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缝纫机厂职工的请愿书

2004年02月28日
不明不白离了岗,月发几十元,十年盼改制
糊ù婼k涂要买断,不准问身价,一再受愚弄

现武汉电站配套公司是武汉市计委属下的一家名义公司。1998年,长江动力公司因经营不善【1】,将兼并的武汉缝纫机厂由市领导出面划拨给武汉电站配套公司经营。【2】

一、 现 状

1、 武汉电站配套公司接管武缝厂后,五年来,无丝毫经营业绩,而是大肆将武缝厂新旧设备统统作为废品变卖,将空洞厂房出租。【3】

2、 全厂不明不白放假、离岗工人近600人,其中前期放假离岗人员每月仅发60元+工龄补贴2元/年的生活费至今近十年,并不给办理下岗手续,后期放假工人带薪离岗。【4】

3、 生活区职工的福利住房於2000年一次性买断产权给职工,售房款被电站公司调走100万元;售房后,厂方应划拨给区房地局管理的20%房屋维修基金分文未划拨,而业主应分摊也由区房地局管理的2%房屋维修基金也被厂方收缴挪用。

4、所有职工的社保金缴纳不合理;在岗干部缴费指数均在1.9∼2.0之间,且96年至今无一月漏缴;而放假离岗工人的缴费指数仅平均在0.6左右,且普遍漏缴近30个月。【5】

5、 医疗保险从2002年登记后,一直不办理,致使这期间有多名职工因无治死亡;几名职工由小病酿成绝症。2003年11月在广大职工的呼声中,医保卡总算发到工人手中,然而只能看一次感冒便不能再使用了;十几年来,职工医药费均是职工牙缝中挤出的钱垫付,至今不能报销。【6】

6、 从未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致使无房户无法贷款购房。

7、 所有职工住房统统偏少,均未享受住房补贴。【7】

二、 国 企 改 制

武汉市政府66号文件是国企改制的法律依据。全厂广大离退休干部、职工和放假离岗、在岗工人干部积极拥护。然而武汉电站配套公司领导却置市府文件於不顾,采取欺上瞒下、空手套白狼的套路,对外谎报军情,蒙骗执法机关要求保驾护航。【8】

在多次的厂方与职工代表对话时,均请来执法机关要员坐阵,安排保安人员佩戴警具守护职代会会场。2003年9月15日,主持职代会的厂长指使保安人员打伤要求旁听的73岁老工人,至今留下后遗症。【9】

更有甚者,在2003年11月24日,以董事长、总经理高顺喜为首的领导,蒙骗上级机关,调动市公安局、市防暴队、洪山区分局、区刑警队,东湖开发区分局、关山派出所、巡警等计24辆警车在工厂大门外压阵,意欲保护开发商在没有任何改制行动的情况下强行进入厂区拆除国有资产。【10】

对内,武汉电站配套公司为谋求更多、更大的公司利益,高举著改制的旗号,采用高压政策,不召开职代会,拟例虚假数据,虚拟一份完全违法、严重侵害工人合法生存权益的方案,愚弄工人群众,以达到他们空手套白狼的目的。

1、 厂内改制,与开发商联合开发,作为控股方的电站配套公司却不掏一分钱,已由开发商支付4000万元,美其名曰用於改制,而工人却未曾领到一分钱,至今4000万元已不知花落何处。

而开发区拆迁办和开发商得到的答覆是4000万元已全部用於补偿改制的工人了,所以开发区下达拆迁令,同意开发商执行合同进厂区开发。【11】

2、 工厂改制本不与买断产权的职工住房相关联,然而,武汉电站配套公司暗箱操作工厂改制时,却连职工私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厂区土地一并给买断了。职工私有房屋土地使用权买卖款已由电站配套公司吞没。现在的职工私有住房已成了一片不值钱的违法建筑。【12】

3、 作为联合开发的控股方,厂区内外有许多闲置房不用,而偏偏寻找远离现场的电视机厂用高价租赁大片办公用房,本意远离是非中心,可便宜行事。

4、 从上述三例,便不难看出武汉电站配套公司领导的动机和套路:

即:披著改制的外衣,利用国有资产以联合开发为名控股、收取开发商预付款-→虚拟改制方案-→欺骗各级政府、蒙骗工人群众强行进厂开发-→骗取开发项目进度款和住宅区土地出让费-→全部出让控股权、由开发商独家操作-→原控股方携款蒸发-→工人诉苦无门、改制无补偿、住房违法被拆-→矛盾激化,破坏了社会稳定。【13】

这就是武汉电站配套公司空手套白狼的套路和造成的结局。

三、 工人群众的要求

1、 鉴於武汉电站配套公司违法行政、欺骗上级、愚弄工人的事实,应取消该公司主持武缝厂改制的资格,武缝厂的改制工作由该厂职代会独立主持,以保证政府文件的完全贯彻落实,维护政府文件的严肃性,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的安定团结。

2、 强烈要求按市府66号文件落实国企改制,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维护工人群众合法权益。

点 执行66号文件规定的工龄买断价591元/年;
点 依文件精神,按社平工资补发历年来拖欠放假工人的工资;
点 依文件精神,按市最低生活保障线补发历年来拖欠下岗工人的生活费;
点 按有关文件规定补发改制工人的失业保险金;
点 按政府规定补发改制工人的住房公积金;
点 按政府规定补发工人的住房补贴;
点 按政府规定补交漏缴工人的社保金;
点 从96年开始,调整放假工人、下岗工人的社保金缴费指数;
点 按规定全额交纳改制工人的医疗保险金;
点 按规定报销全厂离、退人员和工人的医药费;

11 收回被电站配套公司盗卖的住宅区业主私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

12 补发全厂职工多日来24小时守护厂房,保卫国有资产期间的生活费。

请政府为我们弱势群体作主!!!

离退休人员
武汉缝纫机厂
全体工人【14】

2003年11月26日

注释:
【1】不是因为长江动力公司经营能力不行,而是因为该公司经理中饱私囊,通过帐面上的手段,将其母厂——起重发电机厂的亏损业务转移给缝纫机厂而造成的,该公司经理后携款逃往菲律宾。

【2】武汉电站配套公司又称南光公司,是一个纯粹的皮包公司,其总经理高顺喜5年前从市计委下海,但至今打著计委的旗号招摇撞骗,要说到资本,只有这个。“划拨”前,缝纫机厂欠长江动力公司2400万——这就是长江动力公司经理的业绩,为了顺利“划拨”,市里宣布这2400万停息挂帐20年。就这样,武汉电站配套公司没有投入一分钱,就占有了缝纫机厂,长江动力公司也没有得到这2400万的好处。

【3】武汉电站配套公司号称要投产电动自行车项目,但是自己没有钱,找银行想贷款4000万,银行没敢贷。於是电站配套公司开始靠卖厂里原有的设备挣钱,厂里原有帐面资金几百万,也被电站配套公司拿走。为了顺利地搞阴谋,电站配套公司抛开缝纫机厂原财务班子,外雇保安队伍,另租办公用房,一切都在背著缝纫机厂广大职工。工厂常年靠出租厂房和门面房的十余万月租金维持。

【4】这种不叫“下岗”叫“放假”的处置方式始於96年,分两批。前一批人占大多数,应该“归功於”长江动力公司。后一批人很少,“带薪离岗”带的是多少薪呢?150元!这被工人们认为是电站配套公司笼络人心,分化职工的手段。武汉缝纫机厂共有职工600多人,加上离退休工人达1000人以上。现只有70余人在岗,多是中层干部,月薪高达1000多元。厂里只剩一个工模车间一直在生产,其余人一天上班就是玩。其余均放假离岗,至今已有十年之久。其中还有30多人,因为算作“大集体”,连一分钱都不给。不给办下岗手续,意味著职工们自谋生路摆个小摊都会被城管收缴,下岗、失业救济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都没有份。因为先前的手续,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电站配套公司管不到,也就不存在少给或不给的问题,但是一个月也只有400元左右。青工家庭,几乎都只能靠父辈的退休金过活,因为那60元也就只够水电的,厂里代扣水电。

【5】缴费指数高的,意味著以后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拿;缴费指数低的,意味著以后只可能有400多元的退休金拿。关於这个社保金,要不是有文件强行要求缴纳,多少得交一部分,电站配套公司想必是连一分钱也不会缴的。

【6】包括离退休职工。

【7】职工们现有的住房,全系原有职工宿舍买断而成,都是六几年、七几年、八几年的房子。每户面积最大的楼是建於六几年的,也只有69m2。

【8】“武汉市政府66号文件”名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於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的意见》,系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武政办[2003]66号文件。其中第二条写著:
企业改制时涉及职工分流与安置的下列费用从国有资产中抵扣或预留给改制后的新企业(包括改制后变更登记、新设登记企业以及收购、兼并改制企业的企业,下同)并由其支付。
(一)改制时,企业在册职工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应给付的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应缴未缴的医疗保险费用;
(三)企业伤、病、残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类处理所需的生活补助及医疗费用;
(四)企业改制前,职工遗属应领取的抚养费、精简返乡人员应领取的生活补助费。
其中第三条写著:
妥善分流与安置改制企业的各类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社会保险按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职工安置分流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一)企业改制时,企业职工应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给付或预留一定经济补偿金。其经济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时间每满1年(工龄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改制企业上一年度的月均工资标准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企业月均工资低於591元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支付能力参照591元的标准执行。
(二)对与原国有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企业的职工,企业应即时给付经济补偿金并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移交手续,……
这里想指的估计是以上部分。

【9】先前的职代会代表都是电站配套公司的人和在岗职工,关起门来秘密开会。所以广大离岗和离退休工人要求旁听。9月15日的事件发生后,在离岗和离退休工人的多次大力争取下,选出几名代表挤进了职代会,但是也仅占11月21日公告的职代会名单中很少数。之后,在他们参与下召开的职代会讨论了生产等问题,回避了改制问题。

【10】由於电站配套公司的种种劣迹,职工和它的冲突有些激化了。工人们锁住了厂门来阻止没有补偿的先拆迁后改制。为了威慑,它调来了警察。

【11】电站配套公司声称缝纫机厂现负债1000万。就算真有1000万,那么,用4000万减去1000万,再分给600多名职工,每人也应可得到5万元,就算除去医疗,住房和养老保险,也应该有3万多元。不妨以平均20年工龄计算,每年远超过1500元。远高於66号文件上的591元/年工龄的标准。而工人们只要求按591元兑现,电站配套公司都不肯允诺。而且,这1000万的负债,电站配套公司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12】职工们的住房“三证”齐全。今年去房地局交纳土地税的时候,房地局告知从明年起再不用交了,土地卖了。这才得知这个天大的秘密。这是问题的关键。职工们理解国家的难处,忍了十年,到头来,却要落得不留分文,逐出厂门,拆除房屋,流浪街头。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何在?国家当年承诺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何在?再也没有退路了!无怪乎说“官逼民反”,没有“官逼”,哪来“民反”?

【13】有了长江动力公司经理远逃菲律宾的前车之鉴,怀疑“原控股方携款蒸发”难道是无中生有吗?“矛盾激化,破坏了社会稳定。”一句,在与工人对立的厂方看起来,简直是要挟了。可是,谁来为职工们作主呢?官官相护,上访无门。除了上街,更有何方?!

【14】此处,有武汉缝纫机厂400多职工的签名。此请愿书已於11月下旬寄送中央和省多处相关部门。

2004年2月28日摘自
工农天地 主人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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