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粮食交易市场之中出现了一种被称为「民工粮」的大米。「民工粮」因大量销往工地而得名,由於价格比普通大米便宜得多,所以非常抢手。一位老板告诉记者,自他300名民工改吃「民工粮」之后,每个月至少能省掉5000元。消息透露,「民工粮」是从粮库里倒来的陈化粮,这种陈化、变质的粮食含有致癌物黄麴霉毒素等,按照国家规定根本不能作为口粮。
目前,大批可以致癌的陈化粮已流入工地、大学和食品加工厂,而有些陈化粮甚至来自国有粮库。国务院已派出六个联合调查组分赴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安徽等七个省市,对陈化粮流入市场一事进行深入调查,并将追查各级监管部门的责任,务求彻底扭转陈化粮的失控现象。
「民工粮」从何而来?
大米一般分为新粮、陈粮和陈化粮三种。当年的大米属於新粮,除此之外储存於粮库的大米均属於陈粮。陈化粮则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陈化粮就是指已经陈化或变质,不宜直接作为口粮的粮食,而粮食是否属於陈化粮,需要一个复杂的认定程式。2001年,国家普查粮库时确定了一批库存时间很长、已经变质的陈粮为陈化粮,各地库存数量均不少。那之后,政府再没有鉴定过陈化粮。
从理论上说,在粮食市场放开而粮价近年来又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国有粮库在处理完历史库存后,在经营上将勤进快销,及时轮换,因而不会再产生陈化粮,而一般粮贩恐怕也不会积压粮食使其变成陈化粮。因此大体上可以推测,假如新闻报导中所说的这些「民工粮」,真的是严格意义上的陈化粮,那么,它应当就出自国有粮库在2001年时认定的那批陈化粮。
当年被确定的陈化粮,按照国家规定,应采取在县级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拍卖的物件主要是酿造、饲料等工业用粮大户,绝不允许直接作为口粮进行销售。如果市场上的「民工粮」就是当年的陈化粮,那么,就得承认,当年处理这批陈化粮时,存在不够审慎的缺陷。陈化粮流入工业用粮的市场后,可能通过监管的种种漏洞,越出决策者所设想的流通渠道,而混入一般粮食市场,被不良企业、商贩倒卖作为口粮进行加工销售。
如何处理「民工粮」问题?
粮食商人、采购者和工地包工头为求私利,将继续漠视陈化粮不能直接作为口粮销售的规定。为切实对民众的健康负责,改善民工「哑子吃陈化粮」的苦况,政府必需果断地处理这些「有毒大米」。最为稳妥的办法是由政府出资销毁所有陈化粮,这固然可能带来一些财政损失,却可以一劳永逸地杜绝这些严重损害民众健康的大米流向市场的可能性。同时,为杜绝不法商人及工头利用民工的无知与无奈谋取私利,当局应设想更为周全的粮食市场制度安排,减少民工遭受损害的可能性。
民工自己也应提高警觉,尽量减少进食已变质、发霉的有毒大米。黄麴霉毒素是大米霉变后的产物,而要鉴别大米是否已霉变,并不困难,只要闻一闻有没有霉味、用手搓一搓看干不干燥就可以大致分得出。从买米、淘米到吃饭,必需留意大米有没有那股挥之不去的霉味。
《中国劳工通讯》
综合报导
资料来源
南方都市报 7月14日至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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