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矿难遗属家庭

2007年03月16日

走进矿难遗属家庭:矿难信息逐渐公开透明

  2007年1月17日零时许,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发生了透水事故,29名矿工丧生。

  没有人能计算出,这是新中国发生的第几起矿难,就像没有人能计算出,在那冰冷黑暗的坑道中,有多少鲜活的生命伴随著爆炸、透水、塌陷等灾难的影像永埋地下。

  逝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於是,我们走进了这些矿难家庭。

  2004年10月,河南大平矿难。148名矿工遇难,他们的妻子成为寡妇、孩子成为孤儿、老人孤苦无依——有的60岁老人再度成为家中的顶梁柱。

  2006年11月,山西芦苇滩矿难,瓦斯爆炸带走了24个亲人的生命,留下的却是待哺的幼儿,生者无望的爱情。

  2007年1月,内蒙古壕赖沟矿难,丧生的29名矿工家属获得了20多万元的赔偿,而那亲人生死未卜期间等待的焦灼,得知亲人无生还可能时的绝望是遗属心中永远的痛。

  令人欣慰的是,阳光正渐渐穿透阴霾:矿难信息在逐渐公开与透明,矿难遗属获得的补偿从几千,几万,十万,二十万,攀升至内蒙古壕赖沟矿难的近30万。

  在赔偿额不断增长的背后,我们看到了对生命的日益尊重。同时冀望不断增长的赔偿数据成为矿主头上的紧箍咒,让“中国的煤矿死不起人”,让安全生产的困境能在变化中破冰。


壕赖沟:那亲人生死未卜的日子

  胡爱霞怎么也想不到,这有可能是自己听到的丈夫的最后一句话。

  2007年1月17日零时许,内蒙古包头市超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壕赖沟铁矿发生了透水事故,35名矿工被困井下,生死未卜。

  48小时的挂念

  在过去的48小时里,来自宁夏泾源县香水镇的买志军哥俩经历了悲痛、焦灼、期望和喜悦。也就在这过去的48小时里,哥俩除了不停地接著来自家乡亲人的电话,还要不停地关注著矿难救援的最新进展。48小时后,当他们终於在病房内见到获救的弟弟时,所有的挂念都化做激动的泪水……

  “看见我兄弟身体状况如此好,这两天沉重的心总算能够放下去了……我现在就给在家担惊受怕的老父亲、老妈妈报个平安。”看著兄弟脸上绽放出的灿烂笑容,坐在病床前的买志军如释负重地说。

  2007年1月17日清晨,刚起床准备上班的买志军接到一个来自於陌生城市的长途电话,电话是一个在包头某铁矿打工的老乡打来的,这位老乡焦急地说,包头这边的铁矿发生矿难,买志辉还在里面没有出来。

  买志军当时愣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刚到包头铁矿打工还没有两个月的兄弟竟然会出事。挂上电话后,买急忙将消息告诉了所有亲人,并在亲人的嘱托下,与二哥及四弟的连襟马广学一同登上去往省会银川的班车。

  时间在痛苦的挂念中消逝,当天上午10时许,3人到达银川。草草地吃点饭,没有逛逛第一次来的省会城市,3人坐在火车站候车室内等到18日淩晨2时许,坐上了东去的列车。

  尽管过去的一天整日奔波在路途上,但这3人都没有一点睡意。每当接起来自亲人打来的问询电话,买志军和二哥就是那么几句话“放心,没事。”在安慰家乡亲人的时候,买志军满脑子全是四弟买志辉,毕竟四弟膝下还有一个不足一岁的儿子。而四弟的连襟马广学也同样挂念著同在井里受困的亲兄弟马小军。慢慢地,3人在沉默与焦灼的状态中到达包头市。

  1月18日上午7时,在火车站,包头市政府的接站人员给他们做了简单登记,随后,工作人员安排了他们3人的早点。他们没有任何食欲,一再要求工作人员安排他们到矿难现场。

  上午8时许,3人到达买志辉工作的三号竖井边。此时距事发已30多个小时,现场各方救援人员正在实施紧急救援。

  当天中午,3人接到还在三号竖井旁边工棚休息的老乡的电话,称上午救出6个人来,极有可能是三号竖井被困矿工。

  这一消息的传来,无疑让3人的神经更加绷紧许多。“接完这个电话,我就跟我二哥和马广学说,听我的没错,这6人里一定有我的四弟!”

  18日的下午包括晚上休息时间,3人仅仅简单地吃了点面食,一整夜没有合眼,尽管过去的时间里,他们没有获知救出的6人的确切身份,也没有被准许在病房见到这6个被救矿工,但他们都在暗暗地祷告自己的亲人大难不死。

  19日零时许,距离矿难发生的时间已经整整过去了48小时。买志军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声称获救的6人中有他们的四弟买志辉。“别看我一口咬定四弟没死,但当真的听到这一消息,我还真……感谢包头政府的全力救援!”说著,买志军眼里已满含泪花。

  看著买志军哥仨幸福的团聚,坐在一旁的马广学却仍是心事重重:“我现在心里更著急、更没底了,我不知道我弟弟马小军有没有危险。”

  另类亲属

  自从包头“1•17”矿难发生后,来自於甘肃省岷县的包俊科每天晚上都睡不好觉。不仅是因为仍未拿到的几个月工资,更因为挂念因顶替他下井,至今依然生死未明的同乡杨爱宏。2007年1月22日下午,在壕赖沟村东南角一户院内南房,记者见到了包俊科,他以每个月50元的租金租住了村民冯正德仅4平方米的小南房,其室友正是同乡,今年仅25岁的杨爱宏。据包俊科回忆称,2006年11月12日,经同乡推荐,他来到壕赖沟铁矿一号井,成了一名下井的挖渣工,而他的班次正好是矿难发生时的中班。2007年1月6日,他因家乡老婆有病向班长请辞,并推荐同乡杨爱宏接替了他的工作。可是不曾想仅过去10天,井下就出事了。事发后,他第一时间向杨爱宏的亲属打了电话。1月18日上午,杨爱宏老婆带著孩子赶到现场。

  也许是由於工资不能按时拿到手,再加上从家乡出来时所带积蓄已花光,这几日,包俊科几乎没有吃什么东西,“要是杨爱宏没被救上来,我这个春节没脸回老家了。”

  矿难发生后的这几天里,壕赖沟村民姚月贵比任何村民都要麻烦。在他家暂住的一名矿工矿难后一直未归,没有任何消息。姚月贵越来越心慌,担心这名暂住户也被困在井下。姚月贵介绍称,这名租房户姓杜,许多矿友称呼他叫杜九云,大约50多岁,陕西人。2006年11月初,他独自来到姚月贵家租下一间正房,一个人住下。杜九云这名租房户要比其他矿工年老许多,但据姚月贵所知,他也像其他年轻矿工一样下矿挖渣。过去的那两个月,杜九云除了上班就是回家睡觉,没有什么工友。矿难发生当天下午,杜九云上班去了,此后就一直未回来过。1月21日上午,姚月贵专门去了一趟离家不远的矿难指挥部,向有关人员汇报了情况,也从指挥部处得知,杜九云确实还在井下未出来。

  难以承受的结局

  自“1•17”包头壕赖沟超越铁矿发生透水事件后的第六天,四川省凉山自治州龙门镇能古村党支部书记曲地子局亲自带著21名村民“组团”千里迢迢来到包头市,这21人里不仅有老人、孩子,亦有妇女,他们来到包头唯一的目的就是祈愿被困井下的7名彝族兄弟能够生还。但是,令他们难以承受的结局还是发生了。

  截至2007年1月22日下午2时许,成功救援6名矿工的三号斜井已经停工将近两天了。一直未设警示障碍的井口出现了挂有“此处危险、禁止进入”纸条的几条警戒线,往井的深处看去,除了那台救援所用的矿井车停在井口外,只剩下两根直径约60公分的通风机风袋,一直向黑洞洞的井下延伸。

  据正在守护三号斜井的工作人员菅师傅讲,他是包头杨圪塄煤矿矿井救援中队的队员,由於三号斜井是孤井,没有出风口,所以大约是1月20日晚上,两台通风机被安置在井口,准备随时向深达500多米的矿井内输送氧气。可是在接到矿井周围随时可能发生下沉的消息后,救援队开始撤离,通风机也暂停使用,井下被困矿工的生还希望因此变得更加渺茫……

  这7名被困井下的矿工都来自于四川省凉山自治州龙门镇能古村,同属彝族,都是亲戚关系。2006年下半年,这7人在乡亲的介绍下,一起来到离家近3000公里的包头市,开始繁重沉闷的下井挖铁矿作业。由於他们都来自同一地方,语言方面可以互相交流,这7人被分配在此次发生透水事件的一号竖井里。他们中,年龄最大的40岁,年龄最小的黑来达里仅有20岁。

  “黑来达里和吉蛾以布、切地洛哈都还没有成家啊。”在得知救援队已开始撤离后,曲地子局悲痛地说。

  能古村属於四川的贫困村,由於人多地少,村里许多壮劳力几乎每年都外出打工,支撑家里的生计。

  与这21名彝族家属相邻宾馆里的被困矿工杨爱红的4名家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泣不成声。杨爱红是甘肃省岷县十里乡人,2002年,杨爱红和胡爱霞成婚,第二年便有了自己的儿子。可是由於家乡人多地少,十年九旱,出於生活考虑,杨爱红几乎年年出去打工。2006年11月,为了在春节前挣些钱,他跟著几个同乡来到包头市。本来他们准备於1月15日拿上工资就回家过年。可是由於矿主不能及时给付工资,他们便只能留在矿上继续工作。就在事发前几天,丈夫杨爱红曾给妻子胡爱霞打电话,声称很快带上钱回家过年,可是胡爱霞怎么也想不到,这有可能是自己听到的丈夫的最后一句话。

  在本文即将成稿之时,记者从此次矿难指挥部得知最新消息,因井下泥浆和水活动频繁,地面出现新裂缝,目前,地上所有钻眼抢救作业已被迫停止,井下被困人员赔偿工作即将展开。根据事故抢险救援专家组分析,井下29名被困矿工已无生还可能。1月24日,事故善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善后理赔方案,已开始正式启动理赔工作。

  1月31日,6名获救矿工及29名井下遇难矿工的家属全部履行完理赔手续。经过反复磋商,34名矿工家属与超越矿业公司就理赔问题达成一致,未生还的29名矿工获得20万元至27万元不等的赔偿金;6名生还矿工每人获得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赔偿金。在各自领到赔偿金后,矿难家属和生还人员陆续离开包头。同时记者也从负责此次陪护21名彝族家属的东河公安分局南门外派出所了解到,所有派出所民警自矿难发生后,按照上级要求,寸步不离岗位,做好了家属的陪护工作。因担心罹难者家属在银行存、汇款时的人身安全,警方对他们进行了全程监护。


芦苇滩矿难:带走的与留下的

  前一段在家里发呆的时候,总想透过窗户瞅大门,听听是否有摩托车的声音,想他就要下班回家了,可是一想到他再也回不来了,就剜心剜肺地难过。

  三岁的儿子,是我全部的精神支柱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河底乡,距离市中心100多里,到这里汽车需要颠簸三个多小时,沿途天空灰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的煤灰使不少坑坑洼洼的路段整个变成了黑色,沉重的拉煤车就像喝醉酒一样,摇摇晃晃地向前艰难移动。

  记者来到了名叫苍圪台的小山村,这里群山环抱,村中有一条小河潺潺流过,宽宽的河槽里已被连片地堆起了高高的洗煤厂废渣子。此刻正值隆冬农闲时节,整个村庄非常安静,刚刚刮过一场大风,厚厚的煤灰将山村四周全部覆盖。

  2006年11月26日,这里的芦苇滩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24名矿工在爆炸中遇难。事故发生后近2个月,记者来到这里,“芦苇滩矿”四个大字跳入眼帘——一个老式的简陋大门,经历了风蚀雨剥的陈旧门牌。当地村民说,矿难发生后,煤矿就被关停了。当记者问及遇难者家属的下落时,这位村民说,24人里,家在当地的只有4人,也不是本村村民,其中一个是邻村王三家的上门女婿。其余的都拿了赔偿金,带著骨灰回东北等地老家了。

  绕著崎岖拐弯的山间小路,记者来到了王三家,王三60多岁,失去丈夫的女儿在医院住院还没有回来。在王三家和芦苇滩煤矿签订的赔偿协议上写著:丧葬补助金5730.6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万元,共计205730.60元。

  女儿王鲜梅没在家,家里有些零乱,房间里没有太多的摆设,除了床和桌子之外,只有一台18英寸的电视机。整个屋子最惹人注意的是墙上的一张放大的遗像,那是王鲜梅把丈夫结婚证的照片翻拍后放大做的。

  在乡中心医院的病房里,王鲜梅躺在那里,她说:“我每天吃不下饭,两个月就瘦了十几斤,我知道,人走了,是没有办法的事,别再影响了自己的身体,还有两岁的孩子等著抚养呢,可我就是提不起精神,真不知咋办!”说著,她红肿的眼睛又流出眼泪。

  她的丈夫志强原本是在焦化厂上班,自从入赘到她们家,就成了全家的顶梁柱。私人煤矿虽然风险大,但每月7000多元的工资,总是使他欲罢不能。

  “前一段在家里发呆的时候,总想透过窗户瞅大门,听听是否有摩托车的声音,想他就要下班回家了,可是一想到他再也回不来了,就剜心剜肺地难过。”王鲜梅的泪水又一次涌了出来。

  “矿上给赔了23.5万元钱,但这笔钱是留给儿子将来读书和生计的预备金,一分钱也不敢轻易挪用。”

  一方面是对骨肉亲情的难舍难分,另一方面还要对未来的生计担忧。失去了丈夫,对很多家庭,特别是农民家庭而言,就是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和全家的精神支柱,经济骤然陷入了窘境。强忍著悲痛的王三不敢哭,因为他更担心体弱多病的老伴是否能够承受。他告诉记者,芦苇滩煤矿的许多矿工家里都很贫困,所以更看重平均每天那200多块钱的收入。

  王鲜梅说,经过家里商量,爸爸还是想再为自己招一个女婿,“但我准备过几年之后再做打算。”尽管难以忘怀情深意笃的亡夫,但毕竟为了孩子和多病的父亲,也需要找个依靠。“人已经死了,日子还要过的。”她望著窗外喃喃地说。

  那声巨响,带走了她的爱情

  矿难带走的不仅仅是矿工的生命,更有让生者难以割舍的亲情、爱情。芳芳的未婚夫遇难了,赔偿金与她没有丝毫关系,留下的只有永远让她心痛的回忆。

  她始终清晰地记得未婚夫小郭上班前走的那一刻,她只来得及送与对方一个微笑的眼神。她正埋头为他纳著鞋垫:“等你下班,我这双鞋垫就纳好了。”

  这是按当地习俗必备的订婚之物,鞋垫上分别绣著“爱你”两字。

  芳芳的男友小郭,一个22岁的青年,煤矿工人。两人是村人公认的金童玉女,很是般配。他们计划在腊月顺理成章地结婚。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相信一切都会越来越好!”小郭曾对她说。

  芳芳心里清楚他每月5000多元的工资,生活一定不会有问题,但当时的她并不知道,这份高薪是在“两块石头夹一块肉”中获得的。

  2006年11月26日,发生在这个偏僻山村的那声沉闷的巨响,夺走了小郭的生命,从那以后,芳芳变得精神恍惚,时常在夜里惊醒,总感觉小郭在低声呼唤著她,使她彻夜难眠,她甚至想到了去死。

  几个亲戚的倾心安慰使她在生与死的边缘,终於挣扎著回来了。

  采访几天后,记者打电话给芳芳的姐姐,询问她的近况时,她说,芳芳不愿谈找对象的事,前两天毫不犹豫地远离了家乡,她去南方一家电子公司打工去了,她怕见到与小郭有关的任何人和物,走时,留下了一封信:“如果,没有这一次几乎灭顶的灾难,我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内心里,到底想要什么……”

  什么也换不回亲人的生命

  从东北吉林到山西打工的遇难矿工王家志的妻子秋平,是一位年近50岁的中年妇女,没有工作,靠种地为生,一个独生子17岁,正在读高中,早年丧偶的婆婆,体弱多病。

  在噩耗传来的当天,她不敢告诉在县城读书的儿子,怕孩子一下子接受不了,影响学习。如今,过去两个多月了,她仍然难以释怀内心的悲伤,刚与记者谈起“王家志”三个字,止不住的泪水就顺著脸颊往下流,她说:“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样走了,老人、孩子可咋办呀!”

  丈夫死后,悲伤让她的头发在短短几天就全白了,曾经一度红润的笑脸也被蒙上了一层灰色,声音沙哑、头发蓬乱。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她说,活著的人总是要继续活下去的,但愿以后不要再有矿难发生,不会再上演这样的一幕幕生离死别的惨剧。

  与王家志一同出来当矿工的20出头的侯小军也遇难了,只有小军这一个儿子的父亲听说之后,痛苦之至,精神恍惚,见人就说:“我真不该让孩子去啊,明明知道危险,危险,可我怎么就鬼迷了心窍,这是造的什么孽呀!”同村的邻居说,孩子出去也是没有办法,在家里种地一年也赚不了几个钱,将来找媳妇都难,出去当矿工不要求啥技术,每月能有几千块的收入,谁不心动呢?

  2004年,山西省政府曾经出台了《关於落实煤矿安全责任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规定》。该《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时的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於20万元人民币。秋平说,这次遇难的矿工家属都拿到了最低20万元的赔偿,安葬费和回老家的所有车票开销都给报销了。“事发半个月后,我们带著这‘要命钱’和孩子他爸爸的骨灰,离开山西。但是从我们内心来讲,再高的标准、再多的赔偿也无法换回亲人的生命。不过,相对于全国各地遇难矿工以前普遍只有1万至5万元的赔偿标准,我们家属的心里得到了更多安慰,孩子上大学需要一笔很高的费用,好好把孩子供出来,他将来若是有出息,他爸爸的血也算没有白流。”她边擦拭著红肿的眼睛边说。

  当记者询问侯小军的父亲家里以后的生活怎么计划时,侯老汉静静地端详著孩子的遗像,说出了让在场所有人意想不到的决定,“老年丧子,这人生最大的痛苦,让我给遇上了,可反过来想,我总不能一直哭呀,我要攒点力气,明天还要生活啊,我想把这些赔偿金存著,将来有机会收养个贫困家庭的孩子,我要供他上大学,我老了,把钱用到最有用的地方,至少能为这个孩子的父母减少一些痛苦。”

大平矿难:遗属们的后矿难生活

  正是由於这个“嫁者不抚”的协议,95%以上的遗属都不敢奢望再婚。为了孩子,她们几乎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2004年10月20日22时47分,河南郑州煤电集团大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48名矿工遇难,他们大多是河南籍职工,其中95%的人员为农民合同工。

  2007年2月8日,位於河南省登封市大冶镇境内的大平煤矿上空一片混沌。当两年前那场148人罹难的灾难被“善后”许久后,矿区的一切又恢复了忙碌的常态,那些加高加宽的运煤车仍旧吐著黑烟穿梭而过,而对於矿难遗属们来说,矿难后琐碎庸常的生活却时时充斥著焦虑不安……

  嫁者不抚

  2007年2月8日,记者来到了大平煤矿西5里大冶镇朱玉的家。朱玉今年30岁,是个开朗的人,从外表上,看不出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灾难并没有压垮这个坚强的女子。

  漂亮的朱玉不是本地人,与“本地”结缘,完全在煤矿。朱玉的家在河南内乡县,父亲是大平煤矿的正式职工。1994年,经父亲撮合,朱玉与大平煤矿的正式职工刘明相识成为恋人。1996年,朱玉与刘明结婚成了家,并有了两个孩子。2004年10月20日淩晨(刘明上的下午4点至晚上12点的夜班),像往常那样,朱玉给丈夫做好夜宵,可饭热了几遍,也不见丈夫回来。她心想丈夫也许是加班吧。第二天一早,没等到人的朱玉急著往矿上跑。跑遍了矿上所有的部门,都打听不到丈夫的下落。看著矿上跑来了成群的找丈夫的女人,朱玉有了不祥的预感,头一晕就跌倒在地……醒来的时候,她被“安抚”在了新密市的一家宾馆里,邻居女人告诉她:“人弄上来了!”她和邻居女人抱头痛哭……

  第三天,她和“找丈夫的女人们”疯一般地涌入医院“认尸”。在医院的太平间里,朱玉终於找到了丈夫刘明的尸体:丈夫的尸体经过两天的浸泡,已经发白,左脸上有一道很长的血口子,血口子被麦秸条般粗细的绳子缝了。她不顾一切地扑到丈夫的尸体上号啕大哭……

  后来,朱玉听丈夫的矿友李广说,除了自己,其余与刘明一起上班的29人全部罹难,李广是摸著尸体从采煤层面上爬出来的。

  第六天,矿上的“善后”开始,朱玉和其他矿难遗属一样,与河南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签订了《工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协议》。按照协议,煤矿一次性支付遗属工亡补助金10万元。遗属还可按规定每月领取抚恤金(按遇难人员生前工资标准)。抚恤金的享有人有遇难者的父母和子女,不包括妻子。因为按照有关政策,遗属妻子是可以被安排工作的,甚至包括农民协议工都能安排工作。可这次大平矿难的遗属却没有一人被安排工作。

  朱玉将领取的10万元,分给公爹公婆3万元,除此之外,朱玉的公婆公爹每月按时领取500元抚恤金。考虑到公爹公婆的年龄问题,朱玉曾提出把两位老人从山东农村接来,和自己一起生活。可两位老人害怕再给朱玉增加负担,就推辞了。

  由於父母都在矿上,还有两个孩子的户口也都在矿上,朱玉今后也只好在矿上生活,没有稳定的工作如何支撑这个家?她多次找矿上协商,希望安排工作,均被拒绝。她只好从原来的危房中搬出来,借钱在附近的大冶镇上建了两间平房,开起了她的机动三轮车拉客,维持生计。日子很是艰难,开三轮车,每月500元钱的收入也不能保障,还要接送孩子,回家做饭。而两个孩子每月500元的抚恤金,除去300多元生活费(长子吃住在封闭式学校里),全家人的生活用度捉襟见肘。但无论如何难,朱玉一直没有动用那几万元补偿金,“这是给孩子上大学用的”。

  令朱玉难以理解的是,失去丈夫和父亲的家庭并没有博得周围人的同情,相反,两个孩子被学校不懂事的孩子耻笑为“没爹的穷孩子”,并几次三番被大个子同学欺侮。两个孩子回家向朱玉哭诉,朱玉的眼泪夺眶而出:“不要怕,好好上学,别答理他们,咱不是没有钱,妈妈先把钱给你们保存著,等你们考上了大学再用……”朱玉曾想过再给孩子找个爸爸,支撑起这个家,但她知道这是“幻想”,因为按照补偿协议,“工亡职工配偶再婚”,两个孩子的抚恤金将停发。正是由於这个“嫁者不抚”的协议,95%以上的遗属都不敢奢望再婚,为了孩子,她们几乎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土著”遗属的焦虑

  刘玉红是典型的“土著居民”遗属。刘玉红今年40岁,她的家弋湾村紧邻大平煤矿区的北边,离矿区步行不到10分钟的路程。由於村里的大部分土地被矿区所占,剩下为数不多的受煤矿地下开采影响而形成的“沉降丘陵田”,几乎是望天收成的田地。丈夫弋松山和村里大部分青壮年劳力於是都进矿当了“农民协议工”。

  弋松山是岩巷队负责开采石头的。他是在矿难3天后才被扒出来的。在“善后”时,刘玉红的公婆考虑到自己还有两个儿子,刘玉红也没有工作,就主动提出不分孙子们那10万元补偿金。只领取自己那份每月250元的抚恤金。

  签协议时,刘玉红的长女已16岁,次女10岁,儿子5岁。一眨眼两年过去了,已到18岁的长女便不再享受抚恤金。可她非常优秀,在登封市实验高中总是前三名,争气的女儿安慰妈妈说她要考名牌大学,这下可愁坏了妈妈:抚恤金不再享受了,而昂贵的学费不要说这遭遇不幸的家庭,就是普通工薪阶层也为此发愁啊。

  刘玉红更发愁的是他们的抚恤金“不调整问题”。按照协议规定:“甲方根据省劳动行政部门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意见,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乙方。”但两年过去了,物价飞涨,抚恤金却总是往下调整,根本发不足额。

  50岁的董淑娜把丈夫周怀玉的工资本、协议书和抚恤金领取表拿了出来给记者看。周怀玉遇难前的工资本显示,在2003年到2004年9月期间,周最低工资是992元,最高是1346元。而周怀玉4个遗属所享受的抚恤金标准两年来却一直是800元。遗属们多次到煤矿及其上级部门反映,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董淑娜越说越激动:“这不是硬逼我们改嫁吗?可明知道改嫁就没有了抚恤金,谁敢改嫁?这不就是把咱往死路上逼吗?”

  大平矿难中,类似董淑娜这样的遗属,吴庄村有5户之多。李风有两男一女三个孩子,丈夫张水成矿难中遇难后,煤矿答应给她长子安排工作,可最终没有兑现。她向记者哭诉:“原来的田地都被矿上占了,说给补偿可一直也没有给补,家里房子被爆炸震裂了大缝,房顶漏雨,村里无地可种,我也没有工作,多次通过政府和煤矿协商,都解决不了问题,有时只好到亲戚邻居家里借宿。”记者跟随李风来到她的家里,三间平房破旧不堪,多处裂缝,最大的裂缝有近一尺宽。

  “非典型矿难遗属”的愁苦

  弋湾村的李桦(化名)选择了再婚。李桦丈夫遇难的时候,她才27岁。签协议的时候她表示为了孩子不再婚。可当她多次要求煤矿兑现安排工作的承诺遭拒时,几个月后,感到生活无望的李桦撇下13岁的继子就走了。李桦说:我才20多岁,不愿意这样熬活寡。

  李桦留下的家庭成了一个“非典型矿难遗属”家庭:李桦丈夫弋仁(化名)家三代单传,他上有90岁的祖母(按协议规定,不享受抚恤金),中有59岁的父亲弋同洲(按协议规定,60岁以上和18岁以下的直系亲属才能享受抚恤金,矿难发生时,父亲不到60岁,所以没有抚恤金)和患有精神病的母亲。2000年,离异的李桦带著自己的女儿与离异的弋仁及其儿子组建了新的家庭。仅仅4年后的2004年10月20日,弋仁在矿难中遇难。几个月后,受不了煎熬的李桦在领了5万元补偿金后离开了弋家。

  满头白发的弋同洲见到记者时泣不成声:“我这日子可怎么过啊,我没有抚恤金,老伴有精神病不能自理,老母亲90多岁的人啦,小孙子今年已15岁,要不了几年也不再享受抚恤金,我这个60多岁的老头子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

  刘小超也是吴庄村人,今年14岁,在镇里的中学上初二,母亲在2003年4月因患癌症去世,当年12月,父亲再婚。父亲刘洪彬在矿难中遇难三个多月后,继母也是在领了5万元补偿金后就离开了这个家。10岁的刘小超成了孤儿。三伯刘国定曾想要收养这个苦命的侄子,可当看到18岁以下的遗属如“被他人或组织收养”便不再享受抚恤金的协议条款时,刘国定犹豫了,毕竟,他自己是个残疾退伍军人,没有任何收入,妻子早逝,留下两个孩子,次子痴呆,长子又在读大学,可如果撇下小超不管,就是把他往死路上推。刘国定最终横下一条心,收养了小超。

  刘小超见到记者时,他刚与同学玩得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提及逝去的父亲,他的脸上并没有痛苦的表情,两年前的矿难似乎在这个孩子的记忆中淡去了,因为三伯的收养,在现在这个穷困但不乏关爱的家里,刘小超与孤儿的命运擦肩而过。


27万赔偿远远不够——访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

  中国矿工的生命价值多少?很多年来,伴随著这一诘问的,是难以平息的质疑、激愤与痛心疾首:“当矿工的生命无助地消亡在冰冷黑暗的坑道中时,当以矿工为顶梁柱的贫困家庭面临一夜坍塌的悲剧时,暴利正像潮水一样流淌进矿主的腰包。”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这样的变化:上世纪末,我们几乎无法从媒体上完整地获知发生在国内某处一起矿难的详细信息;2000年~2004年,瞒报死亡人数,“生死合同”大行其道;2004年底,山西省率先在全国制订新规定,凡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包括各类保险在内,对遇难矿工的赔偿每人不得低於20万元人民币,之后,河北、陕西、新疆……20万的赔偿标准在全国得到了普遍适用,直至2007年1月,内蒙古壕赖沟矿难罹难者家属获得死亡赔偿升至近30万元。

  诚如一位网友所说,“用金钱来衡量中国矿工的生命价值是荒谬与残忍的”,但至少在赔偿额不断增长的背后,我们看到了对生命的日益尊重,而不断增长的赔偿数据能否扎紧矿主头上的紧箍咒,真正让“中国的煤矿死不起人”?中国安全生产的困境能否在这样的变化中寻得破冰?带著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

  “27万赔偿还远远不够!”刘铁民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斩钉截铁地说,“中国矿工的生命价值不能这么计算。”

  “赔偿还应更高”

  记者(以下简称“记”):从几千元到几万,10万,20万,27万,矿难赔偿额近年在不断提高。是什么力量推动了这样的变化,因为矿主不可能自觉地提高赔偿额?

  刘铁民(以下简称“刘”):我还是那句话,27万赔偿的变化并不重要,增长幅度也并不大,以后肯定会更高,这是一个必然趋势。这些年国家经济增长的速度有多快?物价上涨了多少倍?工人的工资翻了多少番?在这样的情况下,矿难赔偿额如果还保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水平,於理不通。所以很简单,这是经济规律在起作用。另一方面,也是我认为最关键的,是人的观念的变化,对生命价值的尊重。27万折射出来的是政府的执政路线的变化,变得温柔了,真正以人为本了。我在安全生产领域干了30多年,真正讲对人的尊重,尤其是对劳动者的尊重,我是有切身体会的。过去讲“生产要安全,安全为生产”,对舍生忘死抢救国家财产等事迹大加鼓励宣传,但从另一方面这也说明了对人的生命价值的认识。人的生命的价值,不仅是死了以后赔多少钱,更是活的时候我们真正保障他的安全没有?实事求是地说,按照国际通行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我们的赔偿还是比较低的。目前,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在二三百万元人民币左右,我们现在还达不到。

  记:达不到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是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吗?可是据了解,矿难赔偿责任主要在矿主,而人均几十万元的赔偿额相对於大多数矿主所获得的暴利而言,几乎是九牛一毛?

  刘:经济发展水平还达不到,这是最大的制约因素。赔偿问题不能仅仅指望矿主,我国共有4.24亿工人,我们的赔偿政策是针对所有这些劳动者的,而不是仅仅针对矿工,如果仅提高矿工赔偿的标准,对其他行业的工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而整体提高又给国家财政造成很大的压力。另外,国外在工伤赔偿上,主要有两条途径,一个是工伤保险,一个是法律诉讼。我们现在的尴尬局面是,既不是靠工伤保险,也不是靠法律诉讼,还是比较临时性、不规范性的措施。

  耀眼光芒的背后

  记:2004年,山西省率先制订出20万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这个数字是如何给出的?

  刘:基本上是参考国内现在工伤保险死亡理赔金总额的最高标准来定的。

  记:继山西之后,20万的标准在全国得到普遍适用,但为何至今国家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进行规范呢?

  刘:在我国,工伤赔偿的标准不是安全生产部门来定的,而是属於社会保障部门的责任。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安全生产保障领域的薄弱,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必然产生后遗症。不止是矿难死亡的赔偿标准应该全国统一,凡是因公伤亡的,赔偿标准都应该统一。制定工人的伤亡赔偿标准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政策,对於这一点,我曾多次呼吁过。我们的工伤保险不仅赔偿力度不够,而且在设置与管理上存在混乱。目前,全国真正做到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太少,保险公司也普遍不愿投保这样的高风险行业,这导致我国的工伤保险的工程还没有真正启动。

  27万赔偿的光芒是很耀眼,但它同时也反映出,我们现在的赔偿,主要依靠的还是地方政府的支持与否,重视与否,而不是科学严谨的制度。30万的赔偿出现了,但3000元的赔偿还有没有?肯定有。不顾工人死活强迫他们签“生死合同”的情况还没有彻底根绝。这在当今如此发达和文明的社会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些发达国家,工伤保险的制度设置已经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比如,它们通过设置差别费率来调整不同风险行业应缴纳的保险费,通过浮动费率来调整同一行业安全保障工作重视程度不同的企业应缴纳的保险费,并且,工伤保险金的10%必须提存以做安全预防等,我们的工伤保险这些功能还很不完善。不能否认的是,我国在工伤赔付这方面,还是比较粗放式的。1月8日,在重庆成立了我国第一个以安全生产为主营方向的商业保险公司——安诚保险公司,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戴紧企业的紧箍咒

  记:加大赔偿力度是否能从根本上扼制矿难?

  刘:不能否认的是,我国在安全生产诸多政策中,经济政策是最薄弱的一环,而经济政策中最薄弱的就是工伤保险制度。几乎所有市场经济国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主要依靠的就是法制和经济这两个制度,但在我国,安全生产的经济制度的发展还很不健全。国外比较成功的做法是,对所有高风险行业收取高额工伤保险费,无论对哪一类高风险行业死亡的人都要进行高额赔偿。我给你举个例子,在国外,一般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最高可以到工资总额的5%-10%,最低可以到0.05%,这中间有多大的差别?一个企业倘若不重视安全生产,经常发生事故,不但赔偿额很高,而且下一年的保险费率就会大幅度增长,直到你无法维持企业运行,自然就垮台了。这样促使企业不得不搞好安全生产,这是国外成熟的经济调节政策。我们现在还仅仅靠赔偿,赔偿是有作用,但决不是唯一作用,赔100万就行了吗?不一定,还有人存在侥幸心理,所以,更多工作要做在事前,而不是事后。

  2020年,破冰?

  记: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矿难的法律责任由矿主来承担,某些政治责任由部分政府官员来承担,而经济责任则出现矿主与政府分担的情况,很多人称为“矿主发财,矿工丧命,政府埋单”,这样的责任机制是否合理与合法?

  刘:这还是回到了工伤保险这个话题。在国外,一个企业不投工伤保险,就没有执业资格。我们听一个企业说它已经拿到生产等各类许可证,但出现事故后,调查发现它又没有给工人投工伤保险,这是不可思议的。按理说,如果保险到位了,怎么还会出现事故发生后矿主逃匿或无力赔偿,政府埋单的情况呢?这暴露了我国安全保障运转环节里有很多缺失的地方。在中国,开一个煤矿太容易了,矿主说投工伤保险了,没交风险抵押金,可谁来监督呢?这似乎是一个恶性循环。

  记:您认为现在的赔偿额是不够的,这是否意味著国家在加大赔偿力度方面还要有进一步举措,比如立法?

  刘: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人专门研究工伤赔偿这一块,现在的情形比较复杂,有地方政府的规定,有部门立法,所以国家急需解决这个问题。再次要强调的是,不仅仅要赔偿,更重要的是赔偿以前的预防措施。对相关政策的完善,我有信心。现在不是已经提出“安全发展”的理念了吗?我在中南海亲耳听到胡锦涛总书记讲,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让我觉得很振奋。我们不求在一朝一夕的很短时间内解决问题,但是,到2020年,我想是没有问题的。这不是空想。世界发达国家的安全生产都经历了企业死亡人数高风险波动时期,1907年,法国在经历这一时期时,一次矿难炸死1060人,而跨越这一时期,英国用了70年,美国50年,日本30年。日本在经济最高速增长时期,工厂十万人死亡率曾高达15,2005年,我国这一指标是9.8,2006年降到7点多,同时,2006年我国工伤死亡人数下降了20%,这样的事实有理由让我们相信,只要依靠法制的力量,全社会的力量,包括经济政策的力量,十几年后中国的安全生产一定能走出困境,不是梦想。

  链接:赔偿数额的变迁

  2001年,广西发生“7•17南丹矿难”,81名矿工遇难,因媒体介入,矿主黎东明拿了392万元给死难者家属,按死者人头点算,每人共获赔5至6.5万元不等,遇难矿工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激动地称,他们一点不恨矿主,因为如果公了,顶多只能拿2万元。

  2002年5月,山西运城富源煤矿矿难,18名矿工死亡,运城方欲依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制订罹难者赔偿方案,遭到以湖北某县副县长为领队的罹难家属的一致抗议。后经协商,双方达成一次性赔付每名罹难矿工6万元的初步协议,家属们当天领到首批2000元赔偿金。

  2004年11月,陕西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井下166名矿工全部遇难。之后,每户罹难者家属得到4.464万元赔偿,而该煤矿在此之前一共爆炸四次,在几年前的那一次爆炸事故中,死亡38人,每名家属仅获得1500元钱的安葬费。

  2004年12月9日,山西大贤煤矿爆炸,几名遇难矿工家属带著20万的死亡赔偿金和亲人的骨灰离开山西省盂县时,或许还不知道,他们所领取的赔偿金,已经创造了当时国内遇难矿工赔偿的最高标准。

2006年1月17日,内蒙古包头壕赖沟铁矿矿难,29人被确认无生还可能。1月31日,34名矿工家属与超越矿业公司就理赔问题达成一致,未生还29名矿工每人获得20万元至27万元不等的赔偿金。

来源: 《法律与生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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