的丧葬费,并催促他们赶紧将尸体火化。在事故处理中队,有警察问黄先生他的妻子平时是否喝酒。这让黄先生感到意外,因为他知道妻子平时从来不喝酒。于是,黄先生催问事故的处理情况,询问酒精检测结果是否已经出来,但警方回答黄先生,说结果还没出来。
新年后的第一天上班时间是2月8日,苏凤明的家属又继续关注和等待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但一直等到2月17日,黄先生一家才接到交警的电话,称关于车辆鉴定和双方酒精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了。家属们在这份《鉴定结论告知书》看到,鉴定结果出来的时间是1月27日,但家属们被拖了20天后才看到。
对此,交警解释称,主要是因为春节放假所致。黄先生表示质疑,因为1月27日结果出来时还没放假,而且他在1月31日曾询问过情况。此外,交警没在春节收假后恢复上班的2月8日告知,而是拖到2月17日才告知。
死者被查出酒精超标
《鉴定结论告知书》显示,“死者苏凤明心脏血液乙醇浓度158.9mg/100ml”。这个结果让黄先生蒙了,因为他知道,这个浓度相当于喝了 8两白酒,但苏凤明是从来不喝酒的。那么事发当天,苏凤明是不是喝酒了?
黄先生立即找到事发当天和妻子一同上班的工友们。工友们肯定地说,当天他们一起干活一起吃饭,大家都没有喝酒。当天同工同吃的杨德旧、李素梅等 14名工友,还在一张证明书上签名按手印,证明苏凤明当天“没有喝酒”。据了解,虽然死者的血液酒精如此之高,但泥头车司机的静脉血液乙醇浓度却只有 5.2mg/100ml。
第一次鉴定结果出来后,家属们对警方关于血液酒精超标的鉴定结果持怀疑态度,要求重新作鉴定。但因故一直拖到2月25日才得以重新鉴定。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死者的血液已经有些发臭,恐怕无法鉴定,但最后还是勉强能作检测。这一次,鉴定结果显示为137mg/100ml,与第一次的结果有些差距,工作人员估计是因为血样存放时间过长的缘故。
DNA查出血样非死者本人
面对两次相近的血液检测结果,家属再次怀疑这血液是苏凤明本人的吗?家人一合计,决定对血液进行DNA鉴定,并提取苏凤明儿子的血液进行比对。面对家属的质疑和要求,交警部门强调,如果非要做DNA鉴定,那么家属要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家属答应并提出,如果血液被验证确实不是死者本人的,交警要负责相应责任,且承担鉴定费用。交警部门也答应了。据了解,3月4日,在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家属出资3400元为死者做了DNA鉴定。
3月10日,DNA鉴定结果出来了。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表明,用于酒精查验的血液和死者的儿子血型不吻合,即之前警方用于酒精测试的血液不是死者苏凤明本人的。
当天,家属持相关鉴定结果来到交警五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面对DNA鉴定结果,该中队的李队长向家属表示了道歉,并称血液可能在血库提取样品时拿错了。中队表示愿意替家属承担3400元的鉴定费。
那么,被拿错的血液是谁的呢?家属甚至怀疑,这份血液是不是就是泥头车司机本人的。对此,交警部门明确回应不是泥头车司机的。家属提出希望当事泥头车司机和这份血液也进行相应的检测程序时,得到的回应仍然是之前那句话等通知吧。目前,家属仍在等待和关注事情的进展。
交警部门追查出错环节
3月14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南宁市交警五大队教导员张锐的电话,向他核实该事件。他说知道有这件事情,因为家属对酒精检测结果提出质疑,曾去他的办公室找过他,要求对血液做DNA鉴定。后来的鉴定结果他不清楚,但他表示马上进行了解。
大约一小时后,张锐回电话给记者,称1月23日五一西路车祸中的死者苏凤明的血液,经过DNA鉴定,不是她本人的,这可能是在血样传送过程中出错了。这件事涉及医院、鉴定中心、民警等多个环节,现在他们仍在追查是哪个环节出错。同时,死者家属也得到交警部门的回应,称会在3天内将调查结果回复给家属。
3月21日,死者家属黄女士等人接到张锐的电话,称交警部门找到了真正属于苏凤明的血液,他们在对该血液进行检测时,发现血液的乙醇浓度更高,达到180mg/100ml。
黄女士说,交警五大队告诉他们这个结果后,又劝家属“私了算了”,让他们提出一个赔偿数字,交警部门和泥头车司机再协商赔偿事宜。黄女士说,他们坚决不同意私了,这已经不止是赔偿问题,而是还死者和死者家属真相和说法的问题。
当天,死者家属直接找到自治区交警总队,向有关领导反映这一情况,希望调查事实真相。3月22日,记者就此问题向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的李队长求证时,他称自己有事要忙,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叫记者向教导员张锐了解情况。记者拨打张锐的电话时,因对方的手机直到23日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了解未果。据死者家属透露,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泥头车司机一方和死者家属于3月23日见面,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初步协商。
(南国早报 卢大清)
3月10日,家属从鉴定部门得到消息,被警方用来查验的血液竟然不是死者本人的。对此,交警部门对家属进行道歉,称提取血样时“搞错了”,并表示将追查出错环节。
3月21日,家属没有等到交警关于出错环节在哪里的回复,而是又被告知,重新找出来的死者的血液乙醇浓度同样超标。目前,家属已向自治区交警总队反映,有关情况仍在继续调查中。
骑车女工命丧泥头车车底
1月23日晚10时20分,家住南宁市沙井大道的绿化女工苏凤明骑电动自行车回家时,在五一西路一个路口和一辆泥头车相撞,当场被碾死。
在事发近3小时后,苏凤明的丈夫黄先生接到交警的电话,得知了该事件。惊闻噩耗的黄先生表示马上赶去现场时,警方告知不用过去了,尸体已经被运到殡仪馆。黄先生后来才得知,警方是从死者的手机得到家属电话的。当时,黄先生产生这样的疑问:警方为什么在事发3个小时后,且已清理完现场的情况下才通知家属。
1月24日上午,黄先生来到南宁交警五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警方告知,事故车辆仍在鉴定,当事双方的血液酒精含量仍在检测中。
鉴定结果拖延20天才告知
1月31日,黄先生再次来到该中队。警方让他来领取1.4万元的丧葬费,并催促他们赶紧将尸体火化。在事故处理中队,有警察问黄先生他的妻子平时是否喝酒。这让黄先生感到意外,因为他知道妻子平时从来不喝酒。于是,黄先生催问事故的处理情况,询问酒精检测结果是否已经出来,但警方回答黄先生,说结果还没出来。
新年后的第一天上班时间是2月8日,苏凤明的家属又继续关注和等待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但一直等到2月17日,黄先生一家才接到交警的电话,称关于车辆鉴定和双方酒精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了。家属们在这份《鉴定结论告知书》看到,鉴定结果出来的时间是1月27日,但家属们被拖了20天后才看到。
对此,交警解释称,主要是因为春节放假所致。黄先生表示质疑,因为1月27日结果出来时还没放假,而且他在1月31日曾询问过情况。此外,交警没在春节收假后恢复上班的2月8日告知,而是拖到2月17日才告知。
死者被查出酒精超标
《鉴定结论告知书》显示,“死者苏凤明心脏血液乙醇浓度158.9mg/100ml”。这个结果让黄先生蒙了,因为他知道,这个浓度相当于喝了 8两白酒,但苏凤明是从来不喝酒的。那么事发当天,苏凤明是不是喝酒了?
黄先生立即找到事发当天和妻子一同上班的工友们。工友们肯定地说,当天他们一起干活一起吃饭,大家都没有喝酒。当天同工同吃的杨德旧、李素梅等 14名工友,还在一张证明书上签名按手印,证明苏凤明当天“没有喝酒”。据了解,虽然死者的血液酒精如此之高,但泥头车司机的静脉血液乙醇浓度却只有 5.2mg/100ml。
第一次鉴定结果出来后,家属们对警方关于血液酒精超标的鉴定结果持怀疑态度,要求重新作鉴定。但因故一直拖到2月25日才得以重新鉴定。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死者的血液已经有些发臭,恐怕无法鉴定,但最后还是勉强能作检测。这一次,鉴定结果显示为137mg/100ml,与第一次的结果有些差距,工作人员估计是因为血样存放时间过长的缘故。
DNA查出血样非死者本人
面对两次相近的血液检测结果,家属再次怀疑这血液是苏凤明本人的吗?家人一合计,决定对血液进行DNA鉴定,并提取苏凤明儿子的血液进行比对。面对家属的质疑和要求,交警部门强调,如果非要做DNA鉴定,那么家属要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家属答应并提出,如果血液被验证确实不是死者本人的,交警要负责相应责任,且承担鉴定费用。交警部门也答应了。据了解,3月4日,在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家属出资3400元为死者做了DNA鉴定。
3月10日,DNA鉴定结果出来了。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表明,用于酒精查验的血液和死者的儿子血型不吻合,即之前警方用于酒精测试的血液不是死者苏凤明本人的。
当天,家属持相关鉴定结果来到交警五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面对DNA鉴定结果,该中队的李队长向家属表示了道歉,并称血液可能在血库提取样品时拿错了。中队表示愿意替家属承担3400元的鉴定费。
那么,被拿错的血液是谁的呢?家属甚至怀疑,这份血液是不是就是泥头车司机本人的。对此,交警部门明确回应不是泥头车司机的。家属提出希望当事泥头车司机和这份血液也进行相应的检测程序时,得到的回应仍然是之前那句话等通知吧。目前,家属仍在等待和关注事情的进展。
交警部门追查出错环节
3月14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南宁市交警五大队教导员张锐的电话,向他核实该事件。他说知道有这件事情,因为家属对酒精检测结果提出质疑,曾去他的办公室找过他,要求对血液做DNA鉴定。后来的鉴定结果他不清楚,但他表示马上进行了解。
大约一小时后,张锐回电话给记者,称1月23日五一西路车祸中的死者苏凤明的血液,经过DNA鉴定,不是她本人的,这可能是在血样传送过程中出错了。这件事涉及医院、鉴定中心、民警等多个环节,现在他们仍在追查是哪个环节出错。同时,死者家属也得到交警部门的回应,称会在3天内将调查结果回复给家属。
3月21日,死者家属黄女士等人接到张锐的电话,称交警部门找到了真正属于苏凤明的血液,他们在对该血液进行检测时,发现血液的乙醇浓度更高,达到180mg/100ml。
黄女士说,交警五大队告诉他们这个结果后,又劝家属“私了算了”,让他们提出一个赔偿数字,交警部门和泥头车司机再协商赔偿事宜。黄女士说,他们坚决不同意私了,这已经不止是赔偿问题,而是还死者和死者家属真相和说法的问题。
当天,死者家属直接找到自治区交警总队,向有关领导反映这一情况,希望调查事实真相。3月22日,记者就此问题向交警五大队事故中队的李队长求证时,他称自己有事要忙,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叫记者向教导员张锐了解情况。记者拨打张锐的电话时,因对方的手机直到23日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了解未果。据死者家属透露,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泥头车司机一方和死者家属于3月23日见面,并就赔偿事宜进行初步协商。
(南国早报 卢大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