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连加班3天后猝死 厂规超40钟头才有加班费

200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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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连续加班3天后猝死

       死者为番禺一皮具厂工人,家属称其劳累过度致死,警方暂未认定死因

       邹伏初的最后3天

       5月2日早上8:00-中午12:00,下午1:30-5:30(正常上班);晚上6:30-10:00(加班)

       5月3日早上8:00-中午12:00,下午1:30-5:30(正常上班);晚上6:30-10:00(加班)

       5月4日早上8:00-中午12:00,下午1:30-5:30(正常上班);晚上6:30-11:00(加班)

       本报讯(记者 陈淑仪)43岁的番禺域斯皮具厂工人邹伏初昨日猝死在出租屋中。死者家属称,邹伏初此前未见身体不适,但在五一期间已连续加班3天,每日工作11-12个小时。家属声称其是劳累过度致死。番禺警方介绍,死者表面未有任何伤痕,需要解剖尸体后,才能进一步认定死因。

       亲属:事前无异样 疑为累死

       妻子易光辉最先发现丈夫死亡。据其介绍,昨日早上7时40分左右,她到床前喊邹伏初起床上班,未见丈夫答应。“我当他是加班太累了,起不来”。易光辉伸手一推,却发现丈夫的手脚冰凉,全身僵硬,脉搏已停止跳动。8时许,120救护车到场,医生确定他已在多小时前逝世。

       易光辉称,夫妻俩从1993年起就到域斯皮具厂打工。他们一般早上8点准时上班,下午5点半下班,但邹伏初在正常的8个小时外,晚上经常加班,不能按时回家。“五一”期间,工厂又赶进度,邹伏初连续加班3天,每日都要工作11-12个小时。前日是星期天,他到晚上11时才下班,回出租屋洗完澡就躺下睡觉,未有任何异样。

       邹伏初的亲属声称,邹伏初此前未有任何病痛,是劳累致死。

       厂规:超40个钟 才有加班费

       同在皮具厂工作的湖南老乡也抗议,今年春节后,工厂加班频繁。不少工人反映,3月和4月,大多工人每月的加工时间累计近60个小时。“一赶货就要加班,请假还要扣钱”。

       多个工友介绍,工人加班费按时计算,但已经升为组长的邹伏初待遇不同。他的月薪约1800元。每月加班要累计超过40个小时,才有加班费。每超出1小时,补偿2元;40个小时内,没有任何加班费。但请假不加班,却要按2元/时倒扣费。

       邹伏初在最近两个月负责皮具厂的品质监督。妻子易光辉称丈夫负责管理手下十几个工人,压力太大。“工人做慢了,做坏了,都要他负责!”有时候加班工作10来个小时,就得站一天。

       厂长:如是过劳死 不会卸责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到邹伏初猝死的出租屋察看,尸体仍停放在出租屋内,邹的亲属在出租屋门前简单焚香祭拜。殡仪馆的人员已经到场,但家属等待多时,仍未见到厂方负责人出面善后。十几个亲属为此聚集到工厂责问,厂长方才露面,交给亲属5000元抚恤金,他还声称,如果邹伏初确是劳累致死,厂方并不会推卸责任。但邹的亲属必须先拿到死因认定书。

       据悉,番禺警方已开始介入调查,劳动部门也从工厂取走相关资料,保留证据。邹伏初的弟弟昨日到番禺桥南街派出所谘询,只拿到猝死证明书。派出所人员介绍,死者表面未有任何伤痕,需要解剖尸体后,才能进一步认定死因。

(责任编辑: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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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2008年05月06日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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