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10月6日专电 为了避免中等职业学校因专业设置不尽合理而导致学生毕业即失业问题的发生,河北省近日出台细则,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做出详细规定。今后,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就业率不高的专业,将被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招生。
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了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必须具备的条件、设置专业应遵循的程序等做出详细规定。
按照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定期对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审议,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建立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专业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则要建立由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组织或机构,发挥其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中的作用。
这一规定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对所管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不严、教学质量和就业率不高的专业,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暂停该专业招生;对已停止招生三年及三年以上的专业,再次开设按新设专业办理。
今后,每年4月中旬,河北省向社会集中公布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所属学校和专业。未经备案与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原则上不得招生。学校应及时在学校公共网络明显位置,将所有已备案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向社会集中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检查和监督。
记者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了规范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河北省制定了《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必须具备的条件、设置专业应遵循的程序等做出详细规定。
按照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定期对学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审议,并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建立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专业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则要建立由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组织或机构,发挥其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中的作用。
这一规定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将定期对所管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不严、教学质量和就业率不高的专业,责令学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暂停该专业招生;对已停止招生三年及三年以上的专业,再次开设按新设专业办理。
今后,每年4月中旬,河北省向社会集中公布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所属学校和专业。未经备案与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原则上不得招生。学校应及时在学校公共网络明显位置,将所有已备案专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向社会集中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