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困难居民如何申领低保金?

2002年07月19日
申请人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应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向街道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
  
申请人填写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家庭成员、居住地、身份、工资收入、其它各类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及居委会意见、街道办事处意见、民政局意见等内容。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中有关内容,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一般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天内,签署审核意见。县(市、区)民政局接到已签署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的保障对象申请书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审批,审批时限一般不超过10天。保障对象一般凭《保障金领取证》到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定期定点领取低保金,也可请人代领。

新华网2002-07-19
记者:李薇薇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