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九大代表剖析妇女就业四大难

2003年08月26日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2003年7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小崔在领到本科毕业证的同时,作出了把档案留在学校、继续苦读考研的决定。“我做这样的选择,是因为女生找工作实在太难了”。<br><br>对小崔的决定,出席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夏吟兰代表给予了充分的理解,这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的院长说:“我带的研究生中,很多是像小崔这种情况,还有些硕士也是因此继续读博。”<br><br>女性就业难问题引起了妇女九大代表们的关注。有关数据显示,从1996年开始,我国城镇妇女的就业率开始呈下降趋势。到2000年末,全国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员的绝对数量减少了1477.7万。此外,国企下岗女工普遍感到找工作困难,有近一半的人认为自己再就业时受到年龄和性别的歧视。<br><br>女大学生在就业时同样面临诸多困难:尽管有统计表明,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女生比例已达44%,基本上撑起了校园的“半边天”,但就业的机会却远远低於男生。<br><br>厦门大学对2002年1000多名本科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在相同条件下,女生就业机会只有男生的87%。首都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张雪代表也谈到,今年学校未能落实单位的本专科毕业生中,近7成是女生。在已落实单位的女生中,许多人的求职经历比男生更为艰难,不少人被迫降低求职标准。<br><br>“妇女正在成为中国就业压力最大的人群。”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代表说。<br><br>那么,女性就业难,是否因为女性的能力和素质差?代表们对此给予了坚决否定的回答。<br><br>“我们学校去年暑假选拔40名优秀学生到牛津大学学习,其中一半以上是女生。”同夏吟兰一样,代表们普遍反映,与男生相比,女生的自我约束力更强,成绩也更优秀。“今年,北京等许多地方的理科状元都是女生,不少学校的奖学金也多被女生拿去。”清华大学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史静寰代表补充说:“但是,大多数用人单位却宁愿要一般的男生,也不要优秀的女生。”代表们分析指出,困扰妇女就业的难题主要包括4个方面。<br><br>“首先还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矛盾尖锐。”谭琳代表指出,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矛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国有企业改制都直接影响了对女性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劳动力市场供大於求的现实,为用人单位人为地抬高就业门槛、设置性别限制提供了条件。”<br><br>“其次,我国法律中虽然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但由於操作性不强和缺乏罚则,对就业歧视未能起到有力的遏制作用。”夏吟兰代表指出,相关政策法规体系的不健全及其与现实的脱节,无法为妇女就业铺设平坦的大道,也是造成女性就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她举例说,如1988年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的许多重要内容和适用范围,都已和当前的情况不适应。“这些都需要加以补充和调整。”<br><br>此外,代表们指出,目前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力,特别是对私营中小企业和非正规就业领域的监管不到位。工商、税务、民政、劳动保障、卫生和城管等各个相关部门缺乏协调配合,重复管理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并存,一些地方政府对外资、私营中小企业疏於监管,使得女性在一些地方更容易失去工作。<br><br>“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仍然对劳动力市场产生著影响。”谭琳代表指出,现在部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能力和价值认识有偏差,过分夸大生育、养育、更年期对女性就业的负面影响,加剧了妇女在就业竞争中的不利处境。“妇女就业与再就业难,固然与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矛盾密切相关,但是传统的社会观念对许多人,特别是相关决策者和管理者仍有相当大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br><br>在代表们看来,生育保障制度的进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成为女性平等就业的一个主要障碍。<br><br>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制度,参保职工已达3590万人。但与2002年我国共有4156万城镇女职工对照,还有一定缺口。<br><br>代表们呼吁,要缓解妇女的就业压力,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加强法规建设和市场监管。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为女性平等就业打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br>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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