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中国慈善公益事业「一面旗帜」的「希望工程」,继假信事件
、捐款状元派人“看钱”事件之后,又发现存在严重的挪用基金投资股票、房产及高风险企业的情况。调查显示,在过去几年间,在负责希望工程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的法人代表徐永光的操作下,有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基金被挪用於投资不同项目,涉及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不少投资项目以「回报少、效益低」告终。
「青基会」是在 1988年在共青团中央的支持下,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长徐永光倡议下成立的,实施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为主旨的「希望工程」。第二年,希望工程正式成立,获得中共党政高层的重视。青基会的名誉会长由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担任,会长目前由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担任,徐永光则担任青基会常务副理事长兼法人代表。新浪网主席吴征担任「希望工程」高级顾问。
明报报导称,如果以每个希望工程援助的小学生1年受到300元帮助计
,这笔钱可让50万贫困学生读1年书。希望工程自1989年诞生以来,在内地和世界各地募集资金至少20多亿,其中仅香港热心人士捐款就超过 5亿元,事件令人关注。
据来自北京和香港人士的举报指出,希望工程基金被挪用事件已引起
中南海的关注,并对有关人物及帐目作了深入调查,但当局不想影响希望工程的声誉,希望以较低调的方法清理帐目,解决问题。迄今为止,青基会拒绝接受媒体的查证采访。
曾经在青基会工作、熟悉其财务运作的人士出示大量青基会内部文件
,显示被挪用的希望工程基金,投资□围包括房地产、高科技、农业、医疗、证券等多个项目,时间横跨整个90年代,投资地点包括广东、广西、浙江、北京、江苏、四川、辽宁等十多个地方,投资性质包括股票、房地产,也包括从农业、运输、医疗、饭店到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这些投资,据消息人士形容,不少「损失惨重」,而且,把慈善用途的基金作高风险的投资,基金会的核数师也认为不符合有关法规。
更为严重的是,青基会法人代表徐永光为了应付审计部门的审计及上
级的检查,「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的捐款补洞,又以高息回报承诺,促使各省的地方希望工程组织上缴捐款,使其继续有钱投资。据本报取得的资料显示,虽然希望工程已於2000年停止接受捐款,其投资活动至2001年 7月时,帐面上尚有6300万元股权投资未变现收回,分散於15个不同项目。
调查显示, 1996年底,青基会的股权投资达 5877万元,委托金融机
构投资及贷款为3447万元,房地产投资为1109万元,另有深圳欧密大厦、展望办公室、德养殖场、广西钦州糖厂等「其他」投资项目1103万元,投资总额已达逾 1.1亿元,基金会 1年的资助开支总额不过 7000万元。
据悉,青基会的多项投资中,失败的包括投向广西北海房地产项目(
3000万元),投向苏州一家医院某特别治疗仪器( 160多万元),投在大连某种植园( 1000万元),以及投在深圳欧密大厦的股权(800万元)等。资料显示,青基会曾动用80多万元款项,购置住房给某些领导人居住,亦曾动用投资项目的资金,支付领导人欧游考察旅费。浙江省希望工程收到国内最大单笔捐款人民币400万元,捐款者为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圣雄集团董事长林圣雄。他曾以340万元的捐款成为2000年希望工程的“捐款状元”,2001年林圣雄又以600万元的捐款再度蝉联了这一“桂冠”。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林圣雄在此次捐款之后,专门雇了一个人为其监管捐助款的落实情况,而此项工作向来是由青少年基金会负责的。那麽如此热心於公益事业的林圣雄为何雇人“看钱”?难道是对“青少年基金会”捐助款监管不放心?
实际上,早在1994年初,香港《壹周刊》杂志即发表该刊记者撰写的
封面文章:《千里追查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这篇文章在香港地区及海外华人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一些海外华文报章纷纷转载。该事件后来虽然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壹周刊》诽谤罪成立,赔偿中国青基会名誉损失350万港元,但是在海外造成的影响不容低估,很多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对希望工程的清白产生了怀疑,导致希望工程在海外、特别在香港的筹款数额骤然下降。
而去年年底,在被传媒广泛关注的“希望工程假信事件”中,受捐学
校四川宣汉县丰城区教办人员唐某,竟将上海科洋科技有限公司老板捐助的1万元钱大部份非法扣留、挪用。他们在四川找到公司通过正规希望工程渠道一对一捐助的17名儿童,在一年内只有3名明确收到他们的捐助款。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发现曾让他们感动流泪的学生来信,有8封是假的,信中称收到捐助也是假的。
无独有偶,以慈善事业为名,却将许多善良的人们捐出的善款挪作私
用,甚至花巨资送自己的女儿出国留学―――这样的事,还有一件。中国第一个私人办起中华绿荫儿童村,12年间收养数百名孤儿的胡曼莉,被别人告上了法庭,指称她以孤儿名义聚敛钱财,账目混乱,借慈善事业图个人的名利双收。
创办儿童村以来,胡曼莉是真的“融”入了这个家庭,包括维持自己
和家庭生存乃至发展的各类开销。12年间,儿童村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审计,账目从未详细公开,她个人的财富却在一天天暴增。
希望工程的“黑洞”、胡曼莉事件,使善良的中国人对慈善事业的信
心再次受到了挑战。不少中国普通百姓表示,“我们感到善心遭到亵渎。”不过,这些事件也证明做慈善事业,仅有彼此间的信任远远不够,法律和制度的规□才是根本保障,哪怕是从事一份富有感情的事业。
湮统蕉
2002年2月27日
、捐款状元派人“看钱”事件之后,又发现存在严重的挪用基金投资股票、房产及高风险企业的情况。调查显示,在过去几年间,在负责希望工程的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的法人代表徐永光的操作下,有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基金被挪用於投资不同项目,涉及十多个省、市、自治区,其中不少投资项目以「回报少、效益低」告终。
「青基会」是在 1988年在共青团中央的支持下,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长徐永光倡议下成立的,实施以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为主旨的「希望工程」。第二年,希望工程正式成立,获得中共党政高层的重视。青基会的名誉会长由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担任,会长目前由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担任,徐永光则担任青基会常务副理事长兼法人代表。新浪网主席吴征担任「希望工程」高级顾问。
明报报导称,如果以每个希望工程援助的小学生1年受到300元帮助计
,这笔钱可让50万贫困学生读1年书。希望工程自1989年诞生以来,在内地和世界各地募集资金至少20多亿,其中仅香港热心人士捐款就超过 5亿元,事件令人关注。
据来自北京和香港人士的举报指出,希望工程基金被挪用事件已引起
中南海的关注,并对有关人物及帐目作了深入调查,但当局不想影响希望工程的声誉,希望以较低调的方法清理帐目,解决问题。迄今为止,青基会拒绝接受媒体的查证采访。
曾经在青基会工作、熟悉其财务运作的人士出示大量青基会内部文件
,显示被挪用的希望工程基金,投资□围包括房地产、高科技、农业、医疗、证券等多个项目,时间横跨整个90年代,投资地点包括广东、广西、浙江、北京、江苏、四川、辽宁等十多个地方,投资性质包括股票、房地产,也包括从农业、运输、医疗、饭店到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这些投资,据消息人士形容,不少「损失惨重」,而且,把慈善用途的基金作高风险的投资,基金会的核数师也认为不符合有关法规。
更为严重的是,青基会法人代表徐永光为了应付审计部门的审计及上
级的检查,「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的捐款补洞,又以高息回报承诺,促使各省的地方希望工程组织上缴捐款,使其继续有钱投资。据本报取得的资料显示,虽然希望工程已於2000年停止接受捐款,其投资活动至2001年 7月时,帐面上尚有6300万元股权投资未变现收回,分散於15个不同项目。
调查显示, 1996年底,青基会的股权投资达 5877万元,委托金融机
构投资及贷款为3447万元,房地产投资为1109万元,另有深圳欧密大厦、展望办公室、德养殖场、广西钦州糖厂等「其他」投资项目1103万元,投资总额已达逾 1.1亿元,基金会 1年的资助开支总额不过 7000万元。
据悉,青基会的多项投资中,失败的包括投向广西北海房地产项目(
3000万元),投向苏州一家医院某特别治疗仪器( 160多万元),投在大连某种植园( 1000万元),以及投在深圳欧密大厦的股权(800万元)等。资料显示,青基会曾动用80多万元款项,购置住房给某些领导人居住,亦曾动用投资项目的资金,支付领导人欧游考察旅费。浙江省希望工程收到国内最大单笔捐款人民币400万元,捐款者为浙江省人大代表、浙江圣雄集团董事长林圣雄。他曾以340万元的捐款成为2000年希望工程的“捐款状元”,2001年林圣雄又以600万元的捐款再度蝉联了这一“桂冠”。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林圣雄在此次捐款之后,专门雇了一个人为其监管捐助款的落实情况,而此项工作向来是由青少年基金会负责的。那麽如此热心於公益事业的林圣雄为何雇人“看钱”?难道是对“青少年基金会”捐助款监管不放心?
实际上,早在1994年初,香港《壹周刊》杂志即发表该刊记者撰写的
封面文章:《千里追查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这篇文章在香港地区及海外华人社会造成较大影响,一些海外华文报章纷纷转载。该事件后来虽然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壹周刊》诽谤罪成立,赔偿中国青基会名誉损失350万港元,但是在海外造成的影响不容低估,很多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对希望工程的清白产生了怀疑,导致希望工程在海外、特别在香港的筹款数额骤然下降。
而去年年底,在被传媒广泛关注的“希望工程假信事件”中,受捐学
校四川宣汉县丰城区教办人员唐某,竟将上海科洋科技有限公司老板捐助的1万元钱大部份非法扣留、挪用。他们在四川找到公司通过正规希望工程渠道一对一捐助的17名儿童,在一年内只有3名明确收到他们的捐助款。更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发现曾让他们感动流泪的学生来信,有8封是假的,信中称收到捐助也是假的。
无独有偶,以慈善事业为名,却将许多善良的人们捐出的善款挪作私
用,甚至花巨资送自己的女儿出国留学―――这样的事,还有一件。中国第一个私人办起中华绿荫儿童村,12年间收养数百名孤儿的胡曼莉,被别人告上了法庭,指称她以孤儿名义聚敛钱财,账目混乱,借慈善事业图个人的名利双收。
创办儿童村以来,胡曼莉是真的“融”入了这个家庭,包括维持自己
和家庭生存乃至发展的各类开销。12年间,儿童村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审计,账目从未详细公开,她个人的财富却在一天天暴增。
希望工程的“黑洞”、胡曼莉事件,使善良的中国人对慈善事业的信
心再次受到了挑战。不少中国普通百姓表示,“我们感到善心遭到亵渎。”不过,这些事件也证明做慈善事业,仅有彼此间的信任远远不够,法律和制度的规□才是根本保障,哪怕是从事一份富有感情的事业。
湮统蕉
200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