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建筑业工资集体协商,最低工资每月980元

2011年04月27日
4月24日,晋城市建筑行业协会代表与市建设系统工会代表经过协商,通过了《晋城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草案)》,晋城市建筑行业将实施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员工工资和涨幅作出了硬规定。据了解,在一个行业内实施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晋城市尚属首次。

CLB记者了解到,山西今年4月1日起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一至四类工资标准将依次调整至980元、900元、820元、740元。晋城建筑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实是属于四类中的第一档。相比之下,山西省井下采掘人员、井下辅助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已分别调整为1800元、1600元。

建筑行业将首次签集体合同

在24日上午举行的协商会议上,经全市建筑行业企业推选,来自山西勤丰地基公司、中康建筑公司、铭升装饰、金建建筑公司、金昌建业的5位代表,与市建设系统工会的代表对《晋城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草案)》中的三十八条规定进行逐条协商讨论,最终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后一致通过了该合同(草案),近日正式签字,待市人社局审批后将正式生效。据市总工会法工部相关负责人说,集体合同的签订,意味着晋城市建筑行业将实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一个行业内实施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了解,工会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目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建立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集体合同》对劳动合同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与福利、员工培训、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劳动安全与卫生、职工奖惩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晋城建筑业最低工资标准为980元/月

在《晋城市建筑行业集体合同(草案)》中,对建筑行业的工资结构、增长幅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是该合同最大的亮点。

根据该合同规定,全市建筑行业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980元(按每月制度计薪日21.75天计算)。同时,企业应于次月的15日前,以人民币形式全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无故拖延与克扣。对于不同工种员工工资增长幅度,合同也进行了详细规定。比如建筑工人工资每年增长幅度不能低于10%、管理人员工资每年增长幅度不能低于8%、后勤人员工资每年增长幅度不能低于8%。

该合同还规定在每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企业要为露天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支付每天5元的夏季高温补助,享受高温补助人员范围和发放方式,由企业和工会双方协商确定。

有关“工资”的内容每年修订一次

根据合同规定,本次协商通过的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但是为了保证工资的增长速度与我市经济增长协调一致,这份合同还特别规定“劳动工资岗位津贴及奖金” 这一项的内容每年修订一次。

另外,合同还要求企业应与工会代表每季度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就重大事项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合同期内如果有一方认为有必要对某些条款进行修改时,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双方签字后还需上报劳动部门备案。

合同执行期间,企业和工会还将联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成员由企业代表、工会代表和工人代表组成,保证合同能够有效地执行。
 

 文章来源:太行日报

以下为CLB制作的2011年全国工资集体协商动态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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