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真正的凶手, 第一节

2001年06月21日

中国劳工通讯编者按:我们以沉痛、愤怒的心情向大家推荐这两篇报导。它清楚地告诉我们,小煤矿在穷凶极恶地杀人,但,真正的凶手却是中国政府在煤炭行业推行的“甩包袱”的政策 ,即一风吹的“国营企业承包制”,在煤炭行业,这是一个十足的吃人的“改革”。

现在,中国政府决定关闭所有的小煤矿 。这篇报导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真正落实的。而且,经验告诉我们,中国政府的这个关闭小煤矿的“决心”,持续不了多久,几个月后,地方政府的压力过去了,一切将会像过去一样。唯一不同的,将是地方政府对煤矿事故的隐瞒会更加严密。

在这里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性的办法之一,是在整顿煤矿的同时,让工人制度化地、独立地参入,让工人成立独立的安全监督委员会之类的组织,并在这种独立的工人组织与省、市及中央有关劳动部门之间,与媒体之间,建立直接的联系。这样,煤矿领导或老板才会在与政府、媒体有独立联系的工人组织面前感到切实的压力和威慑力,多数可能发生的事故也可能在其未发生之前就被揭露出来。同时,地方的利益和地方上的就业问题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证。

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工人有自己的独立组织,根本不是一个“政治”问题,更不是谁的“煽动”,它是工人生命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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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一: 关闭小煤矿进入“倒记时”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决定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所有乡镇煤矿(含国有煤矿以外的各类小煤矿)一律停产整顿。

由此,在全国主要产煤区一度遍地开花的各类小煤矿开始步入倒计时。这是自1998年国家开始整治小煤矿以来,采取措施最为严厉的一次。

如果说以往整顿多出於控制煤炭总量、保护资源的目的,此次则是人命关天、不得不关。记者对关井任务最重的黑龙江省产煤区进行了走访,触目惊心的事实告诉我们,决不能让小煤矿再"吃人"了。

国有大矿吨煤成本120元,小煤矿却低到只有30元。成本差是小煤矿存在的经济根源,但其间减去的却是生命的成本。

5月8日,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南山公司一井发生特大井下恶性事故。54名矿工全部遇难,虽经千般努力,仅找回10具□体。据粗略统计,黑龙江省小煤矿的产煤量占全省总产量的1□3左右,而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量却占90%以上。小煤矿成为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

鹤岗矿务局局长曲继贤说,国有大矿采区均按正规设计,科学布局,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五大系统都完善到位,甚至还要考虑到工作面空气净化,这些都是必须的成本。去年鹤岗矿务局的吨煤成本118元左右,每万吨煤的人员死亡率为0.73人,远低於2人的有关标准。

众多小矿井吨煤成本在60元左右,低的只有30元,可安全缺少最基本的保障,设备大多是大矿淘汰的旧杂设备,有些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有些小煤矿甚至没有瓦斯监测和报警器。某县发生的4起爆炸事故中,竟有2起是因为使用不具备防爆功能的矿灯所致。此次发生事故的南山公司一井,共有7个"死头"工作面同时开工,其中1号工作面距主巷600余米,仅靠风筒送风,通风系统的缺陷极易造成顶端瓦斯积聚。

与设备安全欠账相比,更为可怕的是井下人员素质欠账,这给"火药桶"般的小煤矿,又装上了导火索。

南山公司一井事故的遇难工人,来自辽宁、安徽、山东和黑龙江省本地,除一名职工为公司正式职工外,其馀都是临时工。黑龙江省小煤矿雇佣的大多是外来民工,素质较低。有的煤矿甚至靠"干一天活给一天现钱"来吸引劳力,国家规定的新工人入井前要经过不少於20天的安全培训根本无从谈起。

去年7月,记者陪同国家关井压产检查组到双鸭山一乡镇小煤矿检查时,随机检查了正要下井的4名工人,结果从一人身上查出了香烟和打火机。当被问道"知不知道井下不能吸烟"时,这名工人茫然地摇摇头。

据统计,近5年黑龙江省发生的多起瓦斯爆炸事故中,竟有24起是井下工人吸烟所致。记者对鸡东县16对小井357名工人抽查了解到,他们中除21名来自国有重点煤矿、受过正规培训外,其馀均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培训。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曹振洪说,大部份小煤矿缺乏技术力量、尤其是安全技术力量。矿主一般重视能找到煤的技术人员,却不愿聘请瓦检人员。隔行如隔山,懂地质的人却不一定懂煤矿的"一通>防"等安全措施。

20万元租赁个小煤矿,20天就发生瓦斯爆炸,快得连手续都没来得及办完。死看死守也看不住违法开工,原因在於利益驱动,更在於"赚钱是我的,爆炸是你的"机制隐患。

此前不久,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华农场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调查人员在井下勘查时听到邻矿南山公司一井采煤放炮声。於是,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鹤岗办事处、鹤岗矿务局驻局集体多种经营公司安全监察处,先后3次下达了立即停产通知书。

在没有得到复工许可的情况下,这个井擅自开工,两天后就发生了事故。

无独有偶,鹤岗矿务局的金兴公司农副井3月4日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就在事发前一天,安检人员深入井下通知停产。

承包人表面答应,但仍违法开工,结果酿成大祸。

小煤矿承包人最关心的就是如何更快、更多地获利。双鸭山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将一处矿井以20万元租给个人,在生产系统不健全的情况下,矿主就强令生产,结果不到20天就发生了瓦斯爆炸,死亡27人,速度快得连移交手续都没来得及办完。

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曹振洪说,全省1500余个小煤矿中80%左右处於"个人承包和变相个人承包"的状态,造成了企业产权与经营权、经济利益与安全责任的分离,出现了矿主个人大把捞取票子,却把风险甩给国企、政府的怪现象。作为从事高危行业的特殊企业,煤矿如果不中止"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等不适合的经营机制,安全生产就不会有保障。

目前,小煤矿的承包人普遍存在>短期行为。小煤矿基本没有安装瓦斯报警自动断电系统;在火区管理上没有科学规划,基本采取东堵西堵的原始办法;40%左右的小煤矿存在"死头"采煤方式,极易聚积瓦斯;有的小煤矿在附近拉条电线就开工,不建立真正的回路。这些都构成了重大隐患。

问题还表现在事故发生后,真正的责任者根本就无力承担责任和得不到应有惩罚。最近发生的新华农场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实际上这个矿井早就卖给了个人,却没过户。赶来处理事故的农垦部门一位领导,事前甚至都不知道下属有这样一个矿,但只好承担了200余万元救护缮后费用。他又问了一下"还有多少个情况类似的煤矿",答案让他吃了一惊,"还有几十个"。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曹振洪还意味深长地说,尽管所有的合同里都写明,安全问题主管单位概不负责,但出了事还得政府部门和国企当"孝子"。"挣钱是我的,爆炸是你的",许多矿主就钻这个空子,而有些负责人也是出於某种目的,情愿让矿主占这个便宜。

要堵必须先疏。大量职工集中下岗、债务和经济纠纷必须了断,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难点必须突破,才能保证小煤矿不再反复按照国务院关井压产的有关部署,黑龙江省近两年关闭了2947处小煤矿,占全省煤矿总数近50%。目前,省政府又决定投入近亿元,采取更有力的关井措施。但基层干部也指出,关闭小煤矿的难度不小。

关井的成本不小。一位承包矿主向记者坦言:"办年产3万吨的煤矿就得投入300多万元,此外,承包费、资源费等都不少交,这笔关井损失谁来补偿?"关闭煤矿的成本还表现在对地方收入的影响上。据调查,仅鹤岗市地方统管小煤矿的上缴就占当地财政收入的1□8。一旦关井,国有矿办小井欠发工资和银行贷款也要了断,以鹤岗矿务局集体多种经营公司为例,现累计欠发工资4300万元,欠银行贷款2000多万元。

要安置的人员不少。黑龙江省国有重点煤矿开办小井的初衷是解决企业职工家属就业、安置下岗分流职工。目前全省仅这部份人员就有3万人,占全省煤炭职工总数的10%左右。鹤岗矿务局集体多种经营总公司党委书记戚铁甲介绍,公司现有在册职工3万人,其中包括6000余名全民所有制职工。关闭小煤矿,公司也面临解体。集体身份职工可以遣散,但全民职工却需安置。而且大量职工集中下岗,在就业机会相对少的中小城市,难度更大。

经济纠纷难解决。关闭小矿将涉及一系列经济纠纷,诸如生产的投入、职工的开支、债权的划分、银行贷款等问题。鹤岗矿务局局长曲继贤说,一些小煤矿发包方与承包人订立的合同中,商定的开采周期有的>四年,有的甚至规定到"资源采完"。一旦在承包期期间硬性关闭小煤矿,矿主马上就会拿>合同到法院起诉。

保护伞难倒。采访中自下而上都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小煤矿是"能人"矿,个人承包的每个小矿背后几乎都撑有保护伞,甚至潜藏>腐败。出於这种原因对事故的惩罚力度不够,也会使悲剧一再重演。有的小煤矿发生爆炸事故后,责任人往往只受到判二缓>等虚刑惩处。一位长期从事煤矿安全管理的同志认为,小煤矿背后的"保护伞" 不倒,这也是小煤矿屡关不停的原因,在此应给此次治理提个醒。

(新华社记者 \ 郭晓勇 \ 陈凯星 \ 杨海滨)

新华社哈尔滨200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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