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抗争, 何去何从? (第三节)

2002年03月02日
2001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工会法的修改,虽然新工会法更加强调共产党对工会的绝对领导,以及更加加强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垄断地位,但在这之下,还是多了一些工人具体参与工会事务的空间。前两个星期,一位河南听众跟我就如何唤醒中国工人的整体权利意识,以及如何将全中国工人广泛的团结起来这一问题进行了讨论,他建议,工人们应该通过电台热线,将自己抗争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与其它地方的工人分享和交流。今天,我们会讨论,作为工会会员,工人有没有利用工会法维护自身权利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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