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芹 实习:生邹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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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我们小区的一名清洁女工在一户人家门口吞药想自杀,现在已被送往第五人民医院急救。听说是因为这户人家的男主人怀疑女清洁工偷了钱,她脱掉衣服证明清白后感觉受到了侮辱。”日前,晨报热线接到读者宋女士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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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记者立即赶往位於闵行区宾川路某弄的该小区。在事发的某号102室门口,一名身<<著着>>红色睡衣的女子正在门口悠□地走来走去,没有任何有人自杀过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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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经过一番周折,记者找到了一些了解情况的居民。黄阿婆是事情发生后第一个看到清洁女工的小区居民,她告诉记者,当时大约是□晨4时30分,她起床后看到清洁工王铃(化名)泣不成声,於是上前问发生了什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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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王铃边哭边说,102室的男主人怀疑她偷了1000元,要搜身。结果她被逼只能撩开衣裤证明自己的清白,现在她觉得没脸见人,不知道怎麽办才好。王铃的哭声惊动了周围很多尚在熟睡当中的居民,黄阿婆安慰王铃,让她找领导出面解决此事,可是没想到中午王铃竟险些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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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隔壁一幢楼的郝阿婆在王铃自杀的时候,曾上前阻止她,但只抢下了两片药,还是眼睁睁地看<<著着>>王铃吞下了整整一手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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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郝阿婆回忆道,中午12时不到,就看见王铃从小区大门一路狂奔进来,跑到某号102室门口,嘴里嚷嚷“你让我难堪,我死给你看……”王铃的异常举动把周围的人都惊呆了,在大家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她吞下了一大把药片,没过多久,就倒在地上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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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在第五人民医院输液室,记者见到了王铃。她告诉记者,当时被102室的男主人怀疑偷钱的时候,自己百口莫辩,於是把上衣撩起来给他看,但他还是不相信自己没有偷他的钱。无奈之下,她只得脱下了裤子,当时102室的女主人和正好经过的送奶工都看到了,确定王铃身上并没有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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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可是当记者敲开102室的门时,听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说法。作为当事人的男主人费某并不在家,女主人朱某明白记者的来意后,坚决否认了丈夫曾要求女清洁工脱裤子,以证明身上没有藏钱的事情。朱某一再表示自己当时就在现场,没有看到丈夫有任何不妥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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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事情发生的时候是□晨4时,除了王铃和费某外,只有朱某和一位送奶工在场。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设法找到了当时的送奶工贾某。贾某告诉记者,当时她送奶经过102室,被王铃喊住了。她感到莫名其妙,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看到王铃脱下了裤子,证实裤子里没有藏钱。贾某记得当时男主人站在家门口的矮墙外,王铃脱下裤子是在矮墙之内,至於整件事情是怎麽样的她也不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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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次日一早,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朱某告诉记者,此事已作为纠纷在当地警署的调解下解决了,他们赔给了王铃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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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朱弘律师认为,文中清洁女工的遭遇可视作名誉权受到侵害。由於清洁女工的文化程度不是很高,102室男主人的这种怀疑会给她造成压力,而在这种“我不脱就不能证明我清白”的无形压力下,清洁女工选择了一种错误的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脱下自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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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同时,清洁女工事后采取自杀的方式也欠妥当,这不仅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很可能致使事态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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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朱律师表示,这种缺乏法律意识的做法很可能对自己、对他人都造成不可估量的伤害。“即使遭人怀疑偷盗钱财,她也可以主动向当地警署请求帮助,而不必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来为自己的清白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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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而男主人对此采取默认的态度也是一种错误的表现,如果当时他寻求更为合理的解决方法,比如向警方要求提供帮助,那麽事情就不会陷入现在这样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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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新闻晨报 \ 200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