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铅锌矿矿工患尘肺病 未获治疗及赔偿

2011年05月25日
按照我国现行《职业病防治法》以及职业病诊断的相关规定,就算是在医学上有充分的依据,可以诊断为尘肺病,但是患病的工人如果提供不出与特定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的话,在法律上便无法确诊为尘肺病,职业病和工伤认定的程序也无法启动。我国职业病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劳动关系现状严重脱节,不但影响到广大职业病患者的索偿权,更使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成为了常态,而大批违法雇主则可以逍遥法外,不过四川乐山沐川县50多名患尘肺病的矿工却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走出了成功的一小步,在没有劳动关系证明的情况下,获得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他们虽然还没有成功获得赔偿,但总算是朝成功的方向又近了一步。下面请大家收听乐山沐川县尘肺病工人维权代表之一陈谢忠跟我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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