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称:房地产和拆迁腐败要严肃查处

2003年09月18日

本报北京9月18日电(记者严桦)“目前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以及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大量严重腐败现象。”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会上,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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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刘志峰表示,拆迁是当前群众上访比较多的问题,有些甚至引发了恶性事件,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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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据了解,有的地方政府不顾当地的经济实力,盲目扩大城市建设和拆迁规模,造成拆迁补偿标准不落实,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有的部门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工作简单粗暴,擅用强制措施;有的开发企业随便降低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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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刘志峰说,城市的建设规模、拆迁规模一定要和当地的财力和当地老百姓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要盲目扩大拆迁规模。有些地方政府个别领导为了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降低老百姓的拆迁补偿标准,我们坚决反对。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都很明确,拆迁补偿资金不到位、拆迁方案不落实不能实施拆迁。对拆迁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和实施拆迁的单位要严格加强管理,对於违规拆迁,不依法办事的,要严肃查处。拆迁评估机构、实施拆迁的单位和实施拆迁的部门都要依法办事,如果不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依法办事,比如评估机构按照拆迁单位或者拆迁人的需要任意评估,我们要从资质管理的角度严加管理,甚至吊销其资质。有些拆迁部门工作简单粗暴,甚至滥用强制手段,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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