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私营与私营单位工资悬殊是收入分配改革之痛

2011年05月05日
作者/余丰慧

新闻背景:国家统计局2011年5月3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5月3日国家统计局网站)

从国家统计局分别公布的《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和《2010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综合对比来分析,最少暴露两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首先,收入分配改革吵闹、喊叫多年,但几乎没有任何进展。与2009年相比,高工资、低工资行业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排名上出现了一些变化,甚至在非私营单位中,工资前三的行业排名都没有发生变化。这说明,提高最低收入者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限制最高收入者收入的分配改革措施基本没有效果。

其次,2010年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私营单位1.8倍,其背后折射许多深层次问题。从经济角度看,正在威胁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说明由于非私营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通过国家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力度在加大,非私营企业攫取社会利益在无限增大,吸引和诱惑各种资源抛弃背离市场调节机制而通过各种途径往非私营企业流动,包括人才、资金、资本等资源。

以金融业为例,非私营单位2010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80772元,而私营单位为 31226元,前者是后者的2.6倍;再如,同样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私营单位2010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00元,而非私营单位为39329元,后者为前者的4.4倍。这已经在威胁中国经济的良性发展,正在破坏中国经济结构,正在阻碍中国经济转型。

市场经济中最活跃、最具潜力的因素是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回报这么低、对人才资源吸引力这么弱,相反,非私营单位攫取利益这么多、行业回报这么高、对人才诱惑力这么大,这对整个私营单位、对整个中国经济都是致命威胁。

从收入分配改革角度看,正在掣肘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非私营单位大多是垄断企业、国有金融等,这些行业的高收入已经被社会广泛诟病。这些企业慷国家之慨,凭借国家赋予的行业垄断权力,大肆攫取社会财富,然后把全民国有财富变为少数人、小集团的利益。并且这种利益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这是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一大讥讽,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和最大拦路虎。

从人才合理流动看,这种差距正在阻碍人才的合理流动,正在扼杀整个社会活力。这使得笔者想起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广东沿海地区出现了一股公务员辞职下海热潮都感到公务员待遇低,甚至出现一个现象是“没本事人才当公务员”。说明那时创业成本低、环境宽松,虽然风险较大,但回报较高。如果这种势头发展下去,不仅是为一个就业拓宽路子,而且是整个中国社会的路子都宽泛了。

私营从业待遇高,自己创业环境宽松、回报高,民营、私企快速发展壮大,市场机制就能彻底发挥作用,中国的路子才能越走越宽广。所以,应该创造这样一个环境:非私营单位职业安稳安全,但收入不高;而私营民营单位安全感不强甚至风险较大,但回报收入高。如果把非私营单位搞成今天这样,既安全安稳、没有危机感,工资收入又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高于私营单位,那么,这不但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而且拉大了人格差距;不但恶化中国经济结构,而且将造成整个社会一系列矛盾,使得中国社会政治经济走向死胡同。一个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之划分,就使得私营单位一般职工的“尊严”全无。

所以,我们一定要看到非私营单位工资是私营单位1.8倍折射出的深层次问题。下决心打破国有垄断行业,真心实意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先从大幅缩小非私营单位收入差距开始。

本文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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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5月初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在2010年CPI 同比上涨3.3%的背景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14.1%,非私营单位同比增长13.5%,但私营单位与非私营单位的差距仍然明显。CLB记者了解到,年平均工资差距已2009年的14537元,扩大至2010年的16388元。

私营单位中,居民服务业及建筑业的工资增幅最快。计算机及金融行业年平均工资最高,住宿及餐饮业为年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

2010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与2009年的18199元相比,增加了2560元,同比增长14.1%,增幅提高7.5个百分点。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增长速度高于非私营单位0.6个百分点。

分四大区域看,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是22708元、18640元、18532元和17252元。四大区域年平均工资的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西部14.8%、东部14.5%、东北12.9%、中部12.0%。

分行业门类看,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3.5:1。与2009年相比,绝大部分行业工资增长都在1000元以上。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有高到低分别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及地质勘查业。住宿及餐饮业为年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年平均工资17531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84%。其中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增幅最快,逾17%;紧随其后的是制造业,工资增幅为16.4%。

非私营单位中,制造业及采矿业的工资增幅最快。金融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年平均工资最高,农、 林、牧、渔业及住宿和餐饮业年平均工资最低。


201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与2009年的32736元相比,增加了4411元,同比增长13.5%,增幅提高1.5个百分点。

分四大区域看,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42810元、33130元、31882元和31594元。
 
分行业门类看,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4.7:1。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与私营单位分别是金融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农、 林、牧、渔业为年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17345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0%。其中采矿业的增幅最快,达16.4 %至44496元;紧随其后的是农、林、牧、渔业,工资增幅为16.3%,平均工资为17345。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



文章来源:C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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