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少替职工缴纳社保资金的目的,湖南省益阳市一央企下属的国有企业,竟私刻了12枚单位公章和两枚个人私章,给300多名职工办理了"提前退休"。然而,面对着这种集体造假行为,法律惩处却面临重重障碍。
如果不是看到济南市的一则新闻报道,发生在湖南省益阳市国企私刻公章让职工“提前退休”的事情,或将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
2009年,刚年满40 周岁的湖南中核无纺布有限公司(下称“湖南中核”)工会女工主任王静,就被公司领导动员“提前退休”。
不仅可以领到一份稳定的退休工资,还可以继续回单位上班再领取一份工资,王静说:“当时就像捡到了‘馅饼’一样,心里美滋滋的。”
然而退休手续办下来后,职工们很快发现,他们领取到的退休工资,并没有公司领导说得那么高。
经过职工们的不懈努力,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查实,湖南中核几年前私刻了14枚假印章,伪造职工档案将300余干部职工“提前退休”。
通过这14枚假印章重新 “包装”的“职工档案”,缘何能闯过社保部门的层层审批?相关监管又出现了哪些漏洞?对于这种集体造假行为,法律到底该如何应对?
“馅饼”成陷阱
退休工资要比在职时高,将来还可以返聘回单位继续上班再拿工资———对湖南中核数百名干部职工来说,“提前退休”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但为了保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权益,法律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另外,政策性破产的退休年龄可在此基础上提前5年退休,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王静工作的单位原是一家中央某部直属的采矿企业,位于益阳市海棠路。上世纪90年代初,该采矿企业改名为湖南中核,但企业性质还是央企直属的国有企业。
2000年,湖南中核被衡阳一家工厂政策性兼并。
2009年5月8日,按国家政策要求,湖南中核与衡阳那家工厂,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政策性关闭破产。就在企业宣布破产前,湖南中核为该公司数百名职工办理了“提前退休”。
和王静一样,公司其他被 “提前退休”的干部职工,对退休后的生活也充满着美好的向往。
“我们退休后,不但可以在当地社保局领取较高的退休工资,自己还可以在外面兼职赚钱,这样算来还是蛮划算的。”职工钟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领取退休工资时,职工们发现并非像公司领导当初许诺的那样。
“我退休前的工资是每月 1000多元,退休后的工资只有660元。”钟芳很纳闷,“办理提前退休前,公司领导许诺退休后的工资不低于在职工资,现在每月少了将近400多元啊!”
2010年9月3日,媒体披露了济南市某单位私刻公章为职工办理假“提前退休”的新闻。新闻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现该市某单位报送特殊工种退休的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查处退回涉嫌造假等不合规定档案多达3000余份。
“看到这篇新闻报道,我们当即联想到了公司的‘提前退休’是不是也像济南这家企业一样。”许多退休职工纷纷猜疑。
就在这时,原公司的一位中层干部向退休职工私下透露,该公司在办理干部职工提前退休时的做法,其实和济南市某单位的做法一模一样:“私刻公章、伪造档案。”
直到这时,职工们才发觉自己受骗了:“提前退休”
这块“馅饼”实则是一个陷阱。
14枚假章“包装”职工档案
公司私刻公章伪造档案让职工们提前退休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了退休职工们的关注。
就在这时,一张印有12 枚单位公章和两枚私章的印模复印件流到了职工们手里。职工们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该公司“造假”工作结束后,一位经办人员将这些假印章都移交了。不过事后,这位经办人员偷偷将这些印章重新盖在一张空白纸上,保留了印模,以防将来对自己不利时使用。
《法治周末》记者在益阳市采访时看到了这张印模复印件。复印件上共有12枚公章,涉及单位有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专用章、益阳市劳动局劳动合同鉴证章、益阳市人民医院工伤鉴定证明专用章等单位公章12枚。另外还有两枚私人印章,一枚名为“刘子忠”、一枚名为“黄健”。
“这些公章和私章确实是私自雕刻的,需要什么章就刻什么章。”一名参与办理退休、退养的原公司劳动人事科的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这些公章和私章都是单位领导派人到长沙小地摊上刻的。
“为什么不在益阳本地刻这些公章呢?”记者问。
“这些公章的单位都在益阳,我们哪敢在益阳刻。”上述工作人员回答。
就这样,湖南中核用这 12枚假公章和两枚假私章,把公司员工的档案重新“包装”了一遍,以达到员工们均可以“提前退休”的标准。
一些退休职工事后查看自己的档案发现,档案上的工作简历已经被公司“包装”得五花八门:“公司干部变成了一线职工、身体健康的工人变成了因公致残、公司下属学校教师被变成了工程师……”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当时公司篡改职工档案的做法是:“工作年限不改变,年龄也不改变,主要改变工作经历。”
“比如原来在普通岗位上工作的增加特殊工种,增加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工作经历,这样就可以将退休的时间提前。”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现年45岁的钟芳以前在公司担任材料员职务,后来又调到公司搞行政管理工作。去年9月,钟芳才了解到,为了让她提前退休,公司劳动人事处竟然篡改了她的工作档案,从来没有从事有毒有害等特种行业的她,被改成了从事有毒有害等特种行业。
王静则向记者反映,她本来在公司是工会女工主任,后被单位改成在湖南花岗石厂从事特殊工种。
“那个工厂我从来就没去过,也亏他们想得出!”王静说。
和他们相比,曾在单位子弟学校教了18年书、又从事生产与技术开发15年的刘建明说,他的身份被“包装”得更离谱。企业为达到让他提前退休的目的,将本来教书的他,变成了公司的机电专业工程师。
职工们还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除此之外,将身体健康的职工改成因公致残,也是公司重新“包装”职工档案的方法之一。职工付茂友、胡玉国两人身体都很健康,但他们的档案中却被改成了“因公致残”,只好提前退休。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公司伪造职工档案办理提前退休共有三种情况:一是将没有工伤的职工变成有工伤的职工提前退休;二是原来根本不是该公司的社会人员伪造档案,变成该公司职工参与退休;三是不属于提前退休范围的人员,加上一些特殊岗位的工作经历,提前退休。
后来,职工们在与原公司纪检书记彭卫星交谈后得知,涉及被做假的干部职工有300人左右。
“单位行为不好追责”
公司私刻公章造假档案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事情,在职工们的追查下,慢慢浮出了水面。
初步掌握了证据后,职工们开始纷纷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该局答复:“涉及盗刻政府部门公章和职工档案造假的行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局无法查处,建议应由司法机关鉴定和处理。”
见此情景,职工们转而又向公安机关报案。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职工们的举报进行了初查。2011年5月9日,朝阳分局法制办熊教导员在海棠派出所三楼会议室给报案职工答复,原湖南中核几年前确实私刻了14枚印章,其中有包括益阳市劳动局、安化县劳动局、益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及单位公章12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私章两枚。
“私刻公章是该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不以犯罪论处,暂时不予立案。”熊教导员对报案的职工们说。
熊教导员此言一出,立即引来了职工们的质疑。“单位伪造假公章和假档案不以犯罪论处?”朝阳分局的答复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5月13日,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公安机关在初查后发现,私刻公章的行为是经过该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但因为伪造公章罪没有单位犯罪,所以公安机关确实不好追责。”
这位负责人坦言,这是个新型案件,公安机关在查办时面临着法律障碍。
他向记者介绍,在进行初查后,该局还把案情向益阳市公安局汇报过,益阳市公安局经过讨论,就是这样认定的。
但对于5月9日法制办熊教导员给报案职工的答复,这位负责人认为,那天只是公安局接待上访职工,和职工们进行的一次沟通,不能算是公安机关的通报。
“我们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肯定会下达不立案的法律文书。”这位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充分听取职工们的意见后,目前还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但这一案件目前还未正式立案,要等初查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假公章缘何能闯层层审批关
“刻假公章的目的是为了给职工造假档案,造假档案的目的是为了让职工提前退休,让职工提前退休的目的是少替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少缴养老保险费的目的是可以截留国家拨付给该企业的安置补偿费。”采访中,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披露了该企业造假背后的利益链条。
记者在益阳采访时,对于私刻公章的事情,原湖南中核相关领导并未否认。
“我们当时是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刻假章的,算公司的集体行为。”原湖南中核纪检书记彭卫星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彭卫星还向记者透露,目前,原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中核金源铀业公司已经作出了纪律处分决定,原该公司领导都受到了纪律处分。
“我昨天已经被上级领导诫勉谈话了!”彭卫星说。
但对于上级部门拨付的职工安置资金的数目,彭卫星表示,不太清楚,要看报表。
职工们向记者透露,原湖南中核被政策性破产后,原公司负责人郭某已调到长沙某单位任职。留下来的公司领导则在如今的社区担任领导,处理公司破产后的遗留问题。彭卫星则是目前的社区主任。
据记者了解,在私刻的 12枚公章中,其中涉及社保部门的公章就有7枚之多。
社保部门为何连自己的公章都甄别不出真假呢?通过这些假公章办理的假档案,为什么能闯过社保部门的层层审批呢?职工们对此质疑声不断。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理由:“由于职工档案所涉及的时间跨度大、涉及的印章多,我们无法辨别印章的真假。所以,我局工作人员在不知私刻印章的情况下,无法从档案中查清职工档案造假的问题。”
同时,该工作人员解释,因为益阳市劳动社保部门在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后,名称也是经过了多次变化,而以前单位的印章又没有存档,所以无法对公章真伪进行甄别。
经过职工们的多次信访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答复表示,经司法机关鉴定有档案造假的职工,将一律按该矿破产改制基准日和破产改制的相关政策进行纠正。并根据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通知》(湘劳社发[2002]85号)第三条的规定,收回退休证及基本养老金存折,并依法追回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同时责令七一五矿及因档案造假而办理了退休的人员,补缴从退休审批之日起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等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出来后,如果造假行为属实,我们会对这种造假行为进行查处的。”这位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阅读延伸
近年来,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为减轻自身负担,把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作为将职工推向社会的出口。同时,由于养老金有较大的增幅且相对稳定,而有的企业工资水平低还不稳定,于是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成了部分企业职工“提前享福”的捷径,出现了部分企业虚构档案、涂改原始记录等不正常现象。
一些单位和个人千方百计骗取社保基金,已触犯了法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长立说,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济南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孙冰说,对于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应结合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志友说,档案造假客观上反映出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观上也暴露出社保部门审核不严的问题,同时也有对造假行为缺乏约束力的因素。
郑志友认为,严堵假档案骗保,首先是规范特殊工种基础信息管理。对特殊工种及从事人员实行登记申报制,要求企业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从事职工姓名及人数、从事特殊工种起止时间和岗位变动情况等作出完整记录,定期报人社部门备案。其次是在全市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并实行年检年审,建立特殊工种劳动者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再次是实行集体会审和公示制度。每月两次组织或抽调专业人员,对企业申报提前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集体会审。审批通过的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在企业内部和有关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法制周末
如果不是看到济南市的一则新闻报道,发生在湖南省益阳市国企私刻公章让职工“提前退休”的事情,或将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
2009年,刚年满40 周岁的湖南中核无纺布有限公司(下称“湖南中核”)工会女工主任王静,就被公司领导动员“提前退休”。
不仅可以领到一份稳定的退休工资,还可以继续回单位上班再领取一份工资,王静说:“当时就像捡到了‘馅饼’一样,心里美滋滋的。”
然而退休手续办下来后,职工们很快发现,他们领取到的退休工资,并没有公司领导说得那么高。
经过职工们的不懈努力,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查实,湖南中核几年前私刻了14枚假印章,伪造职工档案将300余干部职工“提前退休”。
通过这14枚假印章重新 “包装”的“职工档案”,缘何能闯过社保部门的层层审批?相关监管又出现了哪些漏洞?对于这种集体造假行为,法律到底该如何应对?
“馅饼”成陷阱
退休工资要比在职时高,将来还可以返聘回单位继续上班再拿工资———对湖南中核数百名干部职工来说,“提前退休”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但为了保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权益,法律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另外,政策性破产的退休年龄可在此基础上提前5年退休,即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王静工作的单位原是一家中央某部直属的采矿企业,位于益阳市海棠路。上世纪90年代初,该采矿企业改名为湖南中核,但企业性质还是央企直属的国有企业。
2000年,湖南中核被衡阳一家工厂政策性兼并。
2009年5月8日,按国家政策要求,湖南中核与衡阳那家工厂,被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政策性关闭破产。就在企业宣布破产前,湖南中核为该公司数百名职工办理了“提前退休”。
和王静一样,公司其他被 “提前退休”的干部职工,对退休后的生活也充满着美好的向往。
“我们退休后,不但可以在当地社保局领取较高的退休工资,自己还可以在外面兼职赚钱,这样算来还是蛮划算的。”职工钟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领取退休工资时,职工们发现并非像公司领导当初许诺的那样。
“我退休前的工资是每月 1000多元,退休后的工资只有660元。”钟芳很纳闷,“办理提前退休前,公司领导许诺退休后的工资不低于在职工资,现在每月少了将近400多元啊!”
2010年9月3日,媒体披露了济南市某单位私刻公章为职工办理假“提前退休”的新闻。新闻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现该市某单位报送特殊工种退休的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查处退回涉嫌造假等不合规定档案多达3000余份。
“看到这篇新闻报道,我们当即联想到了公司的‘提前退休’是不是也像济南这家企业一样。”许多退休职工纷纷猜疑。
就在这时,原公司的一位中层干部向退休职工私下透露,该公司在办理干部职工提前退休时的做法,其实和济南市某单位的做法一模一样:“私刻公章、伪造档案。”
直到这时,职工们才发觉自己受骗了:“提前退休”
这块“馅饼”实则是一个陷阱。
14枚假章“包装”职工档案
公司私刻公章伪造档案让职工们提前退休的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了退休职工们的关注。
就在这时,一张印有12 枚单位公章和两枚私章的印模复印件流到了职工们手里。职工们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该公司“造假”工作结束后,一位经办人员将这些假印章都移交了。不过事后,这位经办人员偷偷将这些印章重新盖在一张空白纸上,保留了印模,以防将来对自己不利时使用。
《法治周末》记者在益阳市采访时看到了这张印模复印件。复印件上共有12枚公章,涉及单位有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专用章、益阳市劳动局劳动合同鉴证章、益阳市人民医院工伤鉴定证明专用章等单位公章12枚。另外还有两枚私人印章,一枚名为“刘子忠”、一枚名为“黄健”。
“这些公章和私章确实是私自雕刻的,需要什么章就刻什么章。”一名参与办理退休、退养的原公司劳动人事科的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这些公章和私章都是单位领导派人到长沙小地摊上刻的。
“为什么不在益阳本地刻这些公章呢?”记者问。
“这些公章的单位都在益阳,我们哪敢在益阳刻。”上述工作人员回答。
就这样,湖南中核用这 12枚假公章和两枚假私章,把公司员工的档案重新“包装”了一遍,以达到员工们均可以“提前退休”的标准。
一些退休职工事后查看自己的档案发现,档案上的工作简历已经被公司“包装”得五花八门:“公司干部变成了一线职工、身体健康的工人变成了因公致残、公司下属学校教师被变成了工程师……”
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当时公司篡改职工档案的做法是:“工作年限不改变,年龄也不改变,主要改变工作经历。”
“比如原来在普通岗位上工作的增加特殊工种,增加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工作经历,这样就可以将退休的时间提前。”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现年45岁的钟芳以前在公司担任材料员职务,后来又调到公司搞行政管理工作。去年9月,钟芳才了解到,为了让她提前退休,公司劳动人事处竟然篡改了她的工作档案,从来没有从事有毒有害等特种行业的她,被改成了从事有毒有害等特种行业。
王静则向记者反映,她本来在公司是工会女工主任,后被单位改成在湖南花岗石厂从事特殊工种。
“那个工厂我从来就没去过,也亏他们想得出!”王静说。
和他们相比,曾在单位子弟学校教了18年书、又从事生产与技术开发15年的刘建明说,他的身份被“包装”得更离谱。企业为达到让他提前退休的目的,将本来教书的他,变成了公司的机电专业工程师。
职工们还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除此之外,将身体健康的职工改成因公致残,也是公司重新“包装”职工档案的方法之一。职工付茂友、胡玉国两人身体都很健康,但他们的档案中却被改成了“因公致残”,只好提前退休。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公司伪造职工档案办理提前退休共有三种情况:一是将没有工伤的职工变成有工伤的职工提前退休;二是原来根本不是该公司的社会人员伪造档案,变成该公司职工参与退休;三是不属于提前退休范围的人员,加上一些特殊岗位的工作经历,提前退休。
后来,职工们在与原公司纪检书记彭卫星交谈后得知,涉及被做假的干部职工有300人左右。
“单位行为不好追责”
公司私刻公章造假档案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事情,在职工们的追查下,慢慢浮出了水面。
初步掌握了证据后,职工们开始纷纷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该局答复:“涉及盗刻政府部门公章和职工档案造假的行为,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局无法查处,建议应由司法机关鉴定和处理。”
见此情景,职工们转而又向公安机关报案。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职工们的举报进行了初查。2011年5月9日,朝阳分局法制办熊教导员在海棠派出所三楼会议室给报案职工答复,原湖南中核几年前确实私刻了14枚印章,其中有包括益阳市劳动局、安化县劳动局、益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相关政府部门及单位公章12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私章两枚。
“私刻公章是该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不以犯罪论处,暂时不予立案。”熊教导员对报案的职工们说。
熊教导员此言一出,立即引来了职工们的质疑。“单位伪造假公章和假档案不以犯罪论处?”朝阳分局的答复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5月13日,益阳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公安机关在初查后发现,私刻公章的行为是经过该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但因为伪造公章罪没有单位犯罪,所以公安机关确实不好追责。”
这位负责人坦言,这是个新型案件,公安机关在查办时面临着法律障碍。
他向记者介绍,在进行初查后,该局还把案情向益阳市公安局汇报过,益阳市公安局经过讨论,就是这样认定的。
但对于5月9日法制办熊教导员给报案职工的答复,这位负责人认为,那天只是公安局接待上访职工,和职工们进行的一次沟通,不能算是公安机关的通报。
“我们公安机关如果不立案,肯定会下达不立案的法律文书。”这位负责人说,公安机关充分听取职工们的意见后,目前还在对此案进行进一步调查。“但这一案件目前还未正式立案,要等初查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立案。”
假公章缘何能闯层层审批关
“刻假公章的目的是为了给职工造假档案,造假档案的目的是为了让职工提前退休,让职工提前退休的目的是少替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少缴养老保险费的目的是可以截留国家拨付给该企业的安置补偿费。”采访中,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披露了该企业造假背后的利益链条。
记者在益阳采访时,对于私刻公章的事情,原湖南中核相关领导并未否认。
“我们当时是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刻假章的,算公司的集体行为。”原湖南中核纪检书记彭卫星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彭卫星还向记者透露,目前,原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中核金源铀业公司已经作出了纪律处分决定,原该公司领导都受到了纪律处分。
“我昨天已经被上级领导诫勉谈话了!”彭卫星说。
但对于上级部门拨付的职工安置资金的数目,彭卫星表示,不太清楚,要看报表。
职工们向记者透露,原湖南中核被政策性破产后,原公司负责人郭某已调到长沙某单位任职。留下来的公司领导则在如今的社区担任领导,处理公司破产后的遗留问题。彭卫星则是目前的社区主任。
据记者了解,在私刻的 12枚公章中,其中涉及社保部门的公章就有7枚之多。
社保部门为何连自己的公章都甄别不出真假呢?通过这些假公章办理的假档案,为什么能闯过社保部门的层层审批呢?职工们对此质疑声不断。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一位刘姓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理由:“由于职工档案所涉及的时间跨度大、涉及的印章多,我们无法辨别印章的真假。所以,我局工作人员在不知私刻印章的情况下,无法从档案中查清职工档案造假的问题。”
同时,该工作人员解释,因为益阳市劳动社保部门在经过多次机构改革后,名称也是经过了多次变化,而以前单位的印章又没有存档,所以无法对公章真伪进行甄别。
经过职工们的多次信访后,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答复表示,经司法机关鉴定有档案造假的职工,将一律按该矿破产改制基准日和破产改制的相关政策进行纠正。并根据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的通知》(湘劳社发[2002]85号)第三条的规定,收回退休证及基本养老金存折,并依法追回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同时责令七一五矿及因档案造假而办理了退休的人员,补缴从退休审批之日起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等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出来后,如果造假行为属实,我们会对这种造假行为进行查处的。”这位工作人员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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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为减轻自身负担,把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作为将职工推向社会的出口。同时,由于养老金有较大的增幅且相对稳定,而有的企业工资水平低还不稳定,于是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成了部分企业职工“提前享福”的捷径,出现了部分企业虚构档案、涂改原始记录等不正常现象。
一些单位和个人千方百计骗取社保基金,已触犯了法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刘长立说,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济南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孙冰说,对于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应结合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志友说,档案造假客观上反映出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观上也暴露出社保部门审核不严的问题,同时也有对造假行为缺乏约束力的因素。
郑志友认为,严堵假档案骗保,首先是规范特殊工种基础信息管理。对特殊工种及从事人员实行登记申报制,要求企业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从事职工姓名及人数、从事特殊工种起止时间和岗位变动情况等作出完整记录,定期报人社部门备案。其次是在全市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并实行年检年审,建立特殊工种劳动者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再次是实行集体会审和公示制度。每月两次组织或抽调专业人员,对企业申报提前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集体会审。审批通过的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在企业内部和有关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法制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