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出路在哪里?

2003年08月14日

<p>  侵害工人权利,或者钻法律的空子损害工人利益,这种事情不单在我们中国有,全世界各国都有。只不过,在不同的地方,尤其是在不同的制度之下,当侵害工人权利的案件发生之后,其结果还是有分别的。因此我们说,工人权利受到的侵害,在不同的制度下其严重程度和造成的社会后果的严重性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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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b>专制制度下的情况</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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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在有些地方,包括我们中国,由於没有法制传统,以致久而久之在人们的心中已经形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印象,即,大家都以为,法律本来就是统治者用来控制人民的工具,而不是公民约束统治者维护自身权利的武器。而就我们中国的现实来看,法律对於广大劳工阶级来说,既不能保障工人的权益,也不能保障工人行动起来争取权益的权利,以致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法律往往成了摆设,而当我们壮<<著着>>胆子站起来维护自身权利的时候,法律却调过头来变成了统治者和有权有势者迫害我们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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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比如说在我们中国,制定法律的时候,起草法案的人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方便统治,而不是怎麽样才能更好、更有效地保护公民权利,正是因此,那些看起来应该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却经常遭到法律制定者和执行者的逾越。比如,企业非法拖欠工资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企业非法拒绝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金,同样不会受到追究,但是,当工人为此而找政府请求协助的时候,政府便会说我们工人是无理取闹,是闹事儿。很多时候,领头儿的工人还会受到拘留、监禁甚至判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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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而正是由於我们广大工人在现实中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的这种事情太多了,以至就算是明知自己的合法权利受侵害,大家也还是能忍就忍,不愿意或者不敢行动起来反抗。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我们对法律、对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没有信心。而我们之所以没有信心,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这些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们对法律的逾越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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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对法律、对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完全没有信心,这是侵害工人权利的情况在我们国家往往会处於失控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实告诉我们,被侵害者越是以为法律不能保障自己的权利,法律就真的越来越不保障你了;而被侵害者越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反抗,在面对侵害时就越胆小恐惧。而与此同时,那些侵害工人权利的老板、管理者和政府官员们,在面对胆小恐惧又没有自信的工人的时候,便会更加肆无忌惮。所谓恶性回圈就是这样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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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b>法制社会的保障作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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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而在另外一些地方,由於法制传统深厚,一方面,使得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们公然践踏法律的机会极少,另一方面,公民也有足够的权利意识,一旦意识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便会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抗争。而当这种侵害发生在劳动者身上时,受害者也能够通过自己的组织--工会,出面讨回公道。在这种深厚的法制传统下,正是由於有工会组织在随时监察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并在侵害工人权利事件发生后能够出面为工人争取权利,这就使得企业老板和管理者们在逾越法律时有所顾忌,最少不敢明目张胆地逾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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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很明显,在法制制度下,当工人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由於工人组织的工会敢於、也能够行动起来为工人争取和维护合法权利,因而法律不但变得能够保障工人权益,同时也能保障工人行动起来争取权益的权利了。而后者,即保障工人行动起来争取权益的权利对於工人的抗争尤其重要,因为,一个个单个工人可以通过参与工会组织的集体行动,避开个人直接面对管理者的机会,从而能够有效减轻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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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我们说,在这样的有法制传统的地方,工人权利遭受侵害的情况往往没有那麽严重,就算发生了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因为在这里,一旦发生了侵害工人权利的情况,通常也能通过工会出面谈判协商解决问题,权利受到侵害的劳动者一般也都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实在不行的话,工会还会采取必要的工业行动迫使企业管理者尊重工人权利。而当各种办法都行不通的时候,问题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要记住,这里最重要的是工会组织给广大工人提供的一个集体行动的保护形式,如果说有些地方的工人在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敢於反抗的话,那其实指的是他们敢於在工会组织的保护下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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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因此我们说,工人权利受到侵害的问题在任何地方都有,但在不同的制度之下,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的程度还是有很大差别的。而不同制度之间的最主要分别在於,法律是否保障劳动者组织起来采取行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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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不过,就算是有了法律在字面上的保障,还得要看劳动者自己是否敢於或者是否愿意组织行动起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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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b>世上的好制度都是争来的</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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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各国、各地工人运动的经验告诉我们,劳动者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必须有明确公正的劳工权利保障法律和严格公正的执法。但是,公正的法律和公正的执法并非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原本就存在的,更不是永?□£变的,而是那?□熙珧□□g过长期团结抗争争到手的。而就算是在那些劳动者权利已经有了相当的制度保障的国家和地方,一旦劳动者参与工会的团结抗争意识减弱,行动有所怠慢,老板和管理者侵害劳动者利益的问题仍会随时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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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事实告诉我们,无论在哪个地方、哪个国家,劳动者的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一个重要前提是要看那?□漯k律是否保障劳动者组织起来进行团结抗争的权利,但是,无论是在哪里,如果要没有劳动者自己首先组织起来采取行动争取的话,保障劳动者组织起来抗争的法律是不可能自动出现的。而就算有了这些法律,也充其量会象我们中国的劳动法律法规一样,难免沦为统治者的装饰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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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再有,我们需要反复强调的是,劳动者必须尽量广泛地参与到组织行动中来,这样才能形成足够强大的团结力量,否则,只靠几个领袖人物,或者几个敢说话的人出面,工人行动的效果也不会令人满意。甚至当领袖人物和敢於说法的人被抓之后,更会出现树倒猢狲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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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那麽,出路到底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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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b>革命不是出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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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对於革命,通常的理解是一个取代另一个,或者新的取代旧的,换句话说就是“你死我活”的改变。而这种“取而代之”的革命是否能够成功,则通常都与是否能够成功煽起社会仇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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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回顾中国历史,每次革命“成功”其实都是社会仇恨煽动的成功,而革命“成功”之后,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却总是一个比一个更加残暴的专制者。而对我们广大劳动者来说,除了以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一个接一个专制者铺路垫脚,成就了一代接一代的帝王之外,“取而代之”的革命从来没有给我们带来过真正的好处。因此,出於我们自身利益的考虑,作为劳动者我们不再需要革命来改变我们的命
<br>运,其实,不只是不再需要革命,而是要明确地拒绝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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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为了避免我们的国家再次进入另一轮革命;为了避免再有人乘社会危难之机,用人民的鲜血和生命假革命之名实现自己的皇帝梦;为了我们的国家最终能够走出革命-->专制-->再革命-->更专制的恶性历史回圈;更加重要的是,为了我们广大劳动者自己,为了我们的儿女,为了我们儿女的儿女,能够过上真正和平宁静有尊严的生活,我们在拒绝革命的同时,必须找到一条真正属於我们自己的改变命运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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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以历史为鉴,以别人的经验为鉴,我们说,未来真正能够使我们中国广大劳动者走出苦难的唯一出路,就在於我们是否能够自己组织起来,以法律为武器对抗不合理的侵害;是否能够在必要的时候,甚至以公民抗命的方式反抗不能维护社会公义的不合理的过时法律。而无论是以法律为武器,还是反抗不合理、不公义的法律,劳动者都必须得组织起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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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p>  出路就在组织起来,出路就在行动起来,出路就在大家都参与进来一起争取,共同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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