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子弟该去哪儿上学?

2001年09月20日

位於北京丰台区卢沟桥乡的“打工子弟一小”的负责人李秀凤最近□心忡忡。因为根据丰台区农委有关规定,她这所有二百八十多名学生的学校马上就会被取缔。8月31日,记者在>路居地区见到了这位来自内蒙大兴安岭的中年妇女,她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明天,咱这学校也许就要关门了。"

这是一个破落的院子,几间教室里传出的孩子们朗朗读书声和院里旗□上的国旗在提醒我,这是一所学校(这所学校十几天前就开学了)。李秀凤的办公室里,一台电脑是唯一高科技的东西。李秀凤说,学校办於1998年,有13名教师,大多是来自河北、安徽、山西等地的民办教师,学生家长都是来北京务工的外地人,大多是卖菜、捡垃圾的低收入者。

李秀凤说,孩子大多上不起北京的公立学校,家长承担不了借读费、赞助费和学校的其他费用。孩子也不愿意去那些学校,怕被人瞧不起或者受欺负。家长又不愿意把孩子放在老家,他们大多是夫妇俩来北京捞生活,孩子们在家乡交给老人只会变野。

学校被取缔对李秀凤而言,已经不是第一次,1997年她在五棵松地区一所打工者子女学校教书时,学校被取缔后,有学生大哭。她带领孩子东躲西藏了好一阵子,有时甚至在露天上学。

和李秀凤面临同样命运的还有很多这样的办学者。据李秀凤介绍,仅卢沟桥地区在这类学校里读书的孩子就有二千来人,整个丰台区有一万来人。丰台区政府有关部门承认辖区外地来京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有8000人,在当地公立学校借读的有5000人。丰台区有关部门取缔这类学校的理由是“他们非法办学”。丰台区农委在一份文件里说,“有些村把不符合办学条件的房屋、场地出租给外地人办小学,存在安全隐患。各乡要根据《北京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的要求,配合执法部门对乡域内的无照小学予以取缔。”应该说,这份文件并没有法律和政策上的障碍。根据教育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学校确实不具备办学条件,没有办学资格。其教师选拔聘用、教材选用、课程安排、教学效果考核、财务收支状况都没有相关部门来监管。这类学校大多十分简陋,有些和工厂、仓库近在咫尺,旁边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有些学校的校舍是年久失修的危房。说它“存在安全隐患”不假。有江西芳林小学爆炸案和南昌市幼儿园火灾的前车之鉴,丰台区有关部门的担□不无道理。

但问题是,这类学校被取缔后,众多的孩子去哪儿上学?他们的受教育权由谁来保障?

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韩嘉玲女士长期从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她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所有的孩子都应享有相同的教育的机会与权利,流动人口的子女也不例外。但由於城市学校的借读费、赞助费问题、城市公办学校的容量问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对城市学校的适应问题等因素的制约,90年代以来针对打工者子女需要应运而生的学校大量涌现,该类学校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补充和过渡的功能。虽然这类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学校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如果一下子全部取缔,很多学生将会立即面临失学。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应实施监督和管理。

韩嘉玲建议说,政府应该把这些学校管起来,订出一个标准。政府给予一定的时间及标准,以促进这些学校努力改善其办学条件。如确实在一定时间内达不到标准的,再给予坚决取缔。

据了解,浙江省在全省实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卡”制度,流动人口子女凭流出方教育部门开出的入学卡,到流入方所在地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但这只是该省实行的“地方粮票”,而浙江省也是全国第一个取消中小城市城乡户口差别 的省区。可以说,该省教育制度和户口制度在政策上已经配套。由於我国现行的户口制度和义务教育由地方财政承担等原因,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确实是长期困扰有关部门的一个大问题。但除了对这些非法办学学校的取缔外,我们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法制日报2001年9月20日

作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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