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隆"案被告被判归还所骗中国劳工巨额汇款

2002年02月28日
新加坡高等法院27日就“永隆”私吞汇款案作出裁决,涉嫌骗取1000多名中国劳工汇款的“永隆”外币兑换公司两名合伙人之一,华裔男子蓝成锋被判必须归还对他提起民事诉讼的中国劳工的汇款。

新高等法院是在蓝成锋没有提出抗辩的情况下作出上述裁决的。本月初,170名受骗中国劳工向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追讨总计约195万新元(1新元约合4・5元人民币)的汇款。

28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永隆”私吞汇款案,控方对蓝成锋提出更多控状。

初级法院此前已数次开庭审理此案,28日的庭审, 蓝成锋被控涉及的款项高达630万新元。

持有新加坡政府颁发的外币兑换执照和汇款执照的“永隆”外币兑换公司1月26日突然关门,此前一个多月里通过该公司办理汇款的1000多名中国劳工总额800多万新元的汇款也就此下落不明。

本案将于3月6日再次开庭。

新华社电稿
记者杨新鹏

200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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