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肺病人的维权迷宫

2009年07月30日

        尘肺病波及人数衆多,而且不可治愈,由此消耗的社会资源要远远於矿难等突发性灾难。现在全国出现了许多“尘肺村”。

       

        在中国有超过2亿人受到职业病的威胁和危害。而在各类职业病中,尘肺病占到80%.尘肺病包括12种疾病,主要表现是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矽肺病是最常见的一种尘肺病。

        据卫生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67.6万例,其中尘肺病累计发病61万多例,病人广泛分布于煤炭、冶金、坑道建设等行业。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有14万多人死于职业尘肺病,每年新增约1万例,以上各数据均居世界首位。

        尘肺病波及人数衆多,而且不可治愈,由此消耗的社会资源要远远高於矿难等突发性灾难。现在全国出现了许多“尘肺村”。

        在生命最脆弱的日子里,曾在海丰珠宝厂打工多年的罗有仲做著最考验意志的事。

        6年前,罗拿到一张“矽肺二期”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但不被劳保部门认可,从此踏上漫漫维权路。3年前,他终於拿到劳保部门认可的职业病诊断证明,被认定爲工伤,只是矽肺已从二期升级到最严重的三期。

        就在罗以爲胜利在望,准备拿著工伤认定等向资方索赔时,资方将劳保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罗的工伤认定。一审二审,资方全胜,去年6月,罗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至今没有得到回音。对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经过太多失败的罗不敢乐观。

        在广东,像罗有仲一样在法律迷宫中疲于奔命的矽肺病民工很多,但最终能打赢官司的是少数。

        噩梦开始当天切割什麽顔色的石头就变成什麽顔色的人。先后到珠宝厂打工的罗氏四兄弟一死一病,剩下的两兄弟仍在继续切割石头

        噩梦早已逼进,但罗有仲迟迟没有觉察到。

        罗有仲,重庆梁平县人,家有四兄弟,他排行老二。

        1993年前后,四弟来到海丰珠宝厂打工。不久,拍电报回家,让三个哥哥也过来做活。先是老大,后是老三,罗有仲最后一个进厂。

        从一块石头变成一件珠宝首饰,一般要经过切粒、定型、冲胚、打磨、抛光、打孔、过蜡、穿珠等工序,污染最严重的在第一道工序。每到下班,一看便知哪些人是切粒车间的人———他们头上、身上落满粉尘,有红有绿,有黄有白,当天切割什麽顔色的石头就变成什麽顔色的人。

        罗氏四兄弟都在切粒车间工作过。

        四弟最能干,噩梦开始得最早,年纪轻轻就被咳嗽、胸闷、多痰、乏力等纠缠。医生说是肺结核,但药到病未除,治了两三年,病情反而越来越严重,30岁不到便逝去,连女朋友都没谈过。

        四弟死於2000年还是2001年,罗有仲已记不清楚,但他不会忘记,在那前后,大哥也病了,同样是咳嗽、胸闷、多痰、乏力。治疗无效,只好回老家休养。

        两个兄弟一死一病,在只上过两三年学的罗有仲心中幷未留下阴影,他和三弟罗有国继续切割石头,只是工厂略有变化:1998年转入群利宝石厂,2000年改到海丰县环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下称“海丰环球”)。

        噩梦还是来了。

        2003年1月,“海丰环球”抽取包括罗有仲、罗有国在内的11人到海丰县疾控中心做体检。结果是什麽,公司和疾控中心相互推诿,都不肯向工人透露。

        11人之中的蒋华均急了,联想到不久前同在“海丰环球”打工的一个亲戚被确诊爲矽肺,他怀疑公司和疾控中心在隐瞒真相,于是去县城最大的医院———彭湃纪念医院检查。医生说很可能是矽肺,建议他去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下称省职防院),因爲那里是全省唯一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

        在省职防院,不幸的消息被证实。医生看过片子后摇摇头说,是矽肺,建议蒋华均以后不要在珠宝厂工作。因爲蒋拿不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等,医生不给出具诊断证明。

        罗有仲等人也急了,在蒋华均的带领下,一行十多人前往省职防院拍片子。同样因爲拿不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等,医生不给写书面证明,这次连结果是什麽都不告知,只是让他们带齐材料再来。

        蒋罗等人找公司要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等,公司不给;让公司带他们去省职防院做鉴定,公司不肯。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资料等。这些材料,都在公司手上。

        因爲公司不给提供相关材料而使工人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的,幷非个案。

        近日沸沸扬扬的“开胸验肺”事件主角———在河南新密一家耐磨材料公司打工的张海超,2007年开始咳嗽、胸闷,爲了弄清病情,他长年奔波于郑州、北京多家医院反复求证。爲确诊,他要求公司出具职业病鉴定所需材料,同样一度遭拒。

        艰难的鉴定罗有仲向省职防院申请职业病鉴定数度被拒绝,回重庆老家检查的诊断结果是矽肺二期,但不被认可稍有警觉,蒋华均、罗有仲等11人便丢了工作。

        “我们找老板要在县疾控中心做的体检结果,老板不给。我们说,几时给结果,几时来上班。3天没去上班,老板就以旷工爲由把我们开除。”蒋华均清楚记得,那些天,“海丰环球”将11个人的大头像贴在公司门卫室,让保安辨认,一个都不准放进去。

        “没办法,只能强闯大门,闹。”按蒋华均的话说,“当时闹得很凶,警察都来了。”

        “海丰环球”终於让步。2003年4月份,公司组织蒋罗等11人前往省职院检查,诊断结果是:罗有国等3人是防矽肺,蒋华均、罗有仲等8人均无矽肺。其中,罗有仲是“考虑双上结核,建议抗痨治疗”。

        对这个鉴定结果,罗有仲等心存疑虑。

       “到县疾控中心体检后,明显感觉老板对我们11个人老是挑刺,本来是他让你搬红石头,你搬来了,他又说怎麽搞的,明明让你搬绿石头。”罗有仲更感觉不对头的是,“全车间人都涨工资,独独不给这11个人涨,老板分明是在赶我们走。”

        罗有仲再次向省职防院申请职业病鉴定,被拒绝,他决定回重庆老家检查。当年8月份,重庆市疾控中心出具的诊断结果是,矽肺二期。

        拿著一纸证明,罗有仲到海丰县劳保局申请认定工伤,被拒绝受理,重要理由之一是诊断不符合程序。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据此推理,罗有仲当时只能在广东诊断有无职业病,重庆市疾控中心所做诊断无效。

        在广东,省职防院是唯一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按规定,如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申请人可向广州市卫生局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首次鉴定,也可向省卫生厅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申请最终鉴定。而省职防院拒绝受理职业病鉴定申请时,当事人却无处喊冤。

        2006年2月份,罗有仲的职业病鉴定申请终于被省职防院受理,诊断结果是矽肺三期。当年4月份,被海丰县劳保局认定爲工伤;5月份,被汕尾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爲三级伤残。

        在工作地的职防院鉴定没矽肺,到其他地方却鉴定出矽肺的情形并不少见,罗有仲就知道几个。

        而在“开胸验肺”事件中,河南新密青年张海超遭遇了同样的情形。开胸验肺的悲凉“壮举”因此而生。

        谁来买单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三张纸在手,罗有仲以爲胜利在望时,前景突然变得飘忽不定。公司称罗的病与公司无关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否则由最后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罗有仲打工十来年,从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他买过工伤保险。在海丰,这种情形一度很普遍。工人们离职后想证明曾在哪家公司打过工,只能靠暂住证和工作证等,罗即是如此。

        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三张纸在手,罗有仲以爲胜利在望时,前景突然变得飘忽不定。

        对海丰县劳保局给罗有仲认定工伤一事,被列爲用人单位的“海丰环球”不服,先向汕尾市劳保局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向将海丰劳保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罗有仲的工伤认定。

        “海丰环球”的主要理由是,罗有仲离开公司时,公司曾带罗去省职防院做过检查,没有矽肺;被查出矽肺,是在罗离开公司近3年后,双方已无劳动关系。简而言之,罗的病与公司无关。

        海丰县法院支持了“海丰环球”的要求。

        罗有仲的律师周国文称,矽肺病发病较慢,一般5-10年,长者可达20年,罗离职3年后才被查出矽肺,正常。罗离开“海丰环球”后一直没再打工,被确诊爲矽肺时,虽与“海丰环球”没有劳动关系,但作爲最后的用人单位,“海丰环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罗有仲和海丰劳保局同时向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结果是维持原判。申请再审,同样是维持原判。

        去年6月,罗有仲向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至今没有得到回音。

        蒋华均所遇情形类似,但比罗有仲更绝望:省高院已经驳回他的再审申请。他准备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失败,再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最后用人单位不必爲职业病工人担全责的判例时有出现。

        雷胜利,1992年即开始在珠宝厂打工,几易其主,2004年2月进入“海丰金盛”做切粒。2006年6月份,公司组织体检,雷被查出疑似尘肺。到省职防院检查,结果是矽肺一期。私下协商未果,又不服劳动仲裁,他最后将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5月份,一审判决下来:雷胜利被确诊爲矽肺一期时,只在“海丰金盛”工作两年6个月,按照宝石行业矽肺发病特点,不会是这麽短时间内形成的,而是多年在多家宝石厂接触粉尘所致。对于患病这一后果,资方只承担30%的责任,另外70%的责任在雷胜利。21万元的后续治疗费,资方只需向雷支付6万多。

        “2004年进厂时体检,没问题,2005年体检,也没问题。”雷胜利想不明白,在公司不能证明他的矽肺是由先前哪家用人单位所造成的情况下,法院爲何会有如此判决。

        作爲矽肺维权者的标杆式人物,冯兴中幸运得多。

        冯兴中是最早一批来自四川的珠宝工人,1990年入行,1993年到“惠东高雅”做切粒工,在这里收获了爱情和两个儿子。2000年工厂组织体检,老板说他有肺结核。回老家休养两年后,咳嗽、胸闷越来越厉害,去成都的医院检查,才知是矽肺,幷且已到二期。

        此时,“惠东高雅”已搬到海丰,幷且更名爲“海丰高艺”,妻子也随厂到了海丰。

        面对前来索赔的冯兴中,“海丰高艺”否认与“惠东高雅”是同一家厂。爲取证,冯绞尽脑汁,他叫妻子以回乡给孩子办户口爲名,让公司行政部出个“海丰高艺与惠东高雅是同一个厂”的证明。如愿。

        冯兴中一纸诉状递到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海丰高艺”,结果被以“惠东高雅”与“海丰高艺”不是一家厂爲由驳回。到汕尾市中院上诉,败诉;申请再审,败诉。

        冯兴中改变策略,将司法诉讼挪到惠东,除“海丰高艺”外,还把“惠东高雅”及其中港投资方列爲被告。这次,一二审法院认定“惠东高雅”和“海丰高艺”是同一家厂,总计判赔46万余元。虽然最终是以接受调解的方式了结官司,但谁都知道,他赢了。

        最后用人单位改头换面后,仍然要爲职业病工人负责。

        广东省劳保厅2008年10月起施行的一则新规令冯兴中不安。新规规定,职工离开职业病发生单位2年内被诊断、鉴定爲患职业病的,其在被诊断、鉴定爲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幷作出工伤认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费用。

        “这个规定貌似保护了职业病工人,实际上是在制造维权障碍。”冯兴中说,职业病潜伏期长,很多不止两年。

        两次判决迥异在律师曾凡新看来,苏明国一案,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如此悬殊,说明在工伤索赔案中,司法实践的处理存在巨大争议和分歧

        即使工伤认定不被推翻,到法庭上能得到什麽,罗有仲毫无把握。

        冯兴中成功索赔的故事曾给罗有仲极大激励,但新近发生的苏明国的判例让他不敢乐观。

        苏明国,蒋华均的姨表弟兄,2002年10月进入“东莞松源”做切粒工。因爲工作出色,老板让他专做大石料。石料越大,粉尘也越多,一天下来,头发和衣服都是白色的。

        2004下半年开始,苏明国感觉全身乏力,经常感冒,一感冒就咳嗽胸痛。2005年3月,他重感冒,咳嗽得厉害,去医院检查,医生说肺上有问题,可能跟工作环境有关系。两个月后,公司带他去省职防院去检查,诊断爲矽肺一期。2006年8月去复查时,矽肺已从一期转爲二期,后被认定爲四级伤残。

        2007年3月,苏明国向东莞市劳动争议仲裁庭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主要有:一是工伤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等;二是民事赔偿,如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等。

        仲裁的结果是,苏明国的请求全部被驳回:“东莞松源”爲苏买过工伤保险,作爲四级伤残劳动者,苏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由工伤基金支付;至于民事赔偿,如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等,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苏明国不服仲裁,将“东莞松源”告上法庭。2007年12月,一审判决书下来:工伤赔偿和民事赔偿要求得到支持,总计可获赔63万。

        “东莞松源”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上诉。2008年11月,二审判决书下来,与一审结果迥异,与仲裁内容基本一致。

        苏明国不服判决,今年年初向广东省高院提起再审。与罗有仲一样,他至今没收到任何回音。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称,“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广东国辉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曾凡新说,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工伤在用人单位责任范围内,以完全的工伤保险覆盖了民事损害赔偿。只有在发生第三者侵权的情况下,劳动者才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曾凡新看来,苏明国一案,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如此悬殊,说明在工伤索赔案中,司法实践的处理存在巨大争议和分歧。

        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判决结果,让苏明国对司法的公正性深表怀疑,“感觉案子变成了人情案、金钱案。”

        被矽肺维权者视作榜样的冯兴中,他两次胜诉的判决书中,法院只支持工伤赔偿部分,如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民事赔偿要求则被驳回。

        事实上,情节严重的矽肺案,用人单位不能一赔了事。

        1993年,浙江温州人陈益校、王运福等人合伙,先后招募200多民工前往辽宁挖隧道。高浓度的粉尘作业环境,使绝大多数民工患上矽肺病,其中有9人死亡。2001年,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索赔2.08亿元,成爲中国最大的矽肺病案。稍后,浙江地区检察院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陈益校、王运福提起公诉,陈获刑7年,王获刑5年。王刑满获释后,因拒不执行赔偿,王又被判刑3年。

        漫长的官司当年一起被赶出厂的11人中,已有3人死去,包括一个20岁刚出头的。住在不足十平方米的棚子里,蒋华均夫妻俩今年的目标是有饭吃就好

        维权6年,罗有仲仍在跋涉中,不知道终点在哪里。

        自离开“海丰环球”后,罗有仲每天只是买菜做饭扫屋子,全靠妻子每月1000来块的工资维持生计,除去房租费、伙食费等,所剩无几的钱几乎都用在维权上了。

        去省职防院做鉴定,到省人大、省政府上访,罗有仲曾多次前往广州。爲省下住宿费,他一般坐淩晨1点左右的晚班车,5点左右到广州,上班时间正好到目的地。下午或晚上,坐车返回海丰。

        罗有仲租住在一处像迷宫一样的棚户区,左邻右舍全是外来工。在他10平方米左右的屋子里,最值钱的电器是一台14英寸的电视,两年前花200块买来的。他最喜欢的节目是中央台12频道每晚7点播出的《法律讲堂》。

        重病在身,罗有仲从没到医院好好治疗。他能做到的是,嘴巴发苦时吃块冰糖,遇到呛鼻气味躲著走,觉得要感冒时赶紧吃感冒药。医生告诉他,矽肺病最怕重感冒。当年一起被赶出厂的11人中,已有3人死去,包括一个20岁刚出头的。

        在矽肺维权者中,像罗有仲一样窘迫的人占多数。

        蒋华均靠妻子卖凉菜来过活。金融危机下,很多工厂减産乃至停産,外来工大大减少,凉菜生意大不如前。住在不足十平方米的棚子里,夫妻俩今年的目标是有饭吃就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前提是,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曾凡新说,当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或工伤认定还未尘埃落定时,很难申请先予执行。而罗有仲、蒋华均等,恰恰是这种情况。

        贫病交加中,矽肺维权者还要经受漫长的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的考验。

        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等行政程序,即使顺利,也要3个月到半年时间。如果资方不认可工伤认定,接下来便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如果劳资双方认可工伤认定,一般要先裁后审,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当事方不服仲裁结果时,其中一方才能提起诉讼,而此时提起诉讼的往往是劳动者。

        这套程序,罗有仲、蒋华均走了6年,还深陷于行政诉讼中。

        马拉松式的局面有望改变。国务院法制办准备修改《工伤保险条例》,7月25日至8月15日,就修改意见稿在广征民意。

        意见稿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现行条例规定,在工伤争议处理程序中,提起行政诉讼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意见稿规定,在发生工伤争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意见稿简化了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程序:现行条例规定,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案件在申请工伤认定前,需要先就劳动关系进行仲裁;意见稿规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可以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冯兴中看来,即使劳动关系不存在争议,在职业病索赔案中,劳动仲裁也是多余的。

        冯兴中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赔偿金额,只能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有限的几个项目中取舍,劳动者一般很难满意,最后还得走司法程序。

        海丰县劳保局仲裁办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劳动仲裁意义不大。

        意见稿还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爲工伤结论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这一规定一旦付诸实施,意味著罗有仲等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改变与被改变加工珠宝的小作坊多了起来,除尘被广泛重视。在这些小作坊老板看来,“大公司把活包给我们,既能压低成本,又能免去职业病的风险,很划算”

        珠宝业改变了矽肺工人的命运,矽肺工人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著珠宝业。

        从海丰县城前往可塘镇的公路边上,一间10平方米左右的平房内,沿墙摆著四五台小机器。这是可塘镇成百上千个珠宝小加工厂中的一个。

        指著看似简单的设施,老板陶克俊能说出一堆好处:

        切粒机的刀片上方有根细水管,切石头时,拧开水龙头,水会不断流到刀片上;每台切粒机上盖一块玻璃,两侧插两根十几厘米粗的蓝色塑料管,通向一尺粗的白色钢管;两个门,一扇窗,一个吊扇。目的只有一个,除尘。

        “以前,根本没有这些,一开工,像大卡车从沙石路上开过似的,全是粉尘。”陶克俊说,知道有矽肺后,不论规模大小,珠宝厂都开始注意防尘,她更是如此。两年前,她丈夫被查出是矽肺二期。

        在陶克俊记忆中,2004年前后,类似的小加工厂在可塘多起来。老板绝大多数曾在珠宝厂打工,原先在厂里做什麽工,出来后就开什麽厂。一个看一个,到现在“几乎家家都在做珠宝。”具体有多少厂,没人统计过,有的说六七百家,有的说1000来家。这些厂不挂招牌,在工商部门也没注册。

        记者走访了几家小工厂,少则一两个人在作业,多则20来人在作业,除尘设备与陶克俊的大同小异,矽肺工人描述的粉尘漫漫已不见踪影。

        在这些小作坊老板看来,他们其实还在给大的珠宝公司打工,只是把机器从厂里搬到家里,处于珠宝业金字塔的最底层。一名老板告诉记者,他曾在“惠东高雅”打过工,2004年到海丰开厂后,给“海丰高艺”供过四五个月货。“大公司把活包给我们,既能压低成本,又能免去职业病的风险,很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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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9年07月29日    南方都市报

作者    :    左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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