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黑色幽默

2003年11月22日

<br>黑色幽默经典"22条军规"的原文是说,你要想停止执行战斗飞行任务,只有你疯了才可以。但是你必须自己向上级提出这个理由。但是既然你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就证明你不是疯的——所以你只有永远飞下去。<br> <br>在政府行为当中,有多少规定和法律是这种看似给你权利实际上又没给的情况呢?还有多少规定是看似禁止实则默许吗?或者还有多少法规起到完全与初衷相反的效果呢?很多。政府现在已经学会了黑色幽默。<br> <br>试列政府行为中的“22条军规”。<br> <br>1 可以游行 <br> <br>但是必须提前申请,而且必须事先将游行将要经过的路线及标语、口号等报公安机关待批准。公安机关24小时不答覆就视为许可,可自行上街。但公安机关对这种事有可能24小时不反应吗?<br> <br>2 绕城高速公路收费 <br> <br>北京的五环最近通车了,但是居然要收费。五环本来的目的是要使一些过境车辆不必进城就可以通过,可是五环一收费,那些过境车辆反而挤入了不收费的四环,靠成城内交通拥堵依旧甚至加剧。<br> <br>3 超载罚款 <br> <br>罚款的本意是希望防止超载,但是罚而不纠,造成超载车辆以为交了罚款就等於买了通行证,并且为了挽回损失,超载反而变本加厉,后果大家都看到了,客车翻车,货车损路。<br> <br>4 禁煤 <br> <br>不烧煤,改烧天然气,政府的本意也许(估且不做坏的推测)是为了空气的清洁。但是禁了煤以后老百姓用不起天然气,为了过冬只好在家中自生小煤炉,这两天我们这儿的蜂窝煤成了紧俏货,消耗量较往年剧增,甚至送煤的工人也趁机发财,送一层楼要1元钱。大的煤锅炉拆了,却多了无数个小煤炉,我想前者的燃烧效率应该是比后者高吧,那空气究竟是好了还是坏了?<br> <br>5 可以养狗 <br> <br>但是必须要办一个犬证,在多数地区,一个养狗证的费用高达四五千至一万元,这绝非普通老百姓所能负担得起的。——这能叫允许养狗吗?这样做的后果是并没有减少狗的数量,老百姓对这种规定根本置之不理,不办犬证,照养不误。<br> <br>6 烟草广告 <br> <br>宣传宣传烟草有害健康对某些人来说也许是做做秀,毕竟一年1000多亿的税收是政府不能放手的肥肉。於是对於烟草广告也就网开一面了,甚至连“烟草广告不得上电视”的天条也被攻破了,各种各样的烟草品牌注册了“工贸公司”的名义在电视上大做广告,君不见“一品黄山天高云淡”,“鹤舞白沙我心飞翔”,人家那“一品黄山”是“印刷企业”呢。呸,鬼知道一品黄山的车间里有几台印刷机,也许有一台手摇油印机也算印刷企业了吧?要真想封杀烟草广告,很简单,参考名牌商标处理办法,禁令对於所有行业一律通行,只要是挂了烟草品牌就该封杀。<br> <br>7 电信 <br> <br>电信的古怪规定比较多,比如拆机:你要想拆机,只有在办理停机手续后一个月才能实现,而这一个月的座机费又得由你承担;我都停机了为什么还要承担座机费?“因为我们在一个月内算出你是否欠费”;真是强盗窃逻辑,你无法算出是否欠费,是你技术不足,这种后果也要收我们承担吗?还有一个关於电信的著名比喻:我们三个人合买了一部车,可是每次乘车的时候还要买票,并且就算你不坐,每个月也得交一笔“座车费”,理由是你占著这个座位,这荒唐吗?这就是电信。<br> <br>8 坦白从宽 抗拒从严 凡是“进去”的人都面临著这样一个危险的两难处境:即,要么因为交待了罪行被判刑,要么因为不交待罪行被判刑。<br> <br>9 迁移自由 <br> <br>有一次我的一个朋友遇到了这样一件奇怪的事:他的人事档案遗失了,想要在甲地落户,甲地户籍机关要他的迁出地乙地人才机构开出一个“此人档案遗失”的证明。他找到自己迁出地的人才机构,乙地的人才机构却非要甲地开出一个调函才能给甲地开这样的证明。他又回到甲地,甲地说只有乙地先开出遗失证明才能开调函……我的朋友都快疯了,最后是找了一个乙地的同学才给办成了事。<br> <br>10 言论自由 <br> <br>这也许是最大的一个悖论: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不得违反几项基本原则。思维不会转弯的人看到这样的规定可能会想不明白到郁闷至发疯,难以相象数十亿中国人就是不明不白地生活在这个大悖论底下。<br><br><br>2003年11月22日 凯迪社区--猫眼看人 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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