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从河南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在深圳打工的170多名湖南耒阳籍工人集体罹患尘肺病事件,职业病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持续关注。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职业病防治法“三易其稿”,最终获得全国人大通过。修正案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建设。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现场调查其防治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获得通过后,作为直接推动修法进程的“开胸验肺”主人公张海超在第一时间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法规“门槛降低了、程序简化 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一步步在完善”。张海超依然担心职业病法执行不到位,希望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昔日对法律几乎一窍不通的他,今日对与职业病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手拈来。他近日来经常奔波于广东和浙江一带,为一些饱 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义务维权。
法制晚报(微博)(下称“FW”):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通过了,知道了吗?
张海超(下称“张”):知道了,门槛降低了、程序简化了,但是法律的完善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要一步步地完善。
FW:听说你现在帮一些职业病患者代理官司?
张:因为我目前基本没有劳动能力了,虽然我自己不能改变什么,但我深知饱受职业病危害的人是如何的悲惨,所以我为他们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是应该的,做这些事对我是没有一点点好处的。
FW:在你代理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张:最近在浙江跑一些职业病的案子,由于一些监管的环节不到位,造成当事人过了一年也迟迟无法诊断。
比如一个案例,职业病防治法上规定,用人单位每一年要对职工做健康体检,并且每一年做环境监测,法律上的规定是有的,但是用人单位不执行,基本就成了一纸空文。
我还代理过广东的一个案件,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做上岗前的体检和环境监测,而许多负责环境监测的职业病防治所就会提前几天告诉用人单位准备去做环境监测的消息,用人单位就开始打扫车间,甚至停产了,这样监测到的数据根本就不准确。
我感觉法律的漏洞只是一个方面,给了职能部门官员一些借口,但更多的是人为因素。
FW:你代理的案子里,与你自己的案例有没有共性?
张:医院对劳动者隐瞒病情现在在全国是有共性的,就像2007年1月份我做过一次体检,然而疾控中心和那个单位都没有告诉我。我找疾控中心,他们说和那个单位签了协议,对单位不对个人,但法律上并不是这么规定的。
FW:结合你的个人案例,你最希望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哪一条?
张:实际上,我对修法寄托的希望小于对严格执法寄托的希望。
法律规定,医院做的体检结果应当如实告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医院就不告诉劳动者,这个是法律漏洞还是没有执行法律呢?所以能不能公平公正地执行现有的法律是最重要的,如果原有的职业病防治法能很好地执行,那中国的职业病就不至于是现在的这种状况。
FW:对自己当初“开胸验肺”一事后悔吗?
张:不后悔!当时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自己的行为能为法律的健全带来一点点影响,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