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都教育乱收费 女学生自杀身亡

2002年02月28日
学校办学,湖北宜昌宜都市教育行政管理机关竟要收费,这种严重违规行为,因该市女中学生陈某在报名入学当天跳江自杀才惊曝而出。

陈母赵女士说,2月24日上午9点多钟,她带著上初一的女儿到枝城中学报名时,刚到校园时才被人告知,像陈这种"空挂户口"(即学生户口在当地,父母户口在外地)的学生,在物价核定的295元学杂费的基础上,要多缴100元费用,她当时仅带了300元,遂与女儿一起返回家拿存摺取款,就在她到银行时,女儿与自己分手了,事后得知女儿已跳江。

陈的爷爷说,孙女与她妈分手后,回家呆了一会儿,她对我说,爷爷,我也有户口,上学凭啥要比别人多缴100元钱,真气人,家里这么困难,肯定承受不了;孙女说完这话就出去了,谁知这是最后一别。

陈父说,当地教育部门的收费不合理,学校办学,不仅学校收费,教育组也在收费。记者看到,上学期,枝城教育组向初一新生陈某收取了300元的"捐资助学费",发票号码为"NO.234197",所加盖的公章为"枝城教育组财会专用章"。陈父说,只有在教育组缴了这笔费用,才获得报名资格,否则,报不上名。今日上午,记者就此在枝城教育组采访时,夏组长说,教育组从不向个人收"捐资助学费"。当记者出示了该收费发票后,夏又说,这是经枝城镇政府批准的。记者追问该项费用到底收了多少?夏不予透露,只表示收的不多。

在记者采访现场调查此事的宜都市物价局张局长说,该教育组的这种收费行为是严重违规行为,所收费用应如数退还给学生家长。他表示,将查清该违规收费数额并予处理。

中新网
200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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