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中国的工会和工人运动

2003年08月14日

<p><b>什麽是工会和工会运动</b>
<br>
<br><p>  工会是工人,即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的代表自身权利的组织。真正的工会有两个最重要的属性,一是,它必须来自工人并控制在工人手里;二是,在来自工人的基础上,对工人权利有充分的代表性。一个组织如果不具备上述两个根本属性,就算自称是工会,实际上也不是工会,而一个组织要是实际上能够代表工人的权利说话,并在工人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挺身而出采取行动,这样的组织就算名称上不叫工会,实际上就是真正的工会。
<br>
<br><p>  工会运动就是由许许多多真正来自工人,又能真正代表工人行动起来维护和争取权利的工会组织走在一起,形成的一股工会的团结联合力量,我们把这种由许多工会联合起来共同争取和维护工人阶级权利的形式,称为工会运动或工人运动。
<br>
<br><p><b>工会的基础是民主
<br><br>工运的灵魂是团结</b>
<br>
<br><p>  工会运动的组成形式,既可以是把某个地方的厂矿企业工会联合起来,组成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又可以是把来自不同地方,但行业相同的工会组织联合起来,组成跨地区的同行业工会联合会。在此基础上,各个国家的工会和行业工会也会联合起来,形成国际工会联合会和国际行业工会联合会,各国工会通过这种国际联合形式,便形成了全世界工人的国际团结力量。
<br>
<br><p>  无论由企业基层工会联合起来形成的地方工会联合会,以至最后形成全国工会联合会;还是由相同行业的基层工会走在一起所形成的地方行业联合会,以至最后形成全国行业工会联合会;直到由各国工会组成的国际工会联合会,工会的组织原则都不是下级服从上级。工会联合会的角色是在有需要进行团结抗争的时候协调各个工会的立场,在某个地方或国家,在某个企业的工人和工会需要团结支援的时候,协调尽可能多的工会采取联合行动给予团结支援。
<br>
<br><p>  从工人为了维护自身权利而自发地行动起来,到组织起企业工会,再发展到地区和行业工会的联合,这一过程其实就是由工人的原始抗争行动向工会运动的发展过程。而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在工人自发的抗争阶段,还是在形成了工会以后需要进行联合的阶段,工人力量的灵魂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工人团结!
<br>
<br><p><b>中国官方工会的产生和使命</b>
<br>
<br><p>  中国<a href=http://big5.china-labour.org.hk/big5/article.adp?article_id=1767><font \ color=8000ff>《工会法》</a></font>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是中国唯一的合法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2001年)。但是,由於“全总”产生於中国共产党夺权的过程之中,因此,这个组织从其建立那天起,就是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目标而服务的。在共产党夺权还没有成功前,全总的工作重点是在城市鼓动工人闹事,煽动工人对资本家的仇恨,扰乱国民党统治下的社会秩序,最终达到帮助共产党颠覆国民党政权的目的。而在共产党成功夺取政权之后,“全总”的任务便随<<著着>>共产党的执政需要而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其存在的目的便从过去的煽动对当权者的仇恨和搞破坏,一下子变成了为当权者服务。
<br>
<br><p>  在这一戏剧性的角色转换中,“全总”里面有不少干部由於无法完成从过去的给当权者拆台到给新当权者捧场的角色转换,以致酿成了上世纪50年代的两次总工会跟党闹独立的危机。工会跟党闹独立的结果,是一大批工会干部和领导人受到迫害,而毛泽东在“文革”中把刘少奇往死里整,其中一个历史原因便是刘少奇与这两次工会闹独立有关。
<br>
<br><p>  这种政治的和历史的阴影至今仍然笼罩<<著着>>官方工会阴魂不散,以至到今日,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全总”仍然不能真正发挥工会争取和维护工人权利的作用,其原因之一是党给这个所谓“工会”的任务过於政治化,二是“全总”里面的干部们为了完成这一政治任务而为自己过於政治化的定位。
<br>
<br><p>  现实中,就算是“全总”这个组织一直都把自己称为是工会,但实际上,没有哪一个工人会认为这个组织是能够代表工人的,甚至就算是“全总”里面的干部们,也没有多少人会真的把这个组织看作是工会。更多的人无非是把它作为一份待遇不错的工作罢了。
<br>
<br><p><b>官方工会在企业中的角色</b>
<br>
<br><p>  过去,虽然企业名义上是国有,但实际上,由於共产党在夺权之后给自己确定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并授予自己无限的权力,等於是跟历史上的帝王一样拥有了中国的一切,从这个角度来看,党才是企业的实际拥有者和经营者。而“全总”作为党的夺权和巩固政权事业的一部分,它的各级工会的工作目标便当然与共产党的党政机关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一方政权的稳定。而到了企业层面,“全总”的企业工会则与党任命的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又是一体的,都是为了设法让工人更加努力工作。这是为什麽当我们提起工会的时候,最容易想起来的其中一项工会工作便是组织工人进行劳动竞赛,看谁干活儿干的多、时间长,看谁得到的报酬少。
<br>
<br><p>  在这种工会与政府,工会与企业管理者利益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当工人在企业层面有不满的时候,工会的任务便是立即出面做工人的思想工作,而不是代表工人利益向企业进行交涉,为工人争取到应得的合法权益。而当工人对於政府的某项政策有不满的时候,与各级政府同级设立的各级工会,便会用尽一切可能的手段,包括哄骗和威胁等手段,尽快平息工人的不满,减轻党和政府的压力。
<br>
<br><p>  由於全总的这种官方属性,使得这个自称工会的组织在自己的章程里居然写明,它只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a href=http://big5.china-labour.org.hk/big5/article.adp?article_id=4823><font color=8000ff>《中国工会章程》</a></font>第二段,1998)。组织章程里的这一非驴非马条款,使得各地各企业的基层“工会”组织在遇到具体的劳资纠纷时,甚至都无法给自己清楚定位,更在工人需要工会协助和支援的时候,每每扮演<<著着>>“工贼”的角色。
<br>
<br><p>  在现实中,“全总”的这一“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和维护
<br>职工的具体利益”定位,不但使工人权利失去工会的保障,最令人沮丧的是,在具
<br>体的劳资纠纷中面对工人权利遭受到的严重侵害,这种定位更把基层工会干部们都
<br>变成了遭众人唾骂的“工贼”。
<br>
<br><p>  “全总”组织制度上的这种致命缺陷,结果却要由基层干部们挨骂顶罪,这对於工会干部们来说并不公平。
<br>
<br><p><b>企业改革中官方工会干部的处境</b>
<br>
<br><p>  在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普通工人的利益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侵害,这是有目共睹无人否认的事实,但与此同时,“全总”的基层组织和工会干部们的利益并没有幸免,同样遭到非法的忽视和侵害。比如说,许多企业的工会被撤销了,或者在党、工、团联合办公的藉口下被合并了,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干部以至工会主席们也下岗的下岗,失业的失业,与被彻底剥夺了一切权利的普通工人并没有两样。对照《工会法》规定的“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br>(《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七条,2001年)的规定,官方工会干部们的内心
<br>感受可想而知。
<br>
<br><p>  面对这种现实,“全总”里面的一些基层干部们也不时地发出一些牢骚。这种牢骚背后的感情因素比较复杂,有奴才被主子遗弃后的失落和愤怒,也有干了半辈子不知道给谁干的迷惘,更有生活即将陷於贫困无<<著着>>的恐惧。但是,在工会干部们的牢骚中,唯独少见的是这些工会干部在自身权利受到威胁后,对工会角色的彻底反省,更见不到有人指出,工人权利和工会干部权利受到忽视和侵害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工会不是来自工人。
<br>
<br><p>  我们相信,那些现在与工人一样被剥夺得精光的工会干部们,怎麽也不会想到,当初自己剥夺工会会员选举权和罢免权的时候,同时也把大家保护工会干部的权利也剥夺了。工会会员既不能真正选举自己信任的人当选工会主席,也不能罢免不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干部,试问,谁又会在这个时候出来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呢?说句不好听的,不幸灾乐祸就不错了!
<br>
<br><p>  不过,我们在同情基层工会干部们的日子不好过的同时,又不能不指出,从官方工会干部们自身的利益出发,再考虑到制度为他们度身定做的不光彩角色,我们对这些官方工会干部们也绝不应该抱太大的不切实际的期望。我们相信,只要这个不顾工人利益羞辱工会干部的工会制度不变,无论是基层还是高层,官方工会的干部们充其量只会在自身利益受到波及的时候发些牢骚罢了。我们没有可能期望他们会挺身站出来,为自己同时也为其他工人的权利采取任何官方不喜欢的行动。
<br>
<br><p><b>官方工会干部们最关心什麽</b>
<br>
<br><p>  2001年工会法修改后,就其中两项新的重要内容我们曾经访问过许多县、市工会干部和领导。这两项内容,一是企业拖欠工会会费时工会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叁>>条,2001年);二是工会工作人员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可以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十五条,2001年)。
<br>
<br><p> 就这两项新内容,所有接受我们访问的工会负责人和干部都认为,工会法的最重要修改是企业拖欠工会会费时,工会可以采取法律行动起诉企业。而对於工会工作人员的责任一项,所有工会干部都认为执行这一条根本不可能,因为工会根本没能力按照工会法所说的那样维护工人权利。
<br>
<br><p>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看清,“全总”和它的大部分干部的牢骚和不满,主要还是有感於对他们自身存在受到的威胁而发,并非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工人权利。而当他们的存在能够再次得到现有体制的保障之后,他们的角色当然还是协助企业管理者“做工人的思想工作”,协助政府维护“稳定”。
<br>
<br><p>  也正是因此,“全总”一直也是首先自我定位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而其“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者的身份在现实中则完全是相反的。其实,全总的干部们也一直把自己视为替党和政府工作的党政官员,而非为争取和维护工人权利而存在的工人权利的代表和维护者。
<br>
<br><p>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工会官僚们当然不会把自己看作是工会运动的一员,更不会接受工人和会员的监督了。
<br>
<br><p><b>中国的工人运动的现状</b>
<br>
<br><p>  工会法确立的唯一合法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并不代表工人利益,而与此同时,中国工人又深陷於个人和群体的习惯性恐惧中,面对自身权利受到日益严重的侵害不敢起来反抗。因此,就这一现实来说,我们不得不痛苦地承认,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工会运动。
<br>
<br><p>  比如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或者几个企业的部分工人上街示威请愿,其原因都差不多,最常见的有企业拖欠工资、拖欠医疗费;反对企业以改制为由解雇工龄长的工人,同时招收没有任何福利待遇,工资又低的年青工人;抗议企业强迫职工买断工龄,同时不满企业在强迫工人买断工龄时补偿不合理,等等,等等。由於这类反抗大部分都是起於即时愤怒,因此,往往都会在一两次行动之后便销声匿迹了。
<br>
<br><p>  可以说,现在各地此起彼伏的工人反抗行动不断发生,而且日益频繁,但是,从各地工人行动的具体表现形式来看,这种抗争形式还处於工人运动最原始的自发抗争阶段,即,大部分反抗并没有超出本能反抗阶段。而只有把工人的这种本能反抗组织化,把目前这种靠愤怒和冲动驱使的反抗行动,变成靠组织和策略展开的持续争取行动,我们才能说真正的工会运动开始了。
<br>
<br><p><b>中国需要新工运</b>
<br>
<br><p>  什麽是新工运?简单地说,新工运就是对旧的官方工会的彻底反叛。中国新工运的唯一目的,就是要为中国工人争取到更有尊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中国新工运达到这一目标的手段,是建立一个民主的、独立的真正控制在工人手中的工会,通过这样的民主独立的工会组织,凝聚起广大工人的团结力量,并依靠这种力量与政府和资方通过谈判协商保障工人权利。这里有必要提一下,中国新工运绝不应该成为任何政党夺取政权或者巩固政权的工具。
<br>
<br><p>  就目前来说,就是要把靠愤怒和冲动驱使的工人反抗组织化,这一把松散的工人抗争推向组织化的过程,就是新工运发展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在看起来,这个过程还远远没有开始,因此,新工运现在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要设法展开这个组织化过程。
<br>
<br><p>  具体说就是,要设法把一次次相互没有联系的集体上访,把一次次互不相关的堵路抗议行动,通过一些初步的组织协调,形成既有近期目标又有远期目标,既有骨干成员间的经常联系沟通,又有具体行动步骤和策略的可持续行动。最后,新工运要在各个企业形成有组织抗争的基础上,依照工会法的规定推动组织和选举企业工会,然后,再由本地几个企业工会走在一起,形成地区工会联合会,或者地区行业工会联合。
<br>
<br><p>  我们认为,就未来工会发展的需要来说,目前工人的本能反抗阶段其实非常重要,很多事情如果能在这一阶段做好,才能为今后各个阶段的发展打好基础。就象盖房子打地基一样,目前中国工人的本能反抗阶段正是中国新工运的打地基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要是做不好的话,今后就算有机会在某个时期能够形成千军万马之势,也难免由於基础没打好而使我们的力量流於表面,表面看起来强大但实际上甚至可能是不堪一击。
<br>
<br><br>
<br><br>
<br><br>
<br><p><a href=http://big5.china-labour.org.hk/big5/article.adp?article_id=4799&gt;返回目录</a>
<br>
<br>
<br>

返回页首

本网站使用cookie来收集有关您计算机的信息。

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隐私政策」以准确了解我们向网站用户及电子报订阅者收集何种信息, 我们如何使用这些信息,以及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如何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