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健康状况与就业权年度报告6月23日发布

2008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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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益仁平中心 2007年6月23日

【以下新闻线索为义务提供,欢迎采用引用,欢迎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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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3日,民间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了《2007年度中国公民健康状况与就业权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这部近二万字的年度报告概述了我国健康弱势人群就业受到歧视的现状,研究了我国就业领域现存的针对公民健康状况的相关保护性法律、政策规定和限制性法律及政策规定,同时,报告还记录了2007年就业领域发生的针对健康弱势人群的典型侵权诉讼事件和民间反就业歧视行动。《年度报告》显示,我国健康弱势人群的就业权状况堪忧;《年度报告》同时还显示,自2007年开始,国家和社会对健康歧视问题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一些保护性政策开始陆续出台。

这是我国首部公民健康状况与就业权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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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弱势人群:就业权状况堪忧

据发布这份《年度报告》的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陆军介绍,近年来,就业领域针对健康弱势人群的歧视是比较突出的社会歧视问题之一,这种歧视,使得健康弱势人群失去了从事劳动从而获取报酬的权利,使得他们经济更加拮据,生活状况更加窘困。严重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针对公民健康状况的就业歧视还引发了许多社会悲剧。比如,2003浙江大学周一超杀人案,就是因为健康问题未被人事部门录用,从而激愤杀人,造成一死一伤,本人也被判处死刑。2007年3月,湖北18岁的男青年李某,因传染病病毒携带被用人单位拒录而自杀身亡。

据《2007年度中国公民健康状况与就业权报告》记载,2007年,我国多个民间组织和学术机构进行了就业歧视相关调查和研究,这些调查和研究显示,我国健康弱势人群的就业权状况堪忧。

例如,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蔡定剑教授主编的《就业中健康歧视研究报告》,揭示了几种遭受严重就业歧视的健康弱势人群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爱滋病病毒感染者、梅毒等性病患者、精神病康复者。而由著名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所作的《中国乙肝人群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45.69%的乙肝携带者在就业过程中因乙肝受到过歧视。2007年6月,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发布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报告》发现,近八成的跨国外企公司明确宣称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96%的跨国外企公司入职招聘要强制进行乙肝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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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巨大:国家保护性政策相继出台

据《年度报告》的责任编辑、北京益仁平中心反就业歧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方强介绍,2007年,是国家与民间呼声相向而动、集中出台反就业歧视政策的一年,民间和国家对健康弱势人群平等就业权的宣导,使得健康弱势人群的就业权保护政策较之2007年之前有了长足的进步。

《年度报告》记载,2007年5月,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於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各用人单位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随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相继出台,对就业过程中的健康问题都做了不同程度的规定。

《年度报告》认为,《关於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在乙肝携带者劳动就业权保护问题上是一个里程碑式的档,该《意见》规定劳动用工过程中不得进行乙肝检测,这一点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年度报告》还认为,《残疾人就业条例》的制订实施,明确了企业和各级政府在保障残疾人就业方面的责任。《年度报告》还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予以了较高的评价,《年度报告》认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显然是一部更为细致和罚则明确的行政法令。尤其是《规定》第十九条,特别强调了"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这是我国首次将"不得在招用工过程中检测乙肝标志物"以法律档的形式做出规定。同时,改变了以往"只禁止,不处罚"的态度,明确规定,对於违反该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处一千元一下的罚款。除此之外,《规定》还明确了劳动者在遭受就业歧视时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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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展望:民间与国家积极互动 更多进步可期

《年度报告》对2007年民间和国家反就业歧视的活动进行了记载,
《年度报告》认为,2007年,是民间反就业歧视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一年,同时也是政府和立法机关与民间呼声相向而动的一年,这种积极互动,使得健康弱势人群的就业权保护政策较之2007年之前有了长足的进步,《年度报告》由此认为,更多的改善和进步也是可以期待的。

《年度报告》中列举了一个例子体现出了民间和立法机关的积极互动: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就业促进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年度报告》发现,《就业促进法》(徵求意见稿)2007年3月公布之时,草稿中并没有该条规定。后因为乙肝携带者群体递交了大量的修改意见,最终增加了这一条。《年度报告》记载了新华社2007年6月25日的报导:"今年2月,《就业促进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随后,这部法律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徵求意见。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各界群众共提出意见11020件,禁止就业歧视成为最强烈的声音。在种种就业歧视中,乙肝歧视问题受到许多人的特别关注。"

《年度报告》中还记载了由公益律师发起的"公民提案"活动、民间机构发布《就业歧视法律维权手册》的工作,以及民间机构对反歧视诉讼的法律援助工作等等一系列的民间反歧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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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加强落实、强化监督、鼓励民间参与

为了使国家对健康弱势人群保护性政策的进步趋势得以延续,《年度报告》还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1、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监察力度,使得现有保护性政策能够真正得到落实;

2、进一步制定现有保护性政策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将现有的保护性政策进一步具体化;

3、保护健康弱势人群的平等就业权,不仅仅要对用人单位进行约束,也要对为用人单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的机构和为用人单位提供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约束。一些地方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如广州、上海、苏州)陆续出台了一些对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约束的地方性档,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国家卫生部应当顺应潮流,及早出台规范性档,对医疗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用工体检予以约束;

4、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将制定《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纳入"十一五"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委托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参与,尽快起草《反就业与职业歧视法》草稿,提交讨论研究;

5、落实群众监督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设立举报信箱、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并对人民群众的举报行为和监督行为予以保护、鼓励和奖励;

6、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各种易受到歧视的传染病(如乙肝、丙肝、爱滋病)的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的资金投入,消除社会认知对这部分健康弱势人群的歧视;

7、政府应鼓励、引导民间组织积极协助健康弱势人群依法维权,从而减少暴力维权、非理性维权的现象。同时,政府应鼓励越来越多的民间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等公共服务领域,形成民间与政府紧密配合的新格局,建立起畅通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协调和化解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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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07年度中国公民健康状况与就业权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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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联系人:

《2007年度中国公民健康状况与就业权报告》责任编辑、北京益仁平中心反就业歧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方强:1373380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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