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个城市尚不能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

2012年07月03日

工人日报讯 有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受伤,如果单位不给钱,就由工伤保险基金先支付。这一“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是去年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中的一个新内容,被认为是工伤劳动者保护史上的里程碑,但今天发布的一项调研报告显示,法律实施近一年来,这一制度落实程度很低,配套建设不到位,很多未参保工伤劳动者救治和生活陷入了困境。

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2011年~2012年实施情况调研报告》显示,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已开始落地。从该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获答复看,浙江宁波、温州,山东淄博,云南丽江4个城市的人社部门受理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宁波和淄博已分别向申请人先行支付了99200元和55860元工伤待遇。威海市、厦门市、河池市还出台了针对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实施细则。

“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实施已经破冰,一些劳动者从中获益。”义联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说,取得成绩的同时,这一制度在总体上未能做到普遍有效实施,具体表现为制度落实程度过低,未参保工伤劳动者的救治和生活陷入困境;制度配套建设不到位;劳动者没有充足渠道了解先行支付制度等。

这一报告以全国范围内(港澳台除外)的283个地级市和4个直辖市为调查对象。报告显示,目前表示可以接受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的城市仅有28个,占11.4%;明确表示“不可以”申请的城市则多达190个,比例高达77.2%。此外,超过一成的城市表示“不确定”、“不知道”等。仅有9个城市出台了有关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实施细则,占4.4%。高达88.3%的城市,明确表示没有实施细则。

义联中心调查发现,78.6%的工伤劳动者表示没有听说过《社会保险法》,91.8%的工伤劳动者根本不知道先行支付制度。

该中心在对9个城市的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走访后发现,有8个从未在办事大厅的宣传栏贴出先行支付制度的规定,有1个表示“以前贴过,但因时间久远所以撤下了”。对网站的调查显示,在277个有官方网页的地级市人社部门中,仅有13.7%的城市在网站上贴出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调查还发现,先行支付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也是导致人社部门拒绝接受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的一个考虑。有69个城市拒绝接受先行支付申请的原因是“当事人没有参加工伤保险”,26个城市则担心“用人单位若不存在了就没有了被追偿主体”。

报告建议国家尽快制定《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推动落实先行支付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层次,降低区域性基金风险;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加大对先行支付工作的推进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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